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及使用特點

宋朝西南地區指的是宋朝的西南部邊疆地區,包括今雲南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四川省的西南部。

對於西南地區的區域概念,歷來學者主張不一,說法各異。

方鐵先生在他主編的《西南通史》中指出“

本書所說的西南地區,指的是古代中國的西南部邊疆地區,

即歷代封建王朝疆土的西南部邊疆,包括今雲南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四川省的西南部,以及在各個朝代受封建王朝或西南地方政權統治的中南半島北部的一部分地區。

宋朝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及使用特點

一、宋朝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

根據宋代周去非的《嶺外代答》和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現大致做一分析。

其兵器可分為以下四類短兵器。有傜人刀、黎刀、侗刀、蠻刀、雲南刀、偏刀、長刀、藥劍、環刀等。

現擇要加以介紹。

傜人刀:傜人刀短刃、長靶,刀上雖然沒有什麼裝飾物,但卻甚為鋒利。黎刀:黎刀和傜人刀有點類似,都是短刃、長靶,但黎刀的刀刃更加短些,其刀靶用斑藤編花在上面纏繞而成,並用形狀像鴉子尾巴一樣的一尺多長的白角片裝飾在其末端,非常好看。

侗刀:“左右江侗與界外諸蠻刀相類”,都是刀刃有四尺多長,刀靶二尺左右,一把刀鞘裡面藏有兩把刀,一把大的一把小的,而大小刀靶的末端是雙圓,恰好能夠合上。甚為精巧。

侗刀用黑皮做刀鞘,用來黑漆修飾刀靶。以凍州所製作的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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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刀:如上所言,蠻刀形制與侗刀類似。但蠻刀以褐皮為刀鞘,用金銀絲修飾刀靶,看起來更為華麗、名貴。

雲南刀:雲南刀是蠻刀中的上品,為雲南大理國所作。當時人稱該刀能“吹毛透風”,足見其刀之製作精良。

長兵器:有長槍、吊槍、長靶刀、長荷槍、矛、竹槍等。掉槍傜人所用。長二丈餘,徒以護弩,不恃以取勝。

拋射兵器:分拋擲和射遠兩類。

拋擲類有手標、標槍、梭槍等。射遠類有傜人弩、南丹弩、竹弓、黎弓、蠻弩、藥箭、枕榔箭、山弩、竹箭、木弩、長鞘弓等名目。

由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山川眾多、地形地貌極其複雜,所以拋射類兵器的使用最為廣泛。

其中尤以弓弩為最重要。該地區的弓弩更因其獨具區域、民族特色,非常值得我們玩味、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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傜人弩:又名編架弩。用長約六尺、厚二寸、寬四寸的燕脂木製成。弩長約三尺,厚有半寸,不劃箭槽,“編架其箭於括”括,箭末扣弦處,故名曰編架弩。其箭用竹子削成,以軟皮為羽,有利於射高而不可以俯射,

其弓容易軟,矢容易鉤,因燕脂木“非良材也”。

南丹弩:靜江府南丹州之傜人弩,由於制弓用的是上好的材料,所以表現出卓越的效能,是傜人弩中的佼佼者。南丹州製造弩弓的材料有五種。上等用加木,次一等用石木,再次一等用黃速槐,而燕脂木只能算下等。

加木“射愈近而激矢愈遠,無末約之弊,故名曰加”,製成的弩為最佳。

石木像鐵石一般的堅硬,也屬上好的材質,製成的弩也非常優良。而以黃速槐為材料製成的弩,箭矢發射出去的聲音鏗然有力。

用相同的力量,比用燕脂木製成的弩發射出去的箭矢要遠上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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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弓:“以雪竹為之。筋膠之制,一如角弓,惟揭箭不甚力。”

黎弓:黎弓用木或竹為製作原料,用藤為弓弦,有點類似於中原地區的彈弓。雖無羽,也可以施放。

在射近處的時候,黎弓與樓弓相類似,只是樓弓長大而黎弓短小而已。樓弓長丈許

,能以無羽之矢命中於百步之外。

而黎弓則弓短矢重而己。

藥箭:藥箭是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極富地域特色的一種兵器。據周去非在《嶺外代答》中說,藥箭為化外諸蠻所用。溪侗弩箭皆有藥,唯南丹藥箭為最毒。南丹地產毒蟲,其種類不一,人們把這些毒蟲收集起來放在一起醞釀而成毒藥

。把毒藥塗抹在箭頭上,藏在竹筒裡面,連箭頭都會被毒性所逼而縮小。

除非在很有把握射中的情況下才會發射,人如被射中,只要傷口見一點血即必死無疑。

唯獨當地土人自有解藥

。南丹當地人在與敵人交戰時,都隨身攜帶一節甘蔗,如被射中,則立刻吃甘蔗,那麼毒氣就能稍被壓制,不會馬上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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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迅速跑回去,把自己綁在樹上再服食解藥,不一會兒就會毒藥發作,身體由於極度痛苦而想要奮力地跳躍發洩,由於被綁在樹上,所以才不會把自己丟擲去摔死。

否則藥性發作,傷者由於痛苦而不受自身意識控制,會為減輕痛苦而拼命蹦跳以至摔撞而死。

足見其藥性之霸道。

機榔箭:為桃榔樹所制。

由於桃榔遇血就會迸裂,因此以桃榔木為箭頭製成的桃榔箭也有較大的殺傷力。

防衛兵器:分盾牌類和盔甲類。

盾牌類有遏瓤牌、木牌、標牌、膀牌、盾等名目。盔甲類有傜人甲、大理甲、桶子甲、黎兜黎等。

傜人甲:在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六《器用門》中記載,西南地區諸少數民族的甲胃都是用獸皮來製造的。

傜人的甲胃用熊皮製造,其地出產一種像漆一樣的木葉,塗抹在甲胃上也非常的堅韌好用。

大理甲:大理甲胃的製作材料為象皮,“黑漆堅厚,復間以朱縷”,就像中原地區的犀毗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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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白貝在其縫隙間加以點綴,又用像龜殼一樣的大片象皮做前後掩心,披膊“以中片皮相次為之”,其護項以全片象皮卷圈而成,其他則“小片一如中國之馬甲葉”,都像鐵一樣的堅硬,厚有半寸,“苟試之以弓矢,將不可徹,鐵甲殆不及也”,可見大理甲之製作精良,水準之高。

黎兜黎:即海南黎人所使用的一種頭盔,用藤條編織而成。

二、宋朝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兵器的使用、功能及其特點

使用。其一,

在宋朝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有些民族已出現各種兵器搭配使用的情況,初步體現出裝備化的特點。

如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志蠻》中所記載,“(傜人)俗喜仇殺,猜忍輕死。又能忍飢行鬥”,單兵配備情況為“左腰長刀,右負大弩,手長槍”。“弩名偏架弩。隨跳耀中,以一足撅張,背手負矢,往往命中,始名掉饗。長二丈餘,徒以護弩,不恃以取勝。”

在作戰時,每兩人編為一個戰鬥小組,一人執弩,另一人拿槍,“戰則一弩一饗,相將而前。執館者前卻不常,以衛弩。執弩者口銜刀,而手射人。”

即用弩射遠,近戰則用刀,而槍只做為保護弩而使用。

而當“敵或冒刃逼之,槍無所施”,則“弩人釋弩,取口中刀,奮擊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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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一搭配,能比較充分地發揮了各類兵器的長處,照顧到了攻守平衡,不失為一種較為合理的兵器使用配置。

其二,西南少數民族對藥箭的使用。

如前所述,藥箭為西南少數民族最具特色的一種兵器。而藥箭做為一種中人立死、見血封喉的致命武器,對戰鬥結果往往會產生重要影響,對敵具有巨大的威懾力。

如安化州有凌、羅二將,建炎年間曾經率侗兵外出勤王,恰巧遇到流寇曹成率兵進入廣西。二將派遣了幾十個精壯的侏儒士兵,剪掉頭髮,裝扮成牧童的模樣,

等到曹成的兵馬路過的時候,就從牛背上用弩向他們發射毒箭,中者立死,曹成驚恐萬分,趕忙撤退逃走。

功能。

除了格鬥、護身等常規功能之外,兵器對於宋朝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來說,還有一個特殊功能應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即在盟誓時,兵器可以做為信物以明心志。

在相關文獻中就有大量這樣的例子。

宋朝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及使用特點

如《宋會要輯稿》中即有多處記載,

真宗鹹平“四年正月五日,撫水州蠻酋蒙漢誠等二十三人來朝進納環刀、標槍四十六事”。

在廣西前敵領兵的巡檢曹克明也奏請說“撫水中上房知州蒙懷班等請詣閥貢奉及輸刀、標等”。而在《文獻通考》中也有類似記載,如“鹹平中,蒙漢誠、蒙虔瑋、蒙鎮來朝,上器甲數百及毒箭藥,誓不騷邊”。

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志蠻》中說,傜人風俗,兒子只要剛出生,就

秤一塊與其身體等重的鐵,再用毒水浸泡,然後把鐵鍛造成鋼來製成刀,終身使用。

甚或有些類似於某些武俠小說中所描述的所謂“刀在人在,刀亡人亡”的意味了,足見此刀對傜人男兒之重要,同時也可看出兵器在傜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高,而

黎人也有“婚姻折箭為定”為定之風俗。

既然兵器在少數民族心目中具有如此之高的地位,那麼用之來做為盟誓的信物也就順理成章,很好理解了。

宋朝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及使用特點

特點。

首先是體現在對毒藥的使用上,

如藥箭的廣泛使用等。關於這一點,當時的宋王朝也有重要認識,對於毒藥的買賣和使用有明確的限制規定。因廣西出產的一些毒藥效能特殊,朝廷把其中若干種也列入歲貢範圍。

例如,

邑州進貢的藍藥,即藍蛇之首,劇毒,而“藍蛇之尾能解藥”。而大中祥符二年,也有“罷豈州、宜州歲貢藥箭”的詔令。

另據范成大說,宜州溪洞出一種山獺,“俗傳為補助要藥”,當地少數民族尤貴重之,若用以解藥箭之毒,“立消,一枚值金一兩”。

其次,

因其地卑溼,製造兵器的原材料就地取材,多使用木、竹、藤等。

如弓常以竹為弦,多使用木弩,盾牌、兜黎多用藤條所制等。周去非就曾詳細介紹過西南地區竹子的種類、數量之豐富,指出其地“有嶺南竹品多矣”,常見的就不記載了,單隻較罕見的就有斑竹、澀竹、人面竹、釣絲竹、箭竹等諸多名目。而箭竹更是“山中悉有之,諸郡治兵器各自足用,不求之”。可見兵器原料之豐富。

宋朝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兵器種類,及使用特點

三、總結

宋王朝所屬的西南少數民族邊疆地區,為傜、侗、黎、獠及時人所稱的蠻、化外諸蠻等諸多少數民族聚居的區域。

各少數民族所使用的兵器各異,體現出極其鮮明的地域特色與民族特色,同時也是宋朝兵器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因應西南地區的地貌、動植物、氣候特徵,少數民族的兵器也體現出鮮明的地域特點,

其地居住的少數民族的兵器也因為藥箭等兵器的威力而具有了一種神秘的文化色彩,體現出別具一格的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