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透過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自。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從六個方面完善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構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將擔負起中國未成年人保護“小憲法”的使命。

為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普法宣傳

營造全社會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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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今天,我們來學習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司法保護篇

(場景一)

小芳的爺爺在去世前留下遺囑

載明其名下的一套房產由小芳繼承

小芳的爸爸說他有權

代替小芳放棄她的繼承權

然後由他來繼承這套房產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這個做法是錯誤的。法定代理人不得在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況下,代理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場景二)

初三的小孫因為盜竊

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了

父母卻沒有錢去請律師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不用擔心。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場景三)

鄰居經常毆打、虐待孩子

旁人勸阻他時

他卻總以他是孩子的監護人名義

有權以任何方式管自己的孩子

這樣的監護人合格嗎?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不合格。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虐待被監護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可以被撤銷監護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嚴重侵犯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撤銷監護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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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保護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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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法條連結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章 司法保護

第一百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第一百零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員應當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專門機構或者專門人員中,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對上述機構和人員實行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適應的評價考核標準。

第一百零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應當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健康成長的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夠理解的語言和表達方式,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

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有關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讀學校以及其他可能識別出其身份的資訊,但查詢失蹤、被拐賣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第一百零四條

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法律援助機構和律師協會應當對辦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進行指導和培訓。

第一百零五條

人民檢察院透過行使檢察權,對涉及未成年人的訴訟活動等依法進行監督。

第一百零六條

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相關組織和個人未代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督促、支援其提起訴訟;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有權提起公益訴訟。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應當尊重已滿八週歲未成年子女的真實意願,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依法處理。

第一百零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嚴重侵犯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撤銷監護人資格。

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撫養、收養、監護、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社會組織對未成年人的相關情況進行社會調查。

第一百一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應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親屬、所在學校的代表等合適成年人到場,並採取適當方式,在適當場所進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證人一般不出庭作證;必須出庭的,應當採取保護其隱私的技術手段和心理干預等保護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與其他有關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互相配合,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案件,在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時,應當採取同步錄音錄影等措施,儘量一次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證人是女性的,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第一百一十三條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處罰後,在升學、就業等方面不得歧視。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發現有關單位未盡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護等保護職責的,應當向該單位提出建議。被建議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書面回覆。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結合實際,根據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援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群矯正等工作。

漫畫來源網路

編輯:柯麗瑩、譚絲慧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我為群眾辦實事」微普法之未成年人保護法司法保護篇⑥

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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