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姐妹為父追兇25年”案終審維持原判代理律師稱考慮申請再審

7月31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湖南慈利姐妹25年為父追兇”案姐姐張阿麗處獲悉,湖南省高院對於該案作出的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代理律師付建表示對於終審裁定,目前正在考慮申請再審。

大眾網·海報新聞3月17日刊發的報道《湖南慈利“兩姐妹為父追兇25年”案宣判:兇手被判無期,判賠3。6萬元喪葬費》顯示,1994年,湖南慈利縣洞溪鄉洞溪村村民張國恆因水田灌溉問題被同村村民張登樊殺害,犯罪嫌疑人潛逃在外,兩姐妹為還父親一個公道,踏上長達25年的漫漫追兇路。

湖南“姐妹為父追兇25年”案終審維持原判代理律師稱考慮申請再審

為父追兇25年的張阿麗、張玲麗。受訪者供圖

2019年9月,兩姐妹25年的不懈努力,終於讓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次年11月17日,該案在張家界中院開庭審理,張家界市檢察院起訴認為,張登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張阿麗姐妹附帶民事提出,兇手張登樊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撫養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1170840元。

2021年3月11日,張家界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犯罪嫌疑人張登攀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3。6萬餘元;張登攀姐姐張元春則犯窩贓罪,獲刑3年。

判決書顯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張阿麗、張玲麗提出的死亡賠償金、撫養費、精神撫慰金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法院不予支援;兩姐妹提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均沒有提交證據證明,法院也不予支援;兩姐妹主張的喪葬費36650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

今年3月17日,領取到一審判決後,張阿麗對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表示,兩姐妹對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為了追兇在外奔波25年,她認為法院只支援喪葬費不合理,將會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訴。

7月31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張阿麗及其代理律師河南省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處瞭解到,案件已經由湖南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代理律師付建還表示,針對案件終審裁定,目前正在考慮申請再審。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波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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