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有什麼用?

結婚證有什麼用?

結婚證最大的用處應該就是證明,你是已婚人士,僅此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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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結婚多年,曾經以為撕了結婚證,婚姻就會無效。我想可能每一位剛步入婚姻的女士都有共同的感覺。結婚之初,是甜蜜的生活,是互相適應互相忍讓的時刻,彼此多大的缺點都還有所收斂,彼此都在試探著給對方留足跨越的鴻溝。日久天長,這樣美好的生活,小心翼翼的關照對方不過一年。認清生活的真相之後,就各自開始嫌棄對方,吵架、打鬧、賭氣……無所不用其極。

記得一次和吳先生吵架之後,用力的把屬於我的那本結婚證撕了。認為彼此就這樣一撕兩散、一了百了,回過神以後,不敢再提結婚證這個結。心裡卻一直在埋怨童話故事害人,什麼叫王子和公主結婚後就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未婚以前,我們對婚姻充滿了美好的期待和浪漫的幻想,真正走進婚姻的,無一不是在互相忍讓中渡過。也曾想,婚姻生活不美滿不幸福的原因,大概因為主角既不是王子,也不是公主的原因吧。

之後同年大抵相安無事,也沒想起結婚證這個結。直到要貸款買房時,銀行要求提供結婚證時,才開始在家翻箱倒櫃的找。結婚時間不長,沒有搬過家,甚至僅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間,而那兩本小小的結婚證卻是謎一樣的,不知道哪裡去了。把整個房間所有傢俱家拾都翻了無數遍,依然找不到。提供不了結婚證,就辦不下貸款,辦不下貸款就買不了房。不得已認去民政局查詢結婚登記的底子,準備補辦結婚證。民政局告知,要先找到當年結婚登記的底子。於是歷時三月,擾遍親朋好友,才在鄉上找到,影印以後,才在政務中心重新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而此時孩子都幾歲了,補辦的證書效果一樣,只是多了一個補字。至此,方才知道結婚證還有辦貸款的作用,必須小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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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A說結婚證的作用,主要是為了將來離婚有個依據。

不幸言中。小A剛結婚沒多久,就把離婚提上了議事日程。按理說,兩人也是正經八百的自由戀愛,雙方家長認可並祝福以後才結的婚。當時掛在婚宴上的大幅結婚照上,男才女貌般配得讓人羨慕的呀?怎麼就走到了那一步呢?小A說性格不合,他妻子也說性格不合,那他們拖拖拉拉八年的自由戀愛算什麼呢?當時愛得死去活來,到了真正成為一家人還不到一年,怎麼就性格不合了呢?

沒結婚的時候,沒錢的日子、沒工作的日子、沒生活來源的日子、沒有朋友家人支援的日子都和諧美滿嘛?難道是一語成誹?

小A和妻子是高中同學,從高中到大學到參加工作,一路相識相知相戀,彼此情投意合,知根知底。小A說可能是累了,或者說同居與結婚一紙婚書的差距,是天淵之別。曾經以為是天作之合,沒想到在結婚以後全都變了。眉毛、鼻子、眼睛、嘴巴……橫看豎看都不是那麼回事兒了。或許,這只是不愛了吧?有人說過,愛的時候,看什麼都可愛,打噴啑可愛,打呼可愛,挖鼻孔可愛,摳腳丫都是可愛的;不愛的時候,看什麼都可惡,哭是錯、笑是錯、做是錯、不做也是錯。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緣分,有緣在一起,緣盡便分離。誰也不為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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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先生說:“婚書有什麼用,離婚才用得到,不如燒掉!”

1919年1月,林語堂和廖翠鳳完婚。婚後,林語堂赴美留學,廖翠鳳隨行陪讀。剛到美國,他們的日子過得很艱難。

廖翠鳳便外出打工,承擔起了養家餬口的重擔。她還賣掉陪嫁的首飾,補貼家用。林語堂看在眼裡,感動在心裡。 某天,他拿出兩個人的結婚證,對廖翠鳳說了這段話,並且真的點燃一根火柴,把結婚證燒了。 因為他明白,眼前的人是要一起相濡以沫陪伴終生的人。

或許,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各種物件的用處不一,結婚證也一樣。但願你的結婚證和林先生的一樣,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