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舊社會的典當業竟隱藏著這些秘密,看完大吃一驚

舊社會典當這個行業,是富人與窮人之間的交易往來之地。當窮人飢無食、寒無衣、借貸無門、走投無路之時,只得於蕭條四壁之間,蒐羅一些能勉強拿得出手的東西,送入典當鋪,勉強換得幾個銅板來餬口度日。開典當鋪的富人則一面做出悲天憫人的樣子,以窮人的救星來自居,一面收取高額利息竭力吸取窮人的血汗。不僅如此,典當業中還有許多弊端,令窮人更窮,而富人更富。下面為您詳細述說:

原來舊社會的典當業竟隱藏著這些秘密,看完大吃一驚

當鋪

(一)老闆

能開得起典當鋪的老闆,絕不會是窮人,不是有田有地,便是房產頗多,手中更有大筆閒散資金,但卻苦無用處。他們想再買田,卻怕佃戶欠租,想要建房出租,又恐房客刁猾,想做別種生意,又恐怕外行蝕本。想來想去,不如開個典當鋪來賺取利錢,反正典當人有實物抵押,即便生意清淡,也不至於連本帶利賠個精光吧。那些洋貨店、綢緞鋪、銀樓、錢莊,雖然場面大,賺錢多,但是開銷也大,並且有風險,還是做典當業萬無一失。所以有錢但不想發大財的,大多喜歡開個典當鋪。

(二)朝奉

典當鋪中的夥計,稱為朝奉。過去的朝奉大多為徽州人,並形成幫派,就像昔日衙門裡的刑名師爺,一般都請個紹興人一樣。徽州人做朝奉,雖然很愛錢,將一個銅板看得有磨盤大,但卻還守規矩。這個職位可不是隨便一個人就能幹的,他們要有鑑別珍貴當品的能力,比如珠寶、字畫、古董、高檔服裝等等,才能估算當品價值,做得久的朝奉是有乾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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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

(三)爭價

窮人將衣服或其他金銀首飾等物送入典當鋪後,朝奉將這些物品每一件都仔細檢視,在看的過程中,心中默默地計算著價錢。例如某件東西值一元錢,他先算買價,再算賣價,加上十八個月的複利,然後對典當人說:當五角。由於典當鋪的櫃檯比其他行業的櫃檯都要高,典當人只好在櫃檯外面踮起腳尖,伸長了脖子,對朝奉哀聲乞憐,希望能再多當些錢。而朝奉必定不肯,並多方刁難。來典當的窮人都是在等米下鍋,只得任其宰割。於是朝奉一邊翻來覆去地審視著送來典當的物品,一邊高聲喊道:“破衣片——光板無毛、銀手鐲,共當五兩五錢半!”每兩應付洋一元,每錢應付洋一角,這是指以銀元來計數。也有些典當鋪用錢來計數,每兩為一千文,每錢為一百文。當得銀元則以銀元贖,當得錢則用錢贖。朝奉在當票上雖寫明是五兩五錢半,但經扣去存箱費等,典當人實際到手的只有五兩三錢左右。儘管當場就虧錢不少,但窮人為救目前之急,只希望能夠有現錢到手,也就顧不了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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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價

(四)期限

古時候的典當期限,最長可為三十六個月,也就是整整三年。太平天國以後,期限改為二十四個月。至光緒末年,社會動盪,人民貧困,典當的人多,贖當的人少。而典當之物,如綢緞,其花色有時興,也有不時興;如金銀珠翠,其價格亦波動較大。時間一長,典當業的生意就會吃虧。於是,典當行的老闆們聯合向官府上書,修改典當制度:贖當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如果十八個月後不贖,則所當之物為典當鋪所有,當票也就成為廢紙了。

(五)加利

假如所當之物,為典當人心愛的東西,如祖上傳下來的,或好朋友贈送的,亦或是當初出重金好不容易買到手的,典當人因一時困難,為醫瘡而割肉,為解渴而飲鴆,將此物送到了典當鋪。然而當時容易,贖時卻難。期限到了,典當人搞不到贖當的錢,又不甘心聽任此物被典當鋪吞沒,於是,便將典當鋪中的利息付清,注載在原當票角上,這樣就可以再續當一些時間。無奈窮人未能暴富,待期限又到時,依然無力取贖。如果此時仍不願捨棄所當物品,便還可以再設法加利以延長贖期。如此一算,大約已有四五個年頭,而典當人的家境日益窘困,對其心愛之物亦已無暇顧及。等到時過期不贖,此物仍然歸典當鋪所有。而典當人卻為這兩三次續期所加付的利息搞得越來越窮。(六)捉看

所謂“捉看”,是指某甲在典當鋪中當了物件,也知道自己將來無力取贖,便準備將當票賣給某乙,這樣可以多得到一些錢(如果當本為十元,那麼當票則可以賣一兩元不等)。而某乙只見到當票,卻不知道該項物件的實際情況,所以必須到典當鋪中看一看。於是,甲、乙二人拿著當票來到當鋪中,言明來意,並付過“捉看費”(通常為當本的百分之十,如所當得的錢為十元,則“捉看費”為一元),由當鋪中的小夥計將該物取出。某乙看後,如中意,則或出錢買當票,或出當本贖當。“捉看費”是當鋪小徒弟的外快,不能在當本中扣除。某乙看後如不中意,則由某甲另尋買主,所當之物亦仍由小徒弟送回庫記憶體放。

(七)掛失

窮人的身上,鈔票少,當票多,冬天當夏衫,夏天當棉被,均屬平常之事。如果到了冬天,天寒地凍之時,窮人慾贖出棉被來禦寒,但在翻檢當票時,卻無論如何也找不到。這是應用的要緊之物,假若被他人拾去,便宜取贖,自己的虧可就吃大了。於是,窮人連忙趕到原典當鋪,向朝奉說明情況。朝奉翻看賬簿後,見其賬上所記與來人所講相符合,便准許來人掛失。掛失也要付錢,其花樣是“外加一”、“里加一”。“外加一”作為本處地保作證的費用;“里加一”則是典當鋪朝奉補開當票的酬勞。假如其當本為一百元,“外加一”便要十元,“里加一”亦是十元,這個規矩是隻認錢,不認人,親爹親孃來了也要照付。掛失之後,新當票為有用票據,原來的當票就如同廢紙了。

(八)扣水

典當鋪用角洋作錢,收當付錢時,要比市場上的兌換價多一文,而在來人用角洋贖當時,則照市場兌換價少一文。這一出一入,上下就要相差四文。對於典當人來說,這點錢十分有限,而對交易頻繁的朝奉來說,每月則至少有數百文的進款。

(九)白單紙

典當人來當鋪當衣物時,當鋪照例要放入箱內收存。如果來件原有包裹之物,朝奉必認為不合格,一定要典當人用本當鋪所備的白單紙重包。這種白單紙的市價為每張十文,而朝奉所賣之紙則為每張二十文。若典當人想自己到街上去買同樣的白單紙,朝奉也不會允許。此乃朝奉硬敲窮竹槓之妙法。等到典當人來贖當時,白單紙照例扯去,不給原人。到了晚上,朝奉再將舊白單紙交給負責包裹的小徒弟,命他使用舊紙包裹。如此一來,一張白單紙至少要賣四五次。由此可見朝奉所打的小算盤是何等的精明。

(十)串當

典當鋪櫃檯上的朝奉與負責打包入庫的先生若壞了良心,當鋪老闆的生意可就全毀了。他們如果合謀串通,小弄弄每月也可得數十元,若想大搞,一月可得數百元。然而,他們既然打算聯手害老闆,就絕不會只甘心於小弄弄,一定要使出大手段來。例如,櫃檯朝奉與管包先生兩人一向是莫逆之交,每逢經手便要剋扣,總是出賬多,進賬少。而這家典當鋪的老闆偏又比較吝嗇,店裡邊歷年來賺錢雖然不少,但紅利卻一點不分。於是,一位朝奉、一位管包先生便懷恨在心,同謀合串,準備給老闆一些厲害看。他們又找到了一個原來做服裝店生意,而現在已失業的人,三人聯絡一氣,就開始行動。那個失業者負責每天晚上到馬路上賣衣服的地攤去挑選衣物,遇到那種看上去不錯,但實際上並不值錢的貨色就買,第二天便拿到朝奉和先生所在的那家典當鋪去當。櫃檯內朝奉有好幾個,失業者認準該朝奉的座位,將衣物送上。該朝奉假作不認識,接過衣物佯為翻看。如此件衣物,別人來當只有三十元,現在卻可當七十元。負責打包入庫的先生見後也並不查問。晚上回去後,三人將錢平分,明日再照樣來過。這種交易,神不知鬼不覺,縱使被拆穿,也要到十八個月以後,何況還可以加利續期。如此只當不贖,三年兩載過去,任憑你老闆的本錢再多,也會維持不下去。到了那時,朝奉和先生定是三十六計走為上,逃之夭夭。

(十一)劃當

每逢二、八兩月,是典當業的春盤、秋盤之期。各行業的買賣人家都會在此時來到典當鋪中買貨,而典當鋪則將那些過期不贖的死當物品加錢若干,全部分賣給各行業店鋪,這就是“劃當”。典當鋪中人的親友則可以預先得知劃當的日期,早一步到來挑選些好貨,按照典當鋪的規定付錢購買,這樣能撈到不少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