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吏部是如何選官任官的?表面看似公正,其實都是潛規則

吏部因負責文官的選任和升降調補,所以在六部中的地位最高,就和現在的中央組織部一樣,是一個專門管理人事任免的部門。清代的吏部雖然不如明代那麼顯赫,但仍然握有中下級官員的任免大權。

清代的吏部是如何選官任官的?表面看似公正,其實都是潛規則

很多人都認為讀書人一旦中了進士後,就會很快進入仕途,或留在京城做官,又或是外放各省知縣,其實這種看法是不符合實情的。事實上,不管是新科進士,還是在職人員升遷,都不會馬上放實缺,期間還要經過一個吏部銓選的過程。這一章節就來聊一聊清代吏部銓選的那些事。

先來說候選官員的幾種情況

在講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一定要了解清代官員的任用制度。主要分為除班、補班、轉班、改班、升班這幾種型別。

除班就是透過科舉入仕,或是以貢監生、官學生等渠道,第一次獲得做官資格的人;補班屬於原來已經獲得實職,但由於種種原因暫時沒有到任的;轉班就是平調,比如刑部郎中調戶部郎中一類的;改班就是由武官改為文官,或是由知縣調任小京官一類的;升班最好理解,就是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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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一種班的官員,其身份都屬於“候選”,吏部會針對不同情況的候選官員,採取了月選制度,月選分為單月選、雙月選和雙單月選。其中又以單月選為最急,一般都是針對補班,雙月選針對的升班、除班。

候選官員如果要正式上崗,那麼首先就需要有可以任命的職務。清代擁有龐大的文官隊伍,但也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只有等坑騰出來了,才能填上蘿蔔。

一旦有崗位空出,官方的稱謂就叫“開缺”。按規定,各衙門一旦出現開缺,就要及時上報給吏部,然後由吏部在眾多的候選官員中進行銓選。換句話說,只有各衙門出現開缺的情況,吏部才能啟動銓選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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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吏部銓選的基本程式

吏部彙總各衙門出缺的崗位後,就會在眾多候選官員中進行銓選。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參加吏部銓選的,這與我們去應聘一個工作崗位一樣,事先也要提交一份簡歷,這個過程稱為“投供”。

候選官員的投供材料十分詳細,不但要註明籍貫、出生年月、相貌,祖上三代情況,以及是否有犯罪史,還要提供是那一年中的進士或是舉人,如果是進士還得寫明是二甲、三甲第幾名。

此外,投供的材料中,也需要有京官的舉薦證明。這些材料當中,必須要保證真實無誤,如果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則不能參與銓選,甚至還要面臨嚴厲的處罰。

候選官員的投供材料中,最為吏部看重當屬京官的舉薦證明。這也是銓選過程中的一個潛規則,舉薦人的地位和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候選官員的仕途前程,吏部的官員也樂於賣給那些當朝重臣的面子,為自己積累政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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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於舉薦人的重要性,所以候選官員不惜花重金、走門路,賄賂那些在京的權貴,這也造成了吏部銓選的不公正、不公平,並引發銓選過程中的營私舞弊行為。

候選官員們投供以後,下一步就進入了稽核過程,這個過程叫“堂議”。堂議是由吏部的堂官們進行討論商議,在投供的候選官員中選定具體人選。

不過,在堂議的時候,吏部也會擺出一幅至公至正的態勢,由於各衙門出缺的崗位不同,職責自然也不同。因此在確定什麼人授什麼官的時候,都需要經過抽籤來決定。

以抽籤來決定崗位看似很公平,其實這裡面也是大有玄機。畢竟空出來的官缺有的是肥缺,有的是廋缺。就拿知縣來講,每個省的情況都不同,江蘇、浙江、廣東這些地區人人爭著去,而云南、貴州、廣西這樣的省份,則是避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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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肥瘦之別,那麼吏部文選司的官員們就利用這一便利條件,大肆向候選官員們索賄。結果往往大家都會送禮,而真正放到肥缺的都是那些有背景的人。

當人選確定以後,吏部就會將名單發給各出缺的衙門,然後要會同九卿、科道一起審查,主要稽核的是各官員的政治出身以及是否符合任命的條件(有迴避、祖上是否有錢糧虧空一類)。但實際上,這類稽核不過是走個過場,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一般都會認可吏部的銓選。

等到最後一次稽核通過後,那麼候選官員就可以正式上任了。需要指出的是,京官和地方官上任有所區別,京官只要吏部命令下達以後,宣旨當天就可以走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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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方官還有變數,尤其是知州、知縣一類的中下級官員。經過銓選後,這些新任地方官們要在吏部領取一張官憑,然後到地方上任。

只不過,地方官到了各省後,按例要到總督、巡撫衙門報到,至於何時到任,則要看該員的表現,無非就是孝敬一類的。如果順利,那麼很快就能到就任地上任,若是不通人情世故,則要等上一兩年甚至更長。

最後再來簡單說一下新科進士任官,一甲的三名進士不用考試直接授官。二甲、三甲的進士無非三條出路,一是透過朝考進入翰林院深造,二是在京任職,三是到地方出任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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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新科進士不管是出任小京官還是知縣,都得經過一個較為漫長的時間。比如康熙時期,新科進士選為知縣的平均年限為8年,而到了晚清時期,時間則更長。由此可見,從候選到實授,是一條充滿未知的艱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