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獨行的思想家王充指出: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細讀清代各種法令後,我們發現只有極少數捐納監生實際在北京國子監就讀,他們可以參加直隸鄉試。如果直隸鄉試考試失敗,還可以參加揀選等級低的吏員或抄寫員的考試。一般來說,監生必須進一步捐個官銜,才能進入仕途。相較於明代監生大部分時間受到的法律地位與權利之優待,清代監生法律地位與權利是退化的;因此,將清代監生排除於有任官資格者之外,似乎是合理的。

特立獨行的思想家王充指出: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但從另一方面看,在平民之中,由於他們可免勞役,又不必受提學官的例行考試,捐納監生又自成一個特權集團;理論上,他們具備“畢業生”資格,而對富人來說,捐監生是進一步捐得官缺的必要條件。接著討論人數最多的生員,張仲禮稱生員與監生為“低層紳士”。生員的法律與社會地位,同時也需要做一系統性的分析。

無疑地,在明清社會中即使是最低的功名依然具有意義,但我們若不瞭解整個制度和社會內涵,在剖析傳統中國社會及其關鍵性的階級時,簡單稱生員為“紳士”,不免會產生基本觀念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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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重申的是如前述孟子的社會分層化原則是很概括的;事實上,並不是所有勞心的人都一定屬於統治階級。遠在孟子之先,《管子》這本書就把這一基本事實說得很清楚,他說:“士、農、工、商,國之石民也。”把士與農、工、商並列為四種主要的庶民群體。各種上古儒家的經書,也明白地解釋封建時代晚期,有分為三等在官府中服務計程車,也有與農、工、商並列為庶民階級計程車,這種士叫“士民”,意為“學者、庶民”。在官府服務計程車與“士民”的差別,在兩千多年的中國社會中一直存在著。的確,士與士民兩類士人之間的差別,基本上並不比勞心者與勞力者之間小。

例如,著名的經濟政治家桑弘羊,在始元六年的鹽鐵辯論中,就不止一次嘲笑這些不具官職計程車民。明清時代的生員無疑可視為士民,但由於他們擁有最低的功名,所以,他們在法律與社會方面被認為是平民中的領導集團。同時,這個功名也給他們打上一個上流社會的烙印,這可由他們的稱謂得到證明,一般人尊重生員,稱呼他們為“相公”,與舉人的俗稱為“老爺”不同。就和那些功名高的舉人、進士一樣,生員也優免徭役。在捐監製未創之前,生員是追求更高等功名和地位不可或缺的資格。因此,明清的生員與清代的監生,在平民之中是特權階級,也是一個重要的社會“過渡性”群體。在另一方面,生員沒有直接做官機會的這一基本事實,使得他們和貢生或更高等功名者區隔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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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生員是個大家希望得到的初階科名,卻從沒有重要到有理由要編一本同學錄,方誌也完全忽視他們,因為他們是“肄業生”,又是“未舉”的身份。雖然到了清朝晚期,有些地方同情生員長期用功卻得不到報酬的辛苦,又怕他們的姓名完全被忘掉,因此,開始編印生員名簿。但因為他們是士民,還沒有光宗耀祖的正當理由,所以同學錄中並不記載生員祖宗的資料。由於生員在法律與社會的意義上是“未舉”的身份,如果家庭不富裕,就得隨時隨地努力工作才能維持貧寒生活。

他們大部分在村塾中教書,或當家教,通常薪資僅夠維持溫飽,這種工作通稱為“筆耕”或“硯田”,意即“以筆耕作或以硯為耕作之田”。明清時代此種例子,比比皆是,將在本書的附錄中舉例說明。一個生員有時甚至還要做各色各樣有損學者身份的工作,來維持家庭。例如在著名的社會小說《儒林外史》中,匡超人多年來便以磨豆腐來養活體弱多病的父親,後來考取生員進了學,收了鄰居保正所送的賀禮二十多吊錢,就不再磨豆腐,但仍開個小雜貨店過活;他的朋友景蘭江雖也是個生員與詩人,卻開個頭巾店維持生計。南京有個馬姓生員,販牛為業,素不齒於鄉里,受人輕視與屈辱,使他在咸豐三年南京城陷於太平軍之際,欲以殺敵立功而遇害,做了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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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貧苦而無用的生員,常和衙役及強橫的鄉村文盲勾結,成為社會小說裡共同受人詛咒的人物。實際上,由於生活壓力太大,明清的生員與清代的監生經常從事有損學者身份的工作。乾隆五十八年版與嘉慶十七年版的《學政全書》,均載有一系列的法令,禁止生員從事莊書、圩長、塘長、埠頭、牙行、牙埠、衙門皂役等工作。

這些法令似乎沒有什麼效力,因為大多數的生員與監生寧可踏實過活,也不在意這個“較純潔”,卻令人不自在的身份。湖北巡撫胡林翼曾於咸豐五年向朝廷請求,正式讓生員從事牙行的職業,卻遭朝廷拒絕。大多數清代的生員與監生,無法享受國家給予他們的社會與法律地位。各種傳記叢刊經常出現生員與監生放棄他們的專長去做小生意,足證在主觀的評價中他們的地位也不再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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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瞭解了生員的法律地位與社會實際的狀況之後,這一個以生員為“低階士紳”的看法,就很難再被接受。如果還有懷疑的話,偉大的社會諷刺文學家吳敬梓的小說,可為當代學者一掃謎團。他所描述的是一位非常富裕且擁有官銜的鹽商,其母方老太太舉行入祀節孝祠儀式,在遊行的行列中,跟在方老太太神主亭子後,有兩班客人:一班是地方上“鄉紳”,也就是那些退休或現任的官員、進士、舉人、貢生、監生,“穿著紗帽、圓領,恭恭敬敬跟著走”;而另一班“秀才”,也就是生員,則“穿著襴衫、頭巾,慌慌張張,在後邊趕著走”。這是難得一見關於鄉紳與非鄉紳及其社會地位之差別的細緻而精確的描述。

吳敬梓對“紳士”的定義,除了字面上有些出入,幾乎與我們完全相似;我們都把官員與有任官資格者列為士紳,不同的是他把監生也列為士紳,而我們則以為監生只有在明代可列在有任官資格者之列。其實,我們與吳敬梓間並不是真有這種差異,因為吳氏諷刺的“儒林”是假借明代為背景,作為一位出身著名士紳家庭的吳敬梓,常常在其中故意炫耀自己對明代歷史與制度的熟悉。在為明代的“紳士”下定義時,吳敬梓的描述並沒有錯,完全可以明代習俗來支援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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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緣》也以明代為背景,但可以肯定的是蒲松齡忠實地描寫自己所處時代的社會。書中的主角狄希陳,這位怕老婆的富家子,雖然早年曾捐得一個監生銜,可是為了過著鄉紳們悠閒而有社會保障的生活,他必須再捐一個更高的官銜。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得知,清初的監生已經不被人認為是地方上精英群中的一分子。由以上可知,社會小說描述的地方精英階層中鄉紳階級的構成,與我們定義為官員及有任官資格者階級,是相吻合的。由於“紳士”一詞,近年來在中國研究中非常受人注目,因此,有必要對這一名詞本身做簡要的討論。眾所周知,“紳士”一詞是典型的英國名詞,它自都鐸王朝時代以來,即已獲致相當具體的社會、經濟與政治含義。

在16、17、18世紀,英國的紳士擁有龐大的地產,控制與支配郡的行政,18世紀末以降,在政治上,大都支援保守黨的前身託利黨。一些敏銳的當代法國觀察家,觀察到英國的紳士階層是獨特而無與倫比的,在法國與歐洲大陸都找不到類似的族群,他們以帶有貴族氣息的稱號“小貴族”來稱呼英國紳士。在一定的限度內,我們當然可以借用一個外國名詞,但當被借用的名詞所產生的環境,和原來的社會經濟政治脈絡,離我們太遠時,我們就有強烈的理由完全拒絕這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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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明清的大部分時期,決定身份地位的要素,只有少部分是財富,大部分是科舉功名。尤其,許多中國下層官僚體系中的官員與有任官資格者階級,實際上是生活環境相當簡陋的人,和“小貴族”大相徑庭;因此,很難將這些中國的官員及有任官資格者階級與英國紳士相提並論,他們只能當成特定的明清社會脈絡中的關鍵階級。在整個明清時期,生員被當作平民中主要的社會過渡性群體。由於沒有任何一種可以與平民區隔的官僚階級定義能免於武斷,因此我們在上面提出了多方面的事證,並從法律與社會階層兩方面來反覆論證、解說,以顯示我們對官僚階級與平民間所劃的界線,基本上是妥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