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網格化模式下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

大氣網格化模式下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

月前,生態環境部介紹

2020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達87%,比2015年增長5。8個百分點,超過“十三五”目標2。5個百分點;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濃度達3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8。8%,超過“十三五”目標10。8個百分點……全面圓滿超額完成“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九項生態環境約束性指標和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階段性目標。

階段性的勝利促使著人們對環境治理成功信心的增加,但環境治理的步伐仍要向前,因此環境質量的監測仍要持續。

經過近幾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的研發、應用與反饋,大氣網格化的監測模式可以更好的實現空氣質量監測,尤其是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格化模式,可以更好的規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城市站執行管理,保障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資料和資訊更加的準確可靠。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佈設技術規範

(試行)》的規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可分為城市點、區域點、背景點、汙染監控點、路邊交通點5類,網格化的劃分依據也可依

以下方式進行劃分。

網格化布點方法:功能區布點法、幾何圖形布點法(網格布點法、同心圓布點法、扇形布點法)。其中,功能區布點法即一個城市或一個區域可以按其功能分為工業區、居民區、交通稠密區、商業繁華區、文化區、清潔區、對照區等

。各功能區的取樣點數目的設定不要求平均,通常在汙染集中的工業區、人口密集的居民區、交通稠密區應多設取樣點。同時應在對照區或清潔區設定1~2個對照點。

此外,還可按功能分為工業區、居民區、交通稠密區、商業繁華區、文化區、清潔區、對照區等

。各功能區的取樣點數目的設定不要求平均,選在汙染集中的工業區、人口密集的居民區、交通稠密區應多設取樣點。同時應在對照區或清潔區設定1~2個對照點,從而可較真實的反映該區域空氣質量,作為街鎮空氣質量考核依據,實現空氣質量責任下沉逐級考核。

大氣網格化模式的劃分,最終可

實現大氣汙染防治的

“精確監測、精準預測、精密溯源、精妙控制”

做到

“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

大氣網格化模式下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