捱打中的近代化程序:清朝對不平等條約態度的轉變

從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以來,到1912年清朝滅亡之間的幾十年間,中國一共和外國簽訂了343個不平等條約。這些條約組成了一張巨大的網路,深入中國的政治、軍事、經濟、司法和文化等領域,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阻礙著中國的發展,踐踏著中國的尊嚴。不過,清朝對不平等條約的看法卻在不斷變化,其中反映著中國艱難的近代化歷程。

1842年,清朝和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但是清朝對《南京條約》的態度卻是排斥、忽略。當時的中國似乎一潭死水,《南京條約》似乎是一個投入死水的石頭,並未在水中引起多大的波瀾。

捱打中的近代化程序:清朝對不平等條約態度的轉變

首先,清朝簽訂條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儘快讓英國人離開。因此,清朝官員在談判中根本就不上心,任由英國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英國人對談判準備十分充分,對於內容是絲毫必爭,但是清朝不在乎的態度卻讓英國人大吃一驚。在這種心態的指導下,清朝又順水推舟和法國、美國、俄國等國簽訂了一些條約。

其次,清朝政府根本沒有想執行條約。《南京條約》簽訂後,道光皇帝卻將之束之高閣,存放於兩廣總督衙門,並沒有通知地方政府。英國得知後,就大量印發報紙等宣傳條約內容,四處發動。當時中國並沒有外交部,外交由兩廣總督負責。英國人要求兩廣總督履行條約內容,但是兩廣總督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

第三,清朝沒有國際法思想和平等外交的理念,對於修改條約也十分牴觸。清朝雖然在鴉片戰爭中落敗,但是並未改變清朝“天朝上國”的自滿,清朝依然將政府檔案中將英法等稱之為“蠻夷”。當英國提出在北京駐紮大使的要求時,清朝予以拒絕;當英法提出了修訂條約的時候,清朝也予以拒絕。

清朝簽訂條約卻不執行,這是沒有國際法思想的體現;清朝拒絕互相派遣大使,稱呼對方為“蠻夷”,這是缺乏近代外交理念。而拒絕修訂條約,是清朝消極應對西方入侵的體現。實際上,修訂條約並非完全對中國不利,我們也可以透過修訂條約收回一些權益。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英法發動此次戰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擴大侵華權益,修訂條約。到1958年,雙方簽訂了《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得到了更多利益。第二年,英法聯軍從大沽口進京換約,但是清軍統帥僧格林沁卻突然對英法聯軍發動襲擊,並扣留,殺害了多名外交使者。此舉引發了英法聯軍的第二次進攻,英法聯軍攻入了北京,焚燬了圓明園,逼迫清朝簽訂了更加苛刻的《北京條約》。清朝政府為自己的愚昧無知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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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給清朝帶來了極大的震動。首先,清朝終於認識到了西方科技、軍事的先進,於是開始了洋務運動;其次,清朝開始意識到遵循國際法,履行條約的重要性;第三,開始重視條約的簽訂,重視審視條約的內容。

在鴉片戰爭時代,清朝政府認為這些條約不會對中國產生多大的危害,因此對待條約的內容不怎麼上心。隨著條約的不斷履行,清朝逐漸意識到不平等條約帶來的危害,因此開始重視其中的內容,並且試圖主動提出修訂條約。

1868年,中英開始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的第一次修約談判,雙方最終簽訂了《新訂條約》。英國在此次談判中取得了更多的特權,但是清朝也收回了一些權益。當時英商還認為被自己的國家出賣了。在英國社會的壓力下,英國政府被迫放棄了新約。透過此次談判,中國的官員們開始學會和外國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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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清朝也試圖從各國中收回一些特權。首先想收回的特權是領事裁判權,為此,清朝開始投入資金購買外國的書籍,組織人們翻譯,培養法律、翻譯和外交人才,並且學習外國的法律。當然外國人以中國刑法過重拒絕了清朝的要求,不過這刺激了中國的法律的改革,雖然這條路比較漫長。

捱打中的近代化程序:清朝對不平等條約態度的轉變

1894年,中英簽訂了《中英續議通商行船條約》,其中英國承諾:一旦中國的法律制度、審判程式有所改進,那麼英國就放棄裁判領事。隨後,美國、日本、葡萄牙等國也做出了類似的承諾。此舉雖然是空中樓閣,是卻給也是客觀上推動中國法制進步。

在關稅方面,《南京條約》固定了清朝的進出口關稅。起初清朝對此並不在意,之後清朝意識到關稅是一項重要的財政來源,不應該放棄。此後,清朝試圖提高關稅。1886年,清朝和法國簽訂了《越南邊界通商章程》,該條約開始對進口和出口稅做了區別。光緒時向列國提出了提高關稅的意願,但是遭到了各國的拒絕。十分諷刺的是:簽訂了《辛丑條約》後,列強擔心清朝沒有賠款能力,於是提高了關稅。這讓中國人更覺得恥辱,因為中國的關稅權操縱於他人,這是見所未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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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清朝也在試圖廢除片面最惠國待遇。1869年,清朝和奧匈帝國簽訂了中奧《通商條約》,其中給了奧地利最惠國待遇,同時奧地利也給予中國相應的待遇。此後,中國和秘魯、巴西、瑞典、瑞士等國也簽訂了相似的條約。1871年,中國和日本經過長期的談判最終簽訂了《中日修好條約》,清朝沒有給日本片面最惠國待遇,這是中國和日本兩國曆史上第一個平等條約。1899年,伍廷芳代表清政府和墨西哥簽訂了《中墨通商條約》,這也是一個平等條約。

1881年,曾紀澤和俄國簽訂了《改訂條約》,該條約也是一個不平等條約,承認了俄國對塔城東北和伊犁、喀什噶爾以西約7萬多平方公里領土的佔領,但是該條約也是第一個因中國反對而推翻前約並收回部分主權的條約。

1894年,甲午中日戰爭爆發;1895年,雙方簽訂了《馬關條約》。從此,中國成為了列強瓜分的魚肉,中國陷入了嚴重的民族危機之中。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逼迫清朝簽訂了《辛丑條約》,中國的民族危機更加嚴重。受到民族危機的刺激,中國出現了維新變法、清末新政、民主革命、義和團等運動。在內憂外患的刺激下,清朝也試圖進行一些近代化的嘗試。

捱打中的近代化程序:清朝對不平等條約態度的轉變

但是,清朝的近代化歷程是十分緩慢的,遠遠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三千年的積重難返,讓中國受盡了折磨。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1912年,清朝滅亡。整個清朝後期,中國受盡了恥辱。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清朝也在試圖改變這種狀態。

馬克思曾經說:西方殖民者在亞洲要完成“雙重使命”,一是破壞性的使命,即消滅舊的亞洲式的社會;第二是建設性的使命,即在亞洲為西方式的社會奠定物質基礎。這些並非是什麼使命,而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中國的長期落後必然遭遇西方的入侵,而西方的入侵必然給中國帶來破壞,也不然刺激中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