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結婚與大齡“剩女”日益增多現象看古代的婚嫁

現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願意結婚,男人可能是因為“天價”彩禮,女人可能是因為不願意“下嫁”降低自己的生活標準,但不管什麼原因,結婚意願不強烈的現象在年輕人中還是比較多的。其實在我們的古代,結婚倒是非常的早,並且有一套自己的複雜流程。

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結婚與大齡“剩女”日益增多現象看古代的婚嫁

漢以前,男女結婚均甚早,大夫士人之子,二十而冠,女十五而笄。此後便可嫁娶。所以三十不娶則為鰥,二十不嫁則謂為過時。女子十四歲以後,二十一歲以前,便可結婚的;如果過了二十歲,不結婚,那麼就是“過時”了!下面我們來看一看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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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為伉儷時,先要有六禮。“六禮”的說法,載在《儀禮》的“昏禮”和《禮記》的“昏儀”;這兩部書,無疑的是“七十子”以後的產品,並且不是一個人坐在家裡憑空捏造的,所以既不是一地的情形,也不是一人的作品。到了戰國,或更晚一點。有人把各地的流風遺俗,多人的記載,哀整合書之後,“六禮”遂成為統一的婚姻儀式,一直流傳到兩千多年後的今日。什麼是“六禮”呢?

一、納采。男家使人納其採擇之禮與女家,表示想和女家提議

婚事。女家如不承受,便不能行第二步。

二、問名。主人具書,遣使者至女家問女所出及生年月日。

三、納吉。問得以後,歸卜於廟,求決於祖先鬼靈,問與此姓結親之吉否。如不吉,便止婚,須罷議。

四、納徵。卜筮得吉,遂遣使納幣以成婚禮,婚約至此才正式成立五、請期。男家欲娶時,具婚期吉日書,備禮物告女家;女家受禮,便是答應,否則須改期。

六、親迎。結婚日,子承父命,先往女家。女父拜迎於門外整女家之廟,再拜奠雁。出,御婦車,俟於門外。婦至,婿揖以入,載之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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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迎以後,便可“合牢而食,合巹而飲”了。於結婚之第二日,婦見舅姑。若舅姑已歿,則成婚三月後,行廟見禮,祝辭告神曰“某氏來歸”。 據《曾子問》,女未廟見而死,尚不能作為成婦是“不遷於祖,不拊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歸葬於女氏之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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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來,婚姻關係只是舊家庭的聯續,並不是新家庭的創始;是舅姑取了一個媳婦,不是男子得了一個伴侶;是兩姓的事,不是兩人的事。所以“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是“思嗣親的。到了這個時候,女子的責任便專在生育上面,女子就變作生育機器了。

當兩個家庭結合後,女子便作為生育機器在南方而存在了,遵守三從四德,相夫教子,過上古代“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