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的人和買房的人都在負債,到底誰把錢賺走了?

賣房的人在負債,買房的人也在負債,這是目前不掙的事實。但錢到底被誰賺了?我認為有以下幾個既得利益者。

1、最大受益者是YH

。不論賣房人還是買房人,都要向銀行貸款。銀行主要的收益來源就是存貸利息差,房產貸款盤活了銀行存款,不用再擔心存款貸不出去。現在銀行有絕對的主動權,去選擇給誰貸款不給誰貸款。貸款風險更易把控,隨著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利潤也是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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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次是賣地的

。隨著房地產市場化,土地的成交價和成交規模也是與日俱增。甚至一度達到GDP的50%以上,拉動國內經濟的快速增長。這些年經濟實力,獲得的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同時也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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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投資者

。財富分配的二八法則就是這樣,有投資失敗者,就有投資獲益者。很多投資客被套牢、負債,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投資客把握住了房地產投資規律,賺的盆滿缽滿。

賣房的人和買房的人都在負債,到底誰把錢賺走了?

為什麼沒說開發商呢,因為很多開發商就像一個老賭徒,成也房產,敗也房產。

剛開始玩一塊錢的局基本上把把贏,已經上癮變得得意忘形。現在玩一萬塊錢的局都嫌不過癮,越玩越大。開始輸點也不擔心,反正這些錢來的也容易,堅信自己早晚會贏回來的。沒錢了就各種借錢繼續賭,結果發現,贏的錢只夠還利息。如果輸錢或停下來,連本帶息把債一還,發現自己不僅是個窮光蛋,甚者還會欠几上輩子都還不完的債,已經停不下來了。

所以說,銀行、賣地的、部分投資客把錢賺走了,賣房的開發商和買房的購房者都成了負債者。二八法則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就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