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接著上篇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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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銷售活動中的促銷業務涉稅知識及賬務處理。
⑴“買一送一”的促銷活動。
例:
12月某大型商場進行元旦促銷,在“買一贈一”活動中規定,買西裝一件贈送相同品牌襯衣一件,當月銷售西裝1000件,單位售價600元,單位成本250元;贈送襯衣1000件,單位售價200元,單位成本100元。
12月商場在開具發票時,只開具了西裝的發票,襯衣作為贈品,商場不予以開具發票,只備註欄註明。商場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西裝 512820。5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79。49
借:主營業務成本-西裝 250000
銷售費用-促銷費 100000
貸:庫存商品-西裝 250000 襯衣 100000
該商場的做法對嗎?
商場的做法錯了。
根據國稅函[2010]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
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註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根據國稅函(2008)875號文第三條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具體的涉稅和賬務處理如下:
開票的方法:
一、是將銷售的西裝單價600元、總金額600元和贈送襯衣的單價200元、同時開在一張發票上,並註明折扣額200元。西裝單價600元 襯衣單價200元 折扣-200元 合計 600元
二、計算出西裝和襯衣的折扣佔比,然後各自乘以總價,按各自比例價格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西服折扣所佔的比例為:[600÷(600+200)]= 75% 西裝的單價=200×75%=150元,襯衣所佔的比例為:[200÷(6000+200)] =25% 襯衣的單價=200×25%=50元。
賬務處理:
借:庫存現金 6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西服 384615。38
-襯衣 128205。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79。49
借:主營業務成本-西裝 250000
-襯衣 100000
貸:庫存商品-西裝 250000 襯衣100000
㈡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
如果企業以舊換新的是金銀首飾業務的。根據財稅字【1996】7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銀首飾等貨物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一、考慮到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徵收增值稅。
例2:七福首飾公司(一般納稅人)2018年1月採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40000元(含稅),換入的舊金銀首飾作價10000元作為原材料,收到現金3000元,金銀首飾消費稅為5%。
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庫存現金 3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4358。97)35641。0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358。97
(30000/1。17*0。17)
借:稅金及附加 1282。0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282。05
㈢免費贈送消費者試用的樣品。
將外購貨物用於對外無償贈送,在一般情況下,由於視同銷售的價格就等於外購貨物的購進價格,從而使得進項稅實質上等於銷項稅,因此將外購貨物用於對外贈送需分別作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和進項稅扣除的稅務處理,但由於銷項稅等於進項稅,實際處理結果並未增加或減少應納增值稅額,所以,實務中一般對該情況不再做視同銷售和進項稅扣除的稅務處理按照實際發生額直接列入相關費用。
例3:格力公司搞促銷活動,購買空調贈送消費者一把印有本公司字樣的雨傘,每把雨傘的成本價是不含稅金額是30元,稅額是5。1元,當月送出100把。
借:銷售費用-廣告費 3510
貸:庫存商品-促銷雨傘 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510
㈣滿送和滿減的促銷。
滿送”促銷行為,達到一定額度返送現金方式,因為未在同一張發票中體現折扣金額,會計處理上不能視為商業折扣。“滿減”促銷行為,因為滿減額與銷售額同在一張發票上反映,會計處理上視為“商業折扣”。
例4:大華超市,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17%。為搶抓商機,增加銷量,2016年2月開展促銷活動,電器櫃節前開展“滿送”銷售方式(滿100元送10元)的促銷活動,出售“29英寸紅星牌彩電”,含稅售價1800元/臺,
成本為1350元/臺。假定在促銷期凡在本櫃購買本商牌彩電,按此規定執行成交。月末結賬前,經核算2月份消費者購買此品牌彩電50臺。
1)發生“滿送”銷售實現時會計處理:
借:庫存現金 9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6923。08 [(50×1800)÷(1+1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3076。92[(50×1800)÷(1+17%)×17%]
(2)發生“滿送”費用時會計處理:
借:銷售費用 9000 [(50×1800)÷100×10]
貸:庫存現金 9000
(3)結轉銷售成本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67500
貸:庫存商品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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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積分兌換的涉稅知識及賬務處理。
㈠積分授予方式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購買不同檔次或價格的商品所獲積分不同;
第二,不同客戶的積分累積形式不同,例如VIP客戶雙倍積分;
第三,積分通常是在購買商品時獲得,但在某些情況下,客戶可以免費獲得。
㈡積分在使用方式:
①積分既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兌換授予人商品;
②可以用於兌換授予人指定的第三方商品;
③可以兌換線上交易平臺上的所有商品;
④可以用於抽獎
⑤可以成為優惠購買部分商品的通行證。
㈢營改增後獎勵積分的稅務處理。
隨著2016年5月1日營改增全面實施,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範圍,積分的增值稅處理更為複雜。另外政策層面刪除了原財稅〔2013〕106號檔案規定的電信積分兌換電信服務、航空運輸積分兌換航空運輸服務不徵收增值稅的規定,但並沒有給出新的特別規定,抽象的“積分”業務應當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實務層面也尚未形成統一意見。在地方國稅局的執行口徑中,有如下幾個地區的規定,可以參考一下:
1、海南省國家稅務局的《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指引——四大行業座談會問題系列解答之生活服務業》中有明確積分兌
換的服務不視同銷售:
“二十、關於酒店對外提供獎勵優惠政策,如酒店提供累計積分(如滿十送一)免費入住,是否視同銷售問題客戶在支付酒店房費時已支付了贈品的對價,不屬於視同銷售。”
2、北京國稅2016年12366解答營改增等熱點問題中第20、第45答覆如下:
“20。航空積分換里程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視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酒店實行積分獎勵制度,客人每消費一元積一分,當積分達到一定的數額,可以兌換相應房型,免費住一晚。積分贈送的服務是否應繳納增值稅?
答:應繳納增值稅。”
㈣積分的會計核算。
1。 積分兌換授予方商品或指定第三方商品的例項。例1:興華商場促銷,購物每滿100元積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積分,積分可在1年內兌換商品,1個積分可抵付2元,積分可用於兌換興華商場所有商品。某顧客於10月3日購買了售價1 000元(不含增值稅)的皮包,成本為600元,並辦理了積分。11月1日該顧客將全部積分兌換為一件襯衫。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對於積分業務的會計處理,我國會計準則採用了遞延收益法,要求積分授予方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之間進行分配,與獎勵積分相關的部分應先作為遞延收益核算,待客戶兌換積分時,將原計入遞延收益的與所兌換積分相關的部分確認為收入。
(1)10月3日:借:銀行存款 1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0
遞延收益 200
遞延收益=1000元÷10分×2=200元
2。 積分可兌換非指定第三方商品的例項。
該種積分常見於線上交易平臺, 其特殊性有:
第一,積分兌換具有非指定性。
第二,積分具有一定的買賣關係,商戶授予客戶積分時,要將積分所折算的等額貨幣金額劃轉至交易平臺的積分賬戶 (即支付積分),由交易平臺向客戶發放積分。當客戶用積分兌換商品時,向商戶支付扣除積分所抵價款後的貨款,積分對等金額則由交易平臺支付(即消費積分)。
第三,積分授予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交易平臺對授予比例都有嚴格規定,諸如5‰、1‰不等。
例2:某天貓商戶所售加溼器價格為1 999元,贈送199積分(摺合1。99元)。客戶支付貨款時,使用1000個積分(摺合10元)。
賬務處理如下:
(1)商戶發貨時:借:應收賬款-客戶 1 997。01 -積分-交易平臺1。99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999
2)商戶收款時,積分所折算價款直接轉入天貓平臺積分賬戶:
借:銀行存款 987。01
應收賬款-積分-客戶 10 銷售費用 1。99
貸:應收賬款-客戶 1 997。01 -積分-交易平臺 1。99
(3)交易平臺將客戶所用積分折算價款後劃入商戶賬戶:
借:銀行存款 10
貸:應收賬款-積分-客戶 10
積分抽獎業務。
與兌換積分相比,抽獎積分數量的可預測性較差,故不應按遞延收益法核算,可以將參與抽獎併成功的積分作為一種吸引顧客的普通促銷方式,透過 “銷售費用”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若抽獎未果,則無需進行會計核算。
例4:興華商場推出積分抽獎活動,客戶參與6000元以上的商品抽獎,需一次使用8888積分,中獎機率1%。按照原積分授予計劃,1個積分可兌換1元。某客戶一次使用8888積分,喜中7 899元的空調,其會計核算如下:
借:銷售費用 7 899
貸:庫存商品 7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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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促銷中的個稅問題。
⑴商家促銷,獎品是否繳個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價格折扣、折讓方式、累計積分反饋禮品等情
況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⑵無償贈送 抽獎有禮類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根據稅法相關要求,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贈送禮品,即在業務宣傳、廣告、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應按照“其他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是購物有禮,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應按照“偶然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⑶代扣代繳個稅如何處理?
我國個人所得稅採取的主要是代扣代繳徵管模式,即由支付所得的支付方在支付時履行扣繳納稅的義務,所以消費者在獲得企業發放的獎品或抽獎禮品時,均由企業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消費者取得該項所得時,一般都為企業完稅後的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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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平銷返利業務涉稅知識及賬務處理。
㈠平銷返利的含義。
生產企業以商業企業經銷價或高於商業企業經銷價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再以進貨成本甚到低於進貨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生產企業則以返還利潤等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
(二)平銷返利的形式。
①現金返利 ② 實物返利
㈢平銷返利的政策。
國稅發[2004]136號檔案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
注:本檔案發2004年,營改增前,本文還是涉及到營業稅,營改增之後對於平銷返利沒有重新發文,所以本文繼續有效。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衝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衝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例:返利10萬元,商品開具的是17%的增值稅發票,當月要轉出進項稅金=10萬÷(1+17%)17%=1。45萬
㈣平銷返利的稅務處理和賬務處理。
1。現金返利
①由供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購買方收到返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②由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
購買方收到返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實物返利。
供方的稅務處理
一是實物的視同銷售。
二是完成利潤返還。
在開具發票方面,會涉及兩份發票,一是視同銷售的藍字發票,二是折讓的紅字發票。
例,A企業因為B企業上一年購買了1000機器,所以今年贈
送了B企業20臺機器,該機器的成本價是1000元。A企業當
月開出了一臺20000元的藍字發票,並同時開出了一張標明
商業折扣金額20000元的紅字發票
購貨方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平銷返利 17094。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905。98(藍字發票)
貸:主營業務成本 17094。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905。98(紅字發票)
供貨方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收入 17094。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905。98
(紅字發票)
貸:庫存商品 17094。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905。98
(藍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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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成本的核算。
九、商業企業庫存商品成本的核算。
1、售價金額法核算法。
2、進價金額核算法
3、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
⑴、售價金額法核算法。
它是指企業按售價進庫存商品,差額進商品進銷差價,月底按比例衝減銷售成本的一種存貨核算方法。
具體操作流程:
1、建立實物負責制,企業將所經營的全部商品按品種、類別及管理的需要劃分為若干實物負責小組,確定實物負責人,實行實物負責制度。實物負責人對其所經營的商品負全部經濟責任。 例如:國產零食-餅乾組
2、售價記賬、金額控制,庫存商品總賬和明細賬都按商品的銷售價格記賬,庫存商品明細賬按實物負責人或小組分戶,只記售價金額不記實物數量。
3、設定“商品進銷差價”科目,由於庫存商品是按售價記賬,對於庫存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應設定“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來核算,並在期末計算和分攤已售商品的進銷差價。
4、定期實地盤點商品,實行售價金額核算必須加強商品的實地盤點制度,透過實地盤點,對庫存商品的數量及價值進行核算,並對實物和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
計算公式:
商品進銷差價率=(期初庫存商品進銷差價+本期購入商品進銷差價)×100%
(期初庫存商品售價+本期購入商品售價)
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本期商品銷售收入×商品進銷差價率本期銷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銷售收入-本期已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
期末結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庫存商品的進價成本+本期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本期銷售商品的成本
例:某商場採用售價金額核算法對庫存商品進行核算。本月月初庫存商品進價成本總額30萬元,售價總額46萬元;本月購進商品進價成本總額40萬元,售價總額54萬元;本月銷售商品售價總額80萬元。
商品進銷差價率=
(期初庫存商品進銷差價+本期購入商品進銷差價)×100%(期初庫存商品售價+本期購入商品售價)={(46-30)+(54-40)}÷(46+54)
=0。3 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的商品進銷差價=80萬×0。3=24萬
本期銷售商品的成本=80萬-24萬=56萬
期末結存商品的成本=30+40-56=14萬
⑵進價金額核算法
它是指庫存商品的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都只反映進價金額、不反映實物數量,月末必須透過對庫存商品的實地盤點計算出期末結存金額,才能倒算出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的一種核算方法。
此方法適用商品:
一般為經營魚、肉、禽、蛋、蔬菜和水果等鮮活商品的零售企業所採用。這是由鮮活商品的特點所決定的。
首先,鮮活商品在經營過程中,一般需要經過精選整理分等分級,按質論價;
其次,隨著商品鮮活程度的變化,隨時需要調整零售價格由此而產生早晚不同的時價;
第三,鮮活商品交易頻繁,且數量零星;
第四,鮮活商品容易乾耗、腐爛變質,損耗數量難以掌
握,會計核算時難以控制其數量,一般只核算其金額。
3、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
它是指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是以實物數量和進價金額兩種計量單位,反映商品進、銷、存情況的一種方法。
具體操作流程:
(1)庫存商品的總賬和明細賬都按商品的原購進價格記賬。
(2)庫存商品明細賬按商品的品名分戶,分別核算各種商品收進、付出及結存的數量和金額。
⑶當月出庫的商品的存貨核算方法,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全月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