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僥倖不帶護目鏡,致十級傷殘陷糾紛

在許多的工廠作業中,都會強調防護的重要性,特別是眼部防護。在許多行業中,往往都硬性要求需要佩戴護目鏡進行作業,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

心生僥倖不帶護目鏡,致十級傷殘陷糾紛

“是他不戴護目鏡上崗,自己的疏忽,怎麼能怪我呢?”“因為護目鏡戴著難受,我才沒有戴的”,這是一起糾紛案件中原告與被告的爭執。

在2020年7月,績溪縣某玻纖廠的員工王某和往常一樣在拉斯崗位上工作,但意外卻發生了。王某的右眼被玻璃絲擊中,因未做好佩戴護目鏡的措施,導致右眼被擊傷。事後,王某透過手術取出了眼部的玻璃絲。經鑑定機構評定,王某的傷情為“玻璃絲擊傷右眼,遺留右眼無晶體,評定為傷殘十級”。

王某受傷後,曾就非常問題和廠方協商,要求其支付治療費,但被廠方拒絕。在索賠遭拒後,今年3月,王某將廠方及其股東訴訟至法院,且在當時在各方面未達成一致意見。不過最後在法院調解下,雙方各自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互諒互解。

心生僥倖不帶護目鏡,致十級傷殘陷糾紛

這起意外雖然不算罕見,但其中透露的教訓值得我們反思。倘若王某在當時不以“戴著難受”作為理由,將護目鏡好好佩戴,那麼至少可以將損傷降至最低,無晶體雖然不算失明,但已經可以極大地影響視力了,哪怕賠償跟進,也很難再重獲原本的視力。

工業作業往往都會伴隨著高溫、強光、顆粒物等各種對眼部有傷害的危險,不同的工種都需要依據自己的工作環境選擇相適配的護目鏡,消滅僥倖心理,畢竟意外一旦發生,往往就來不及反應,容易造成終生的傷害與遺憾。

心生僥倖不帶護目鏡,致十級傷殘陷糾紛

本文出自廣州邦士度眼鏡百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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