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紛紛揚揚的“阿里女員工被性侵”一案,傳到今天,終於等到警方的通報,阿里巴巴集團王某文、濟南華聯超市張某兩人涉嫌強制猥褻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少網友評論說,為什麼不是強姦罪而是強制猥褻罪呢?“強制猥褻”和“強姦”有什麼不同呢?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案件始末

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呢?

8月7日,脈脈上一位阿里員工長文控訴自己在商務酒局上被猥褻,被男領導強姦,上報公司後卻無人處理。這位女員工稱,自己被要求強制出差,酒桌上被強行灌酒,被男商戶摸胸摸腿,甚至被男商戶帶至無人包間猥褻長達20分鐘。酒局結束後,男領導開房將已經醉酒無意識的自己帶至房間,前後進出4次,最長一次逗留時間超過20分鐘。第二天醒來時,女員工發現自己渾身赤裸,內褲不翼而飛,桌上有拆封過的避孕套包裝,打電話質問男領導,男領導在電話中支支吾吾承認後報警。但報警後,男領導反口不認,最終警方由於沒有直接證據,將男領導拘留24小時後釋放 。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呢?

據警方通報:2021年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王某文與周某(女)來濟出差,當晚,王某文等人宴請濟南華聯超市張某等4人。7月27日21時,宴請期間,王、張當然頻頻向周某勸酒。周某於7月28日中午報警,認為自己可能在醉酒狀態下被人侵害,8月4日再次報警,稱7月27日在飯店內與同事領導吃飯時因醉酒被人猥褻。

據警方查證,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後四次進入周某房間。7月27日23時23分,王某文進入周某房間,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23時33分王某文網上購買避孕套,次日上午10時許王某文將該避孕套取走並丟棄。警方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強姦罪與強制猥褻罪的區別

警方通報一出,不少網友表示困惑,對於強制猥褻罪的結論感到不滿,紛紛詢問,為什麼不是強姦罪或強姦未遂呢?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強姦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施強姦行為,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情節惡劣、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等情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制猥褻罪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兩罪有比較多區別,但主要區別在於主觀上是否有強行姦淫目的、是否發生性行為等。

1

、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

。強姦罪是以與婦女發生性交行為為目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則不是以與婦女發生性交行為為目的。這是區分二者的關鍵所在。

2、客觀方面的行為不完全相同。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一般表現為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姦等行為手段,沒有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強姦罪則是對婦女實施了性交行為,即使由於行為人自身原因而致性交行為未能完成,也應認定為強姦(未遂)罪。

3、犯罪主體的範圍不完全相同。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實行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婦女;強姦罪目的行為(即與婦女的性交行為)的實行犯則只能是男子。

為什麼不是強姦罪

事件發生一天後,女員工前去報警,但是對於其他類似精液、避孕套、內褲等相關直接證據的缺乏,無法認定其行為與強姦罪相關,根據相關證據,只能認定為強制猥褻罪。這就牽扯到儲存證據的問題。

那麼,怎樣有效的儲存證據呢?筆者提醒諸位女士,遭遇性侵後,不要猶豫應立即報警,時間過長,證據難以取證。發生此類事件後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1)不要馬上清洗;(2)檢查指甲殘留的皮屑;(3)枕頭及現場可能的毛髮;(4)現場擦拭過的紙巾或避孕套等。

“強制猥褻“與“強姦“有何區別

提醒】

透過阿里女員工這件事,反映了一些企業所謂的“酒桌文化”“職場潛規則”等,實則是對部分員工乃至整個職場都產生惡劣影響的惡性企業文化,公司應該做出一定的舉措,明令禁止類似的文化傳播。

公司不僅應維護公司層面的利益,更應該關懷職員,也應把職員的利益放到重要的位置。

公司員工,尤其是女性,在遇到此類事件也應該有所警惕,防止自身利益的侵害。如果受到侵害,請一定要勇敢地站出來;如果發現有人被侵害,也請站出來,請為她發聲。因為,誰也不知道下一個受害的人會不會就是自己。

社會也應該關注女性的權益,為她們的權益鼓與呼。讓那些黑暗腐爛的地方受到光明的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