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引言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需要知道,嘉靖至萬曆時期朝鮮在明貿易物資仍為弓角、藥材、書冊、珠寶、紗羅綾緞等國家

緊用

之物以及能帶來豐厚利潤的人參、貂皮、海菜等商品。史料中雖常見朝鮮在明採購物資品類,但朝鮮使用的“本金”類物資記載則相對零散。下面透過梳理朝鮮使臣攜帶和在明花銷物資明細,一覽朝鮮所用貿易媒介與貨幣。

朝鮮使臣的貿易物品

朝鮮使臣盤纏來源複雜,

“公”“私”極易混淆。朝鮮買秫飯以食,城內僱驢、僱人抬轎等食宿花費多為集體公務。

在遼東停留期間購買烹豬頭、南京酒、紹興茶等酒食,過山海關在七家嶺城中買《儀禮經傳》《春秋集》《桂洲集》(嘉靖朝閣老夏言之集),在薊州城南門外漁陽驛買花草(誤以蘭草),在京期間貿得錦制團領禓衣用於朝拜,購買衣物禦寒,以上明顯為使臣個人消費,但物資卻源於使團公共盤纏路費。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首先,我們透過介紹朝鮮盤纏物資的組成分析使臣所持貿易資本的品類。

政府撥付物資主要為布匹、白米、人參、金銀等高價物品。沿途官員捐贈及使臣親屬相贈多為土產。

萬曆二年(

1574

),趙憲於以質正官身份隨朝鮮使團赴明。

其出身不顯,

“門地卑微”,出使前擔任朝鮮定州教授一職。沿途官員捐贈盤纏時即不會因為其家族勢力而出以重資,也不敢怠慢使團中具有監察身份的重要官員。各地捐贈的物資品類及數量比較接近常規,

我們憑《朝天日記》中的相關記述可以窺見使臣所持貨物概況。

牛峰縣令贈米袋、豆袋、火金;平山府伯李之信贈扇筆,府尹贈石魚十束;至龍泉驛,瑞興府使李慶祐贈米袋及魚;到甜水站,鳳山郡贈以米袋雜物;至黃州,判官贈以米袋;中和郡贈以米袋、毛麩等物。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咸鏡監司樸公大立贈獐、毛麩、大口魚二十,北道兵使金公禹瑞贈大口魚一筒,文魚一束;監司察訪贈以行具、米五袋、帽家二、皮箱叩肚、褥衣、芒鞋、網巾、具桶、繩床、鞭子、鹿皮靴、雨具三;順安贈以米袋,縣監李鏞贈以米豆。

安兵使饋贈獐茵、畫硯、燒酒二盆、米三袋、分套獐五、雞九、細襦、鹿皮靴具、精皮箱子;至嘉山郡,柳判官贈米豆袋、鹿皮靴子,安牧使贈以路費,米三袋、雞五、獐一、秀魚十、石首魚十、刀子十五、火金十束。

博川郡守贈米二袋、布裙、小食床分套;嘉山郡守贈以行具、米袋、狗皮漆靴、分套細襦,又給孩食,以大口四送之;定州牧使金富仁贈米三袋、白靴、分套細襦、皮箱、草鞋、布衣裳、雨足巾、一斗桂以及日傘,趙憲叔舅送箱靴、精幹獐二、雞五、套二;宣川卒贈靴、硯。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鐵山卒贈靴、硯;鐵山郡牧官贈米三袋、狗皮茵(布)、鹿皮靴、靴茵等。

其次,我們透過明朝官員索取物資明細印證朝鮮使臣所攜物品內容。

遼東都司掌印大人等高階官員求取物品為:海獺皮、滿花席、白布、花硯、人參等物。遼東鎮撫等基層官吏及高官家丁等常索:白米、厚紙、大白紙、白布、正布、白扇、油扇等物。山海關,主事只留笠帽、貼扇、油扇、理中元、筆等物,又留白米二袋。人參、白米、硯面為沿途通關的常備禮遇,所需數量甚眾。

入京後,朝鮮使臣對高層打點多用貴金屬白銀。

萬曆二年(

1574

),序班高雲程等視朝鮮使團為奇貨,邀索賄賂恐嚇萬端,曰:

“茲事(辯誣事)系吾一言之重輕,你可將三十兩銀以贈我雲。”

序班等禮部官員亦常索白布、厚紙、人參等物。朝鮮使臣與館夫、官家僕役打交道時多用銅錢。萬曆二年,朝鮮使臣往右侍郎家領取受署諮文,門人收銀三錢乃入報。萬曆七年(

1579

),《唐陵君朝天奇事徵》傳曰:朝鮮使臣洪純彥在通州夜遊青樓,擲千金逑一女子,

“即傾橐與人,終不近焉。”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此外,渡江前使團違禁物資明細亦為中朝貿易交換物資佐證資料。朝鮮所持物資主要有三類:明朝貨幣白銀與銅錢,朝鮮市場流通中的布匹、人參與白米,以及硯面、紙張、扇、帽、魚乾等土物。

朝鮮使臣根據交易物件及貿換物品支付相應價值的物資。

明代中後期,

“禮治”外交氛圍若為遼東地區中朝貿易的重要因素,遼東社會困局則是天平的另外一端。

明廷的貿易政策只能在一定範圍內發揮作用,例如會同館、京畿之地的關隘驛站對商品交換和運輸過程限制頗多。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方將官多重實惠而輕禮法,在不影響政績的情況下自然給中朝私貿提供方便。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嘉靖、萬曆時期,遼東西部經濟發展困難重重,軍民開始向東部山區、沿邊島嶼等遷移,鴨綠江下游一帶的中朝邊民常交通往來。女真族持續南下,女真與朝鮮的邊地交集增多,中朝貿易區域亦隨之擴大。

遼東地區的使臣貿易

嘉靖至萬曆前期,中朝宗藩關係出現了飛躍式地發展,貿易往來本應日趨頻繁。然而,禮治是朝貢體系中的核心要素,貿易只是維繫禮儀化國際制度的輔助手段。

明廷不需要給予朝鮮新的經濟實惠來維繫雙方的宗藩關係。

在重農抑商的經濟背景與

“克己復禮”等政治秩序的影響下,貿易在雙方統治階層眼中尤顯式微。此時,遼東地區邊患尚在可控範圍之內,遼陽、海州、廣寧等

交通便利、物貨雲集。遼東地區特殊的軍政局勢為中朝私貿發展提供了理想環境。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遼東吏治與邊臣的對外職能

嘉靖時期,遼東邊患迭起,地方失事頗多,防禦蒙古、女真等少數民族入侵為邊臣升降的主要依據。朝廷對邊將外交職能要求不高,遼東官員因循舊制便無大的差錯。

中朝良好的宗藩關係使遼東與朝鮮罕有界務糾紛發生,遼東官員處理涉朝事務時常給予朝鮮使臣方便,政策寬容且富有彈性。

嘉靖後期,皇帝久不視朝,遼東地區的統治秩序日趨衰敗,各級官吏盡顯結黨納賄之能。

萬曆時期,以李成梁為核心的武官集團使遼東官軍的戰鬥能力得以改善。但將官升遷不以功績為據,而以人際關係為準,貪腐之風更盛於前。

遊離於國家政策之外的朝鮮使臣私貿更是成為遼東官員牟利途徑。嘉靖前期,遼東官員與朝鮮使臣交往過程中依然恪守朝貢儀程,奉行

“字小”之義,為使團提供交通、食宿等服務。

而後,遼東官員處理涉朝事物時盡顯宗主國官威,朝鮮使臣行至遼東時深陷官吏的侵漁之苦。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嘉靖中期以後,朝鮮使臣到遼東必厚致人情。遼東總兵、都司大人、鎮守太監“付書求請”,“所求之物無窮”等記錄頻現於中宗、明宗朝實錄。

嘉靖十七年(

1538

),國王與政院議定給天使龔用卿、禮部郎中白悅、遼東大人劉大章等求

請之

物時指出:

“中原廉風已無”。嘉靖四十一年(

1562

),朝鮮使團於湯站、鳳凰城、遼東、廣寧等地皆需呈禮物與守官。

其行至鞍山將發之際,鎮撫因押馬官不優給人情,不放出貢馬,復行賄賂後得以出發。

至東昌堡(牛家莊),因朝鮮只給一張弓子,守堡官郝世臣故意拖延不給車輛。朝鮮使臣評述遼東地區,

“人情大於綱紀”,貪腐之風盛行。

萬曆時期,明朝貪風肆虐,賄賂公行,遼東大人所受物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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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之多,銀兩亦成為人情往來的必要之物。朝鮮使臣面對遼東、廣寧、山海關及明廷序班之類的萬般徵索雖煩悶不堪,但不可不從。

明代中後期,遼東地區與朝鮮半島的貿易會受到哪些方面的影響?

遼東與朝鮮交涉頗多,一路交通食宿為使臣所賴,即

“遼東、山海關等處,索物甚繁,不給車輶,故不得已給弓刀、硯面,以塞其欲。”

朝鮮面對遼東官員額外索取,心路歷程為:最初的“何難之有”,中期的“拖延支付”,至後期的“積弊無窮”。

朝鮮與遼東官方日常交往過程中常以遼東為尊,概因“我國使臣,於遼東多有資賴”。

朝鮮在刷還人口、越邊田獵等問題上雖認為遼東官員有“不

能檢

下之罪”,但考慮到“我國與遼東接境,往來中原,路由於此,不可開釁也。”

結語

總的來說,朝鮮使臣對遼東官員的不當行徑持隱忍態度。遼東地區作為朝鮮使臣赴京朝貢的重要中轉站,沿途食宿、交通等物資供應對使團能否順利完成政治、經濟任務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