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這是徐志摩在給梁啟超的信中寫的一句話,後來很多人認為這是他向恩師表明自己對林徽因的愛意。這8個字聽起來有些悲情,卻也寫出了徐志摩敢愛的一面。

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徐志摩初識林徽因時,她才16歲,其獨立的個性和不凡的才情吸引了多情的他。而後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徐志摩給林徽因寫下了大量的情詩。林徽因心動過,但最終理智戰勝了一切,張幼儀的存在讓她不敢愛下去。本期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兩人的一組對詩,當年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了首肉麻情詩,詩名叫《情死》,詩很長,其中有幾句是這樣的:

你頰上的笑容,定是天上帶來的

可惜世界太庸俗,不能供給他們常住的機會

你的美是你的運命!

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與徐志摩其它的情詩一樣,這首詩寫得浪漫唯美。在詩中徐志摩用極美的語句誇讚著林徽因的笑容和美麗,當時林徽因已決意不與對方糾纏,所以並沒有回這首詩。直到9年後,也就是1931年徐志摩離世前,林徽因在養病時想起了這首詩,也想起了過往的時光,便回了一首更絕的,詩名《笑》。這首詩無論是從意境上還是從遣詞上,都算得上是一流的現代詩,其文字之靈動令人歎服,完全不輸徐志摩的原詩。讓我們一起讀一讀:

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林徽因和徐志摩都各自有了自己的歸宿,林徽因嫁給了梁思成,徐志摩身邊有陸小曼。所以在這首詩中林徽因並沒有提起當年的感情,它描寫的是一位少女的笑顏。

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全詩可以分為兩節,每一節的結構是一樣的,充滿了林徽因詩特有的建築之美。第一節以漩渦、露珠、水的映影,風的輕歌來將少女的笑形象化,充滿著想象力,在用字上也是極為靈動和飄逸的。第二節以花景、雲的留痕、浪的柔波比喻少女的笑容,與第一節相比則更加甜蜜。

徐志摩給18歲的林徽因寫首情詩,對方9年後回更絕的,不輸徐志摩

通讀這首詩,整體的感受就是一個“美”字,為了寫出少女的笑,詩人下足了功夫。首先,嚴謹的結構對稱,讓這首詩靈動卻並不散亂,意境統一,一氣呵成;其次,現代詩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想象力,林徽因這首詩完美地體現了這一點;再次,多種修辭方法、多種句式的使用,令這首詩充滿了活力,詩人將笑容與大自然完美融合,水、風、露珠、雲、浪、花等自然界中美好的意象,都被詩人一一引入,卻一點兒也不顯生硬,這是很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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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詩問世後,名家也都給予了一致好評,成為了林徽因的代表作之一。她用《笑》來回應徐志摩9年前的《情死》,其實也是對二人感情的一種回憶吧,當愛已成往事,他們沒有相忘於江湖,而是互相報以真誠地笑容。可惜在這首詩寫成後沒多久,徐志摩就不幸逝世。“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很多人覺得徐志摩這話說得太過悲情,但相識又何嘗不是一種緣分呢。林徽因這首詩大家喜歡嗎?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