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兒童:我找到了家,卻也回不了家

90年代,一名村婦去街上趕集,同村人看上了她的兩個兒子,將村婦殘忍殺害。19年後,男孩憑著夢境為母報仇,併成功找到了家人。

但彼時,父親老趙有了新的家庭,父子多年未見沒有多少共同語言,而弟弟永寬也與養家建立起了割捨不下的感情,和哥哥並不親密。短暫的重逢後,三人又各奔東西,落寞的永勇只能繼續獨自流浪。

永勇找到了家,同時也失去了家。

失孤兒童:我找到了家,卻也回不了家

《失孤》改編於真人真事,故事原型叫郭剛堂,1970年生人,電影開拍的時候他已經尋子17年,這17年風餐露宿受盡白眼飽嘗人世間滄桑。

終於在經歷二十多年的風雨兼程、經受二十多年顛沛流離,這是精神與肉體的雙重煎熬,馬上就要迎來父子相認這生命中的高光時刻。

父子相認後,兒子因為多年來一直由養父母養大,對親生父母沒有了多少印象,在談到未來時,郭新振說,“河南那邊的養父母年紀比較大了,對我有養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顧。”他的工作還在那邊(河南),因此,他以後還是想留在那邊。

如今木已成舟,郭新振在河南那邊又考上了教師,對他來說,繼續留在養父母身邊,不論基於現實情況,還是情感取捨,或許都是最好的選擇。

失孤兒童:我找到了家,卻也回不了家

29年前,湖南邵陽新邵縣新田鋪鎮嚴村村民謝銀生夫婦出門到鄰居家看電視,回來時發現三歲的兒子謝宗陽不在床上,他當時誤以為被奶奶抱走了,因此就沒有馬上去找孩子。直到第二天才知道孩子失蹤了。

29年後,在廣東揭陽警方和寶貝回家志願者的聯絡下,謝銀生夫婦得知,謝宗陽當初被送到了揭陽當地一戶人家中,並在這裡長大。

後來,一家人認親了。但兒子表示養父母都對他很好,想繼續留在養父母身邊。不過,父母表示不會強求他回家,會尊重他的意願。

失孤兒童:我找到了家,卻也回不了家

很多失孤家庭苦苦尋找著自己的孩子,即使在經歷了困難重重找到了孩子,但因為被拐時年紀太小,且年份已久。孩子對他們早已沒有了感情,繼而選擇留在了養父母身邊。即使養父母身為過錯方,但為人父母,為了孩子還是選擇了不追究。他們找到了孩子的同時,也才真正的失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