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不滿挖掘機擋路,砸車又打人致骨折!尋釁滋事罪被起訴

男子湯某認為停放的一輛挖掘機影響自己過路,撿起石塊砸碎挖掘機玻璃,後發生衝突打人致一人骨折一人輕傷。2021年7月,湯某因尋釁滋事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2021年3月3日上午,湯某路過臨沂市蘭山區某施工工地時,認為馬某等人停放的一輛挖掘機給自己過路造成了不便,遂撿起石塊將挖掘機的玻璃砸碎,離開現場。

男子因不滿挖掘機擋路,砸車又打人致骨折!尋釁滋事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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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點左右,湯某騎著電動車再次路過工地時,被馬某和徐某攔下,問其上午挖掘機的玻璃被砸碎一事,雙方發生爭執。因電動車鑰匙被馬某拔下,爭執最後升級為湯某對馬某拳打腳踢,致其多處軟組織挫傷及面板損傷。

徐某上前拉架,湯某又拳打徐某面部,致其面部軟組織挫傷;左眼眶內壁及眶下壁骨折。

1988年出生的湯某,山東省莒南縣人。因尋釁滋事,2021年3月6日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2021年4月8日被逮捕。

經鑑定,徐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一級,馬某的損傷構成輕微傷。到案後,湯某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進行了賠償並道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認為,湯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湯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近日,湯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至法院,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