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室內設計的含義

現代室內設計作為一門新興的行業。儘管他的教學設立只有短暫十幾年,但從古至今人們早有意識地的自己的生活,生產活動的室內空間進行了安排佈置,甚至進行美化裝飾,賦予室內換進新的氣氛。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室內活動的,人們活動空間的環境必然直接的關係到人們的生活質量,關係到人的安全,健康,活動效率,舒適度等。由於人們在室內活動的時間較長,自然設計的原則就要以人為本,設計者始終需要把人對室內環境的要求,包括物質和精神方面,要放在設計的首位。

人類在穴居時代已經開始反應日常生活和狩獵活動為內容的壁畫作為裝飾,古埃及神廟中的象形文字石刻,中國木構建築的雕樑畫棟,歐洲18世紀流行的貼鏡,嵌金,鑲貝都式為了滿足人的視覺需求。20世紀以來隨著建築結構技術的發展,建築的內部空間不斷地擴大,其使用功能越來越複雜。建築內部不僅需要美化,還需要進行科學的劃分,來滿足人的行為,生理,心裡的需求。近半個世紀以來,室內設計逐漸的形成建築設計中的一個重要分支。

我國早在原始社會時期西安半坡村遺址中的方形,圓形居住空間中,已經能按使用的需求將室內做出了分割,原始社會的居室裡,已經有過人工平整過的地面,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還留有裝飾美觀的紅色燒土地面,原始人的穴洞裡壁畫上已經繪有圍獵和獸形的圖案。我國各類民居比如有北京的四合院,四川的山地住宅,傣族的幹闌式祖宅,以及上海的里弄建築等在體現地域文化的建築形體上和室內空間組織,在建築裝飾的設計與製作等許多方面,都有很寶貴的檢驗可供我們學習。

在國外,古希臘雅典衛城帕特農神廟透過柱廊劃分了空間,在製作上精心推敲尺度,比例,材料的效能,形成了梁,柱結構的各類柱式。古羅馬龐貝城的遺址中,從室內牆面的壁式,鋪地的大理石,以及傢俱,燈飾等加工製作的精細程度來看,當時的室內裝飾已經相當的成熟。自歐洲中世紀和文藝復興以來,哥特式,古典式,巴洛克,和洛可可,等風格的建築及其室內裝飾風格和手法日臻完美。

所謂設計,指的是一種計劃,規劃,設想及解決問題的辦法,透過視覺傳達出來的過程。為了滿足視覺藝術要求對空間內部及表面進行的一種裝飾,要分析空間構圖,色調,施工技術,與材料的結合,以及對傢俱,燈具,陳設的選用配置等。室內設計應堅持以人為本的設計原則,主要體現在空間的安全性,舒適性,功能性,對待特殊人群的關注等,包含了功能要求審美要求。如今何種流派不窮,神對不同的人,不同的使用物件,相應的考慮有不同的要求。我們在設計的過程中特別要重視人體工程學,環境心理學,審美心理學等方面的研究,運用這些透過空間中形態,尺度,色彩,材質,光線等因素來增強空間的表現力和感染力。以滿足人們舒適,健康,安全,方便,衛生等方面的要求。

美來源於生活,莊子曰:“天下有大美而不言”我們的生活並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人。因此,我們要有一雙發現美的眼睛去觀察生活中的美麗,在進行設計的同時也要滿足不同人的精神需求。

簡述室內設計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