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專行誥詞到分押制敕,談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元豐改制是北宋中期王安石主持的對北宋官制進行的一次大變革,牽涉甚廣,許多官員的職事、名稱都發生了變化。在這樣一次大變革中,外製官的職事也發生了變化,從專行誥詞變為分押制敕。其變化始末,現下試論一二,欲得斧正於方家。

從專行誥詞到分押制敕,談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一、關於外製官及北宋詔令頒行的程式

所謂外製官,是封建社會制官的一種。皇帝的詔書有兩種,外製指中書門下正規機構所撰擬的詔敕,有關國家大事,更為重要;內製指皇帝直接由宮廷發出的誥諭,主要內容是各種人事任免等相對不重要的雜事。內製和外製合稱兩制,專司為皇帝擬定兩制的就是兩制官。兩制官這等詞臣的職事向來不在於參預朝政,而是舞文弄墨,做文字工作。

詞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必然產物。

在古代中國,儒家講究春秋筆法,一字而寓褒貶;講究為親者諱,為尊者諱,為賢者諱,避諱字眼複雜多變。在這樣等級森嚴的時代,為人主者,口含天憲,一字一句事關國體,輕忽不得,尤其要在意。

舉例來說,單是皇帝詔令,就有八種類型,制、誥、敕、旨、冊、諭、令、檄,每一種型別都對應著不同的情況,絲毫不容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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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皇帝日理萬機,就需要專門為他傳達態度的詞臣。一個好的詞臣,必定能夠掌握春秋之義,能夠熟悉本朝掌故,清楚本朝的忌諱。外製官就是皇帝因此而養的詞臣文吏。在北宋前期,外製官包括知制誥、直舍人院等舍人院官員,元豐改制以後則指供職於中書後省的中書舍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北宋官制繁冗,外製官往往還兼任不同的官、職、差遣,因此,作為外製官的他們無法直接干預政事,但身兼數任的他們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對政事,尤其是宰執以下官員的人事調動產生影響。

說到外製官,還有北宋的詔令頒行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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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國家大事,軍國命令,程式上,都需要皇帝的首肯才得以頒行。遇到國家大事,皇帝需要與中書門下平章事和樞密使或當面商討,或文書往來而正式確定。如果事關重大,皇帝甚至要授意翰林學士(內製官)親自起草。

其他常規的工作,一般是宰相機構發給制官一份含有基本寫作要求的文書,稱詞頭,制官起草後,將草稿交由宰執審閱,審閱通過後交付有司進行詔令的最後製作,併發至下屬單位具體執行。

非常之時,制官可以封駁詞頭,那就要二府長官重新商討、釋出新的詞頭,然後再著專人擬定詔書並最終執行。其中,由於重要程度的不同,長期以來形成了中書舍人(內製官)封駁為主,給事中封駁為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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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程式上看,詞臣雖然不直接參與政事,但影響也不可小覷,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兩制官職事的變化,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

二、“專行誥詞”的外製官

《兩朝國史志》記載:“中書在朝堂西,是為政事堂。其屬有舍人,

專職誥命

。闕則以他官知制誥,或直舍人院,院在中書之西南。”又有材料稱,舍人院“在中書制敕院內”(凡中書堂後官以下所處吏舍,總名曰制敕院)。

可見,由於事務上的關聯,兩制官與中書門下的各位長官的辦公場所往往相距不遠,而且此時他們的工作內容還僅僅是“專職誥命”,也就是“專行誥詞”。但所謂“專行誥詞”,也不只是舞文弄墨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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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外製官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擬定宰相、樞密使以下的官員任免的誥詞。北宋時期,官員人事調動命令的下發,需要出示一份正式檔案——官告。其上抄錄有以皇帝口吻訓勉的制詞,稱為“誥詞”。外製官的作用就在這裡。

古之春秋,微言大義,一字寓褒貶,制詞也反映了皇帝的態度。對勤勉而將要升官或平級調動的官員,皇帝要適當予以勉勵,對仕途有過錯的官員,皇帝要適當斥責一番。勉勵、斥責的“度”都暗藏玄機。

外製官的誥詞既然代表了皇帝的態度

,那麼他們擬定的誥詞也就充當了官員瞭解皇帝想法的渠道之一,運用得到,可以拉近君臣的距離,強化責任意識,對臣子接下來的心情和工作時的執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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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制度上,外製官奉命行事而已,但實際上,外製官透過努力,爭取到了封駁詞頭的權力,透過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反對意見,對人事任免施加影響。最初,外製官並沒有封駁的權力,這種權力在制度上歸通進銀臺司專有。

但是,由於他們的特殊位置——他們接受人事任免的“詞頭”而草制,實際上就可以以繳還詞頭、拒絕草制的方式表示反對。

朝廷官員的任命牽一髮而動全身,起初這種封駁需要特殊條件,如某官員的任免德不配位,某官員的任免不符合朝堂內部的權力佈置,某舍人受到大佬的暗示和支援、某舍人想要凸顯自己的道德水平,效仿前朝的忠良臣……總之,原來的特殊隨著一代代外製官的努力,到仁宗朝已經變為約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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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官職差遣的制度中,外製官由於其他的兼職,在政事中也有一定參與度,不可能完全超脫於政事之外,“專職誥命”,

因此,可以說,他們外製官之外的兼職在爭取更大權力的過程中也發揮了作用。

第三,外製官的內部執行也有一套成熟的程式。

蘇頌提到,自來本院凡有中書送到詞頭,並是當制舍人奉行。唯是當制日曾封還詞頭,其詞頭再下,若元封還之官卻在當日,即轉送以次官命詞。所謂當制舍人與舍人的定員有關。

北宋前期,外製官因襲故事,以六員為限,外製官一共六人,每天一人輪流當值,此人負責當天詔書的起草。官員爭取到封還詞頭的權力後,外製官可以視情況封還詞頭,修正後的詞頭再發至外製官處,如果正巧遇到曾經封還的舍人當值,就可以交給其他舍人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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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上種種,都是圍繞“專行誥詞”而產生的制度設計,北宋前期,外製官的工作內容仍然是“專行誥詞”而已。

三、“分押制敕”的外製官

情況的改變與元豐改制有關。

元豐改制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恢復了前朝已經成熟的三省六部制,宰相權力一分為三,相互配合、互相牽制。但原來的二府中,樞密院的權力已經發展起來,專管武事,不可能貿然予以廢除,

於是,北宋在元豐改制後,形成了三省樞密院制的格局。

具體來說,中書省、樞密院分管決策,門下省負責監察批駁,尚書省專司執行。調整過後的政事程式執行是這樣的:中書省在自行決策(主要是小事)或輔助皇帝決策(當然是大事)後,將皇帝的旨意和中書自己形成的命令留下底稿,抄錄一份“以黃紙書”,在得到皇帝同意後送到門下省“審查命令,駁正違失”,其中大事是“畫黃”,小事是“錄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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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下省需要審定中書省的畫黃、錄黃和樞密院的錄白、畫旨,“大則論列,小則改正”。其中小的錯誤,是抄錄失誤、用詞錯誤,大的錯誤,是命令不當之處,門下省可以封駁,發至中書再行斟酌。確定之後,發至尚書省、樞密院具體執行。

改制之後的權力分配並不平衡,相對來說中書權重。因此,兩制官也隨中書而轉移,舍人院廢置,負責草擬誥詞的外製官轉而供職於中書省屬下的中書外省(後稱中書後省),其職銜也改為中書舍人等。

中書舍人的權職何在呢?神宗朝職官志記載,

中書舍人四

人,

正四品,掌為制詞,受所宣奉詔旨而行之。分治六房,隨房當制。若有失當,則論奏,封還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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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這一時期,中書舍人的規模變為四人,職責是掌為制詞、授所宣奉詔旨而行之,值班頻率是分治六房,隨房當制,如果中書的命令有失當的地方,仍舊可以發還詞頭。其餘部分與北宋前期相差彷彿,只有一點“授所宣奉詔旨而行之”,似乎正是外製官得到的新職事。

那麼,它跟我們文題中提到的分押制敕是什麼關係呢?這需要其他表述來勘定。

首先,外製官不是具體的官名,而只是依附於具體工作上的表述。北宋前期外製官是舍人院官員,舍人院廢置後,就成為中書舍人等。那麼,既然已經被納入三省體系,中書舍人除了作為外製官的擬定詔書外,勢必也要作為中書省的文吏而有新的工作內容。

從專行誥詞到分押制敕,談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前面我們提到,中書省在形成決策後,要錄黃、畫黃送到門下處,而門下接到畫黃、錄黃後的具體流程是給事中讀,侍郎省,侍中審,進入被旨畫聞,則授之尚書省、樞密院。如有過錯,再加以改正。

那麼,可以推測,中書命令的形成與定稿也不能僅出於一人之手

。據《宋會要輯稿》記載,“中書省掌承天子之詔旨及中外取旨之事… …皆承製畫旨,授門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書其所得旨為底。”

也就是,中書令宣佈命令、中書侍郎奉讀命令,中書舍人“行之”,根據流程,也就是書寫命令,留下底稿和錄黃、畫黃。這就與前面的授所宣奉詔旨而行之照應到了。然而,孤證不立,除此之外,對中書舍人的新職事,時人還有更明確的記載。

從專行誥詞到分押制敕,談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元祐年間,已經有大臣指出,中書舍人“未行官制以前,謂之知制誥,

專行誥詞,不預政事

。自改官制,

遂為中書屬官,分押制敕,凡國之政令無一不預

。”宋徽宗年間,一位中書舍人又提到,“舍人專以行詞命、書錄黃為職”。

也就是說,元豐改制之後,外製官除了奉命草擬詔書、“行詞命”以外,還承擔著書錄黃的職責。所謂分押制敕,其實就是多寫一份制敕分開留檔。中書命令有錄黃、畫黃的區別,官員向來只提到外製官能夠書錄黃,想來內製官或其他更重要的官員才可以書畫黃,因此有所區別。

那麼,凡國之政令無一不預是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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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到元豐改制之前,事實上外製官已經取得封還詞頭的權力,但這是一種“約定俗成”,而並沒有制度上的依據。元豐改制之後,神宗朝的記載證明,外製官封還詞頭的權力已經有了制度依據。前面提到,此時外製官從專職擬定詔書變為可以書錄黃。這就是說,原來外製官接觸的只是有關人事任免的詞頭,現在外製官已經能夠接觸到中書下發的每一項命令。

正如草制不僅僅是斟酌詞句,書錄黃也不僅僅是抄錄,中書舍人因此可以對幾乎每一項命令進行把關,也就進而有了干預一切政事的權力,與以往大不相同了。

四、小結

外製官的職事變化僅僅是元豐改制的一小部分,但影響並不小。元豐改制前後,外製官的職權變化經歷了一個從“專行誥詞”到“分預朝政”的過程。這是制度的變遷,也有外製官自己的努力,更主要的是,外製官在程式中的位置有天然的優勢。總之,北宋後期,外製官一定程度上參預行政決策,已不僅僅是單純的“詞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