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向姑媽索要父親40 W的遺產被拒絕,能不能要回來?

男人向姑媽索要父親40 W的遺產被拒絕,能不能要回來?

遺產製遺囑分配法律制度

日前,福州一男子稱,在自己的父親去世前,留下40 W遺產,由姑媽代管。如今自己快36歲了,好不容易找到物件,想跟姑媽要回40 W,卻遭姑媽拒絕,只因為自己找41歲的物件,而且是二婚,還帶了2個孩子。

據說,男人的父親在智力上有缺陷,但卻能靠打工掙些錢。男人2歲的時候,父親離了婚,後來父親死後,提前把積存的40 W給了男人姑媽代管。

男人向姑媽索要父親40 W的遺產被拒絕,能不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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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w遺產屬於誰?

非常清楚,這40 W是男人父親的遺產,由男人的姨媽代管。40 W本屬於男人的父親,父親去世了,交代這40 W是由男人的姑媽代管的,這一點,男人姑媽也承認了。然後,很清楚,40 W屬於男人父親的遺產,留給男人。

2。如果父親沒有說明如何處理遺產,男子姑媽是否可以獲得遺產?

這裡要談一談我國民法中規定的遺產繼承方式,即處理遺產的順序。該法規定,繼承人死亡後遺產的處理順序按下列順序進行:①遺贈撫養協議;②遺囑;③法定繼承。

①遺贈撫養費協議,是指老人年老後,與某人、某組織、某機構簽訂遺贈撫養費協議,根據協議,該組織或個人承擔老人生養死的義務,老人的遺產應歸該組織、個人。在老人去世前,往往會將遺產全部或部分留給保姆的約定是一種遺贈撫養協議。

②遺囑,指老人去世前所立的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口頭遺囑6種方式。

③法定繼承,即依照法律,對遺產進行分配。

在法定繼承方式下,男性是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而姑媽則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無第一繼承人的,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因此,在這個案件中,根據法律規定的繼承,所有的遺產都是男人的。

關於遺囑是否存在,還不清楚,但由於姑姑已經同意代保管遺產,這當然沒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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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個男人可以收回屬於自己的錢嗎?

如今姨媽拒絕返還40 W的遺產,理由也很充分。這個男人估計也沒什麼錢,40 W就是他的全部。這名男子找到了一個二婚的41歲女子,並帶了兩個孩子。經初步協調,男子姑姑願意支付10 W彩禮。但後來,男女朋友要彩禮18 W,一分也不能少。男人姨媽怕男人受騙,不給。

男人認為姑媽控制慾太強,自己36歲了,自己就能掌握自己的生活。可是姨媽還是不給本來屬於自己的錢。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男人36歲>18歲,並且已經成年,姑媽就不能再保管這些錢了,應該歸還給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