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

第三章 職 責

第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第四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第五條 總經理負責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第六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第四章 制度內容

第七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2、評審組織

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第八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修訂

1、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衝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4)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5)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2、修訂組織

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製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修訂後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釋出實施。

第九條 管理檔案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檔案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後方可終止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章 相關/支援檔案、記錄

1、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修訂計劃

2、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評審、修訂記錄

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適用性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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