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自稱音樂人、藝術家,稱《乘風破浪的姐姐》low,你怎麼看?

最近在吃霍尊的瓜時,最大的一個困惑就是

霍尊們為什麼敢自稱藝術家?

我的意思是,為什麼現在茫茫多的年輕小明星們,都敢自稱藝術家了?在我看來,藝術家這個稱號,是“藝術”本身給予將自己的天賦、才能、脾性都奉獻給它的“信徒”的獎章。打個比方,貝多芬、肖邦會說他們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了音樂,是音樂成就了他們,而不是他們成就了音樂。任何藝術家、科學家、哲學家都在自己面對的終極真理面前保持著謙卑,這是一種類似宗教般的思想情感,擁有這樣覺悟的技藝者,或者說,擁有對自己所追求的藝術的“信仰”的技藝者,我們稱之為藝術家不為過。

霍尊自稱音樂人、藝術家,稱《乘風破浪的姐姐》low,你怎麼看?

可是明星呢,不過是利用“藝術”而成就自己的人。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不是藝術,而是自己的名聲、地位、錢財等。藝術是他們的牟利工具、是他們在人前顯擺和造作的把戲。

就這,敢自稱藝術家?衍生而來的不解

:到底是“浪姐”類節目本身就很low,還是由於霍尊等“藝術家”的加入而low的?

我心裡其實就一個想法、一句話:誰還看不起誰?一個自詡為“藝術家”的小明星,為了金錢、名聲去一個自己看不起的low節目,竟然還能有優越感?看到這些魔幻的東西,有時候不得不感慨藝術源於生活、荒誕源於實際!

霍尊自稱音樂人、藝術家,稱《乘風破浪的姐姐》low,你怎麼看?

《披荊斬棘的哥哥》節目請它給了很多錢,所以,他能輕易就同意給前女友九百萬。為了錢它就願意上了這節目,可是我卻覺得他不配上這個《披荊斬棘的哥哥》,他靠砍掉前女友真正出名了。也沒有真才實學。真正的音樂人、藝術家是黃貫中、李雲迪這樣的,我覺得是它對音樂人、藝術家這詞有誤解。黃貫中的吉他和李雲迪的鋼琴經得起任何懂音樂的人的推敲。以自己的才藝為職業,重點是有一定的成就!音樂人讓路人皆知的是作品,而不是恐嚇前女友六小時的惡劣品行。

霍尊自稱音樂人、藝術家,稱《乘風破浪的姐姐》low,你怎麼看?

最後,我必須指出,就算“浪姐”這類節目再LOW,也沒有霍尊這些表裡不一的小明星LOW,畢竟能正兒八經娛樂咱老百姓的節目,能讓我們茶餘飯後有談資的節目,怎麼都算不上要挨批的程度。而且這些節目,自始至終,追求的也不是“高大上”,而是博人民群眾“一笑”,一個表裡如一、目的與追求一致的節目,霍尊還真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