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掰彎你對婚姻的認識了

提起婚姻,你腦海裡的第一反應是什麼呢?

家庭?

丈夫/妻子?

孩子?

幸福?

煩躁?

無奈?

溫暖?

一地雞毛?

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樣的,可能一百個人裡對婚姻就有一百種看法。

我更傾向於認為,婚姻是一種制度。

是時候掰彎你對婚姻的認識了

百度百科對婚姻的解釋是:

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更精煉的一個解釋是:由兩個人一起生活而組成的合法結合或契約。

上面的解釋裡兩個關鍵詞:一是婚姻法,一是契約。

婚姻法指向權益分配、契約指向承諾。

還有兩個事情經常跟婚姻綁在一起:愛情和性。

婚姻有婚姻法,但愛情沒有法,性也沒有法。

在我看來,婚姻是一種社會活動,愛情是一種精神活動,性是一種生理活動。

顯然,愛情、性,和婚姻,它們從底層來看、性質就是不一樣的。

是時候掰彎你對婚姻的認識了

從發展的時間順序來看,性早於愛情、愛情早於婚姻。

性就不必說了,是人之本能。

自有人起就有性,甚至可以說比人還早。類人期就有,普通動物期就有。

愛情呢,無從考證從何時開始有的。

現在能夠考察到的關於愛情的記錄肯定也是在有文字之後。

古壁畫之類的呈現可能也算,但沒辦法說它一定就是。

所以愛情出現的時間肯定是晚於性的,至少不會早於性。

婚姻出現的時候就更晚了。

遠古時候是沒有婚姻的。因為不需要。

能搞到足夠的食物吃、不被野獸天災弄死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再進一步繁衍儘可能把基因傳下去,已經阿彌陀佛了。

婚姻?實在沒有它的位置。

再近一些,人類有了進步、生產力有了發展,食物財富有了節餘,有了繼承的問題,自然就有了血統的考慮。這才出現婚姻個事兒,用婚姻把性把人跟人的關係圈起來,儘可能保證自己的財產落入自己的血脈手中。

這是婚姻的初衷和本質。正如對婚姻的解釋的落腳點,它是一種契約。

是基於財產分配的一種契約。

是時候掰彎你對婚姻的認識了

現代社會生產已經發生鉅變,婚姻這種社會契約早已受到極大衝擊,我相信未來這種制度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考慮到刻印在基因裡對“婚姻”的執念,我們順便聊點怎樣儘可能保證婚姻生活幸福這個話題吧。

對,我用了個“儘可能”,因為沒有人能完全保證這個事兒,我們能做的只能是盡人事,安天命。

婚姻、愛情和性明明是性質完全不同的三種東西,卻非要把它們捆綁在一塊兒。

人們在婚姻當中的痛苦太半來自於這樣擰不清。

來自於想從婚姻當中同時擁有必須被兌現的承諾、忠貞而動人的愛情、和諧的性。

而卻又想當然認為婚姻當中就理所應當就有這些。

憑什麼呢?

真是天真又貪心。外加一個懶惰。

是時候掰彎你對婚姻的認識了

要想婚姻生活少些痛苦,首先得剔除不合時宜的幻想。除非你的伴侶跟你有相同的幻想。

這個幻想就是前面提到的,認為婚姻理所應當包含必須被兌現的承諾、忠貞而動人的愛情、和諧的性。

你可以期待、甚至認為婚姻就應當包含上面說的三樣東西,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但認為它理所應當包含、這就有問題了。

再者,擁有處理關係的能力和智慧。

婚姻勢必產生出各種關係: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婆媳關係、翁婿關係、姑嫂關係、妯娌關係等等。

婚姻生活說到底除了活在柴米油鹽裡,更多還活在這各種關係裡,哪一塊處理不好都有可能讓你活在水深火熱當中。

最後,當你婚姻生活得不幸福的時候,想想你是為了什麼而步入婚姻的;你可能會發現你的痛苦來自於你婚後的期待和要求已遠遠超出甚至背離了你步入婚姻的初衷。

那麼,不幸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