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縣一女孩廁所內遭霸凌?為何未成年人欺凌現象屢禁不止?

8月13日,一段疑似未成年人欺凌的影片在網路傳播。

影片中一女生被多名女生在廁所遭圍堵後被多人輪流掌摑,一女生連續掌摑20次。

8月16日,安徽歙縣警方釋出警情通報:經歙縣警方調查,網傳未成年人欺凌影片內容屬實。

目前,10名違法行為人全部到案接受調查(其中8名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陪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公安機關對王某某等10名違法行為人的尋釁滋事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決定。同時,相關部門已對被侵害人朱某某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

安徽歙縣一女孩廁所內遭霸凌?為何未成年人欺凌現象屢禁不止?

說實話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報道,都非常痛心,從影片裡可以看出,雙方都是未成年人,真想不通未成年人何必為難未成年?而且下手這麼狠?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而且,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安徽歙縣一女孩廁所內遭霸凌?為何未成年人欺凌現象屢禁不止?

為何類似未成年人欺凌現象屢禁不止?

說一個很個人的經歷,隨著我年齡的增長和接受教育的提升,校園霸凌事件在初中達到巔峰,再往後是在逐步減少。

而我的個人觀點,恰好和一份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的結果相符合:7成以上受訪者認為校園霸凌最常出現在初中階段。

眾所周知,人是社會中的人。

但是,動物性是人的本性,社會性是為滿足動物性需要的第二性。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到一件事情,在沒有一種來自成年人作為監管的小孩子們組成的小團體中,交流和行動都充滿著動物本性。

但為什麼是初中而不是小學呢?

因為其實霸凌行為是構建在不成熟的社會性之上的動物性的一種表現。

在小學階段,社會性尚不完善,高度依賴於成年人,老師和家長是絕對權威的體現。欺負他人更多是個人的行為。

在初中這個階段,動物性被壓制,但仍在尋求著釋放的機會,而同時社會性賦予了未成年人們一些類似於等級結構的東西,抱團和彰顯自己在團隊中的重要性以及比別人等級更高顯得更加重要。而在沒有來自成年人監管的小社會般的存在中,透過小社會內部直接手段比如暴力比如言語侮辱來增加認同感和地位感的事件就層出不窮。

另外年齡再往上,並不是說如此的動物性就消失了,只是更高階了,比如經過了中考和高考的分流和成年生活的痛擊,在社會性中隱蔽得更深。畢竟在懂得了利益交往後,很多事情都披上了交易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