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燕獲獎別墅違章要拆?其實這處罰不重,若在古代可能會掉腦袋

前段時間,好像就是上個月吧,跨界小能手江一燕獲得某國際‘著名’建築獎的事件鬧得很大,先是說她拿別人的獲獎證書擺拍,後來又揭發她是以業主的身份跑去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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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事情有了新進展,她那棟獲獎別墅是未經批准的違章建築!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迴應稱,江一燕別墅為私人改擴建專案,經核實未經規劃部門批准,這座獲得所謂國際大獎的別墅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為此,江女士發了長文道歉,言辭還算懇切,不過全文看下來,感覺她認錯態度是有的,但是該如何吸取教訓卻沒有說在關鍵之處。

只說自己之前得意忘形了,今後要淡泊名利。

But,這樣就行了麼?

難道不應該補一補法律常識和建築安全常識?

未取得規劃審批手續就私自改擴建,說是法盲也不為過吧。

這一點,恐怕連很多普通人都不如。

小老百姓買個幾十平的蝸居,也知道裝修是不能為所欲為的,室外影響市容、有礙觀瞻的舉措就不說了,那肯定是違法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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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室內,我想大多數人也知道,最起碼承重牆不能亂拆,那是關係到生命安全的大事。

當然了,若以小人之心猜度的話,說不定江女士一開始是明知故犯,覺得自己大小是個名人,真被發現了,也未必會被怎麼著。

只是沒想到,最終翻了船。

其實蓋房子不僅是當代有標準、有規矩,就是在古代,也是如此。

比如唐朝就有規定,普通百姓不能蓋樓,一戶人家的房子不能超過三間。

宋朝老百姓好些,可以蓋門樓,但門樓不能超過一間,蓋房子的話,最多能用五架樑。

明清兩朝百姓建房,斗拱和彩飾都不準用,房子限制為三間五架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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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樑涉及到中國古代建築技術,這裡就不詳細解釋了,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架樑越多,房子面積越大。

由此可見,歷朝歷代對房子的建設都是有要求和標準的。

這其中當然也與封建等級秩序和觀念有關,達官貴人顯然不受上述限制,不過他們也不是就能為所欲為的,同樣有規矩,甚至更為詳細。

比如清朝是這麼規定的。

二品以上的官員,房子允許用彩飾,廳房的要求是七間九架,正門三間五架。

三至五品,彩飾就只能用青、碧二色了,廳房五間七架,正門三間三架。

六至九品,就只能用黃土來做繪飾,廳房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

如此嚴格的規矩,顯然不能滿足達官貴人的要求。

比如名聲響亮的和珅,作為一品官,他把自己的府邸蓋成了王府的式樣,正房、過廳、門樓遠遠超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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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和珅府,後來的恭王府

在封建王朝,這叫做僭越,輕則罷職免官打板子,重則抄家殺頭滅九族,可偏偏和珅看上去什麼事兒都沒有,至少在乾隆一朝是這樣的。

但據《嘯亭雜錄》說,和珅並不是安然無恙,他拆了不少違規違建的房子,這才涉險過關,保全了自己。

雖然此書不入正史,說法有待考證,但是管中窺豹,說明權傾朝野的和珅,在蓋房子一事上,的確不能為所欲為。

同期有一個叫做傅恆的將領,他的遭遇同樣佐證了和珅的遭遇。

傅恆是乾隆帝皇后的弟弟,鑲黃旗人,除了身份尊貴外,本人也是戰功赫赫,先後平定了大小金川和準噶爾,可以說乾隆的武功成就大多出自此人,故而深受寵信。

人嘛,總是一得意就忘形,古今皆然,江女士如此,傅恆也不例外,他的府邸同樣屋舍如雲,數量嚴重超標。

若僅是數量超標也就罷了,看在他是皇后的弟弟和一身戰功的份兒上,乾隆估計不會怎麼為難他。

可這傢伙膽子實在太肥,居然用了檀木來做大梁,這可是隻有皇家才能有的做派,僭越程度比房子數量超標嚴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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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檀木

要是被人刻意針對,說他有反心也不為過。

事情洩露後,傅恆慌了神,後來不知誰給他出了個主意,方才有驚無險地過了這一關。

這法子就比和珅直接拆房子要高明多了,在《天咫偶聞》中是這麼說的,凡是檀木為梁的房子,全被傅恆過到了寺院的名下。

在中國古代,除了皇家,就只有寺廟不受蓋房的限制,不論是用料,還是房間的數量,這一招金蟬脫殼的招兒,當真玩兒得好。

此事說明了哪怕是皇親國戚,也是不能私搭亂建的。

事到如今,再沒有什麼個人和組織能公然凌駕於法律之上,包括寺廟在內。

因此,江女士想要一套自己喜歡、烙有濃郁個人風格的別墅,還是先好好地學一學法律為好,免得又後知後覺地觸犯法律。

至於蓋房子嘛,專業的事兒還是交給專業人士去做,您提提意見、說說想法是可以的,設計就算了吧,您說呢?

參考文獻

《新唐書》

《宋史》

《明會要》

《大清律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