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必須防止權力的濫用

世人皆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那麼,人民遭受迫害或者人身利益受損害時能否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對待呢?

我會用事實告訴你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種種事實證明:影響司法公正的行為主要在於權力的濫用!如果任憑權力的濫用和正義的淪喪,不僅關係到國家正義的價值取向;甚至連全世界七十多億人民都將處於嚴重的危險之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以權壓法,以權壞法,以權廢法,以權抗法,任何人都不具有破壞法律的特權!

一些不法分子透過手中的權力四處抹案子。

這就是造成人民被迫害後卻無法啟動司法程式的真正原因,這就是造成法律不公不平的真正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憲法的明文規定。一些人居然將國家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家族化,正是這種竊取國家和人民權力的行為造成法律不公不平的真正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 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一些人為了謀求自身利益過上舒服死、快活死、安逸死的生活不惜將國家武裝力量用來搞暗殺、搞迫害、搞巧取豪奪。也正是這種無法無天濫用權力的行為造成法律不公不平的真正原因!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執行法律比制定法律更為重要,懲罰就是對正義的伸張,其實目的在於減少犯罪。這也是我們為什麼需要法律的原因!

國家的每個工作人員和幹部都應牢記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有限度的,任何人都應對工作負責,對人民負責,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只有人人依法行事,那麼法律才會公平公正。

法律一旦被削弱、漠視或者破壞,最終會損害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

最後,對於依法治國的每一個人,我向你們一一致謝!

依法治國必須防止權力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