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的犯罪金額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升了

憑著“代理行長”的身份,以裝修房子、資金週轉為由,向合作多年的客戶、朋友等二十多人借錢400萬餘元,用於網路賭博。。。2021年7月28日,由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付某明詐騙一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付某明原為某銀行職員,因表現出色入職三年就被提拔為支行的負責人,也積累了一些穩定的客戶資源。

2018年亞洲盃期間,付某明開始在網上賭球、賭博。嚐到小投入大收益的甜頭後,他便沉迷其中。據付某名交代,從那時起到2019年6月,他在AG亞遊(境外伺服器)的賭博網站上賺了60餘萬元,但是轉眼在一個月內就全部輸完。

為了贏回本錢,付某明假以資金過橋的名義,向身邊的客戶、朋友和親戚借錢,開口就是5萬、10萬,繼續用於網路賭博。2019年11月,付某明迫於討債壓力,主動辭職,前往深圳打工。12月,被害人胡某得知付某明借錢用於賭博,已杳無音訊,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認定的犯罪金額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升了

2021年4月,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閱卷發現,報案的胡某其實是付某明最後一位借款人,為何其他被害人在知道付某名借錢賭博的事實後,沒有選擇報案呢?

憑著辦案的職業敏銳力,承辦檢察官逐一聽取了十多名被害人的想法和意見。原來,被害人是近親屬的認為,付某明為人直爽、誠信,還年輕,願意出借;有的被害人表示在沉迷賭博前拆借的資金都是如期如數歸還,在深圳打工期間也在還錢;還有的被害人甚至堅持認為這是正當的民事借貸。

結合案件事實和材料,付某明現有涉案金額足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罰。如何讓付某明既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罪行接受懲罰,又能儘量挽回被害人經濟損失,檢察官深感責任重大。

認定的犯罪金額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升了

經自行補充偵查,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檢察官依法認定犯罪嫌疑人向近親屬的借款以及確係普通民事借貸的借款不計入犯罪金額,除去其父親代為償還的70萬元外,付某明犯罪金額從370萬餘元減少至240萬餘元。

“認定的犯罪金額減少,是有法有據,也是實事求是。同時,希望你能改過自新,早日迴歸社會,彌補被害人的損失!”在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檢察官義正言辭教育付某明。

“我知道錯了。。。我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掙錢還債!”付某明悔不當初,表示認罪認罰。

認定的犯罪金額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升了

“對被害人來說,彌補損失才是最重要的。但是付某明終究是觸犯了刑法,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我們在起訴過程中,充分考慮了被害人的意願,從有利於被害人角度著想,認定的犯罪金額減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反而提升了。”庭審後,承辦檢察官說道。

最終,法庭採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和提出的量刑建議,做出上述判決。

認定的犯罪金額少了,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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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陽檢察

審校|雨 花

審發|劉在剛

【來源:長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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