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比縣令強,一上任就解決了難倒縣令的難題,眾人欽佩!

看關於清朝的古裝劇,縣令身邊都有一名出謀劃策的師爺。電視劇中的師爺往往都是一副小人的嘴臉。不過,事實上清代歷史上還是有不少很優秀的師爺,像鄔思道和汪祖輝。鄔思道相比於汪祖輝那是名聲在外,而汪祖輝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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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輝祖於生於雍正八年在浙江蕭出生,從小也熱愛讀書學習,於是希望自己能夠透過考試然後入朝為官。他和大多數歷史中的窮秀才一樣,運氣不好,總是考不中。落榜了好多次,已經四十五歲的他才考中進士。由於自己的家中沒有什麼錢,中下階級層次的人,所以他只好一邊學習,一邊工作,成為縣令的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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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師爺根據不同的領域而負責的工作也不同,有管理刑名的,也有管理錢財糧食的。根據自己的能力,汪祖輝成為了刑名師爺,幫著縣太爺斷案。他有不錯的斷案能力。於是在當了將近二十年的師爺生涯中,處理了各種各樣的案子。大到謀逆、人命案,小到搶劫、偷盜每年最少也有幾十起案件需要他處理。也是從這些實戰中得出了經驗,他的斷案能力不斷提升。之後的一件小案子中,卻使得他功成名就。那時候的法律並不齊全,如果法律中沒有明文規定的,那麼這就要靠地方官員自行處理了。而官員在法律上找不到依據,就從以往的事例中尋找解決辦法,甚至從一些聖賢人的話語中得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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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乾隆三十年發生在浙江烏程縣的一件事情。馮某自己沒有兒子,當時這種情況之下,由於本宗兄弟沒有兒子,可以過繼。於是馮某便過繼了本宗姑媽的孫子當自己的子。這樣一來等到馮某死後,繼子就理所應當地繼承馮某可觀的家產。這件事情完全合乎當時的情理,要是放在一般家庭中結局就是馮某的繼子成功繼承了乾爹的家產。可是,這件事情壞就壞在馮某實在太有錢了,家產讓人垂涎欲滴。於是,從簡單的繼承又牽涉到經濟利益問題,便往往不得安寧。

馮某去世後不久,屍骨未寒時他的一個本家希望他得到財產便跳了出來,說馮某繼子是異姓,不能作為子嗣,馮某家的這麼多財產不應該讓異姓人得到。而且還比較厚顏地指出馮某的家產應由自己的兒子出繼才合法。這明擺著是在找藉口搶馮某的奪財產。這位馮某的本家人這麼說也是有道理的,不然也不會那麼明目張膽地開口要。按照法律,異姓確實不能繼承本家的財產。不過原告馮某與死去的馮某同姓而不同宗,根據清朝的法律,沒有兒子的人要選著收養選擇同宗晚輩,並沒有提到同姓不同宗的是不是可以承嗣,這就造成了法律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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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民事案件看起來雖然小,但是因為法律上出了漏子,造成了一個不小的難題。兩家人為了財產不依不饒地打官司打了好幾次,前幾任知縣都沒能拿出合理的審判,讓這個小小的倫理案成了懸而不決的疑案。雙方你來我往鬥了十幾個回合,耽擱數年,案件落到了汪輝祖的手裡。汪輝祖瞭解了案件的前後經過後,也感到十分的難辦,因為沒有法律,缺少了重要的依據。汪輝祖是個正直的人,不會收別人的錢財判斷案件,要公平公開,他知道判案容易,但要讓人心服口服卻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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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輝祖讀到儒學名著《北溪字義》找到了答案。上面說,同姓不同宗的人和異姓是沒有區別的。也就是說,那個和馮某同姓不同宗族的人的兒子其實和馮某現在的義子一樣。看到這個記載後,於是果斷將此案給判了,很簡單,根據馮某自己的選擇,他認誰做兒子家產就是誰的。這樣一個簡單的答案,由於法律漏洞而延誤這麼久,另一面也看出了汪祖輝的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