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妖鏡|戊戌變法是為了誰而“變”?

1898年9月28日,老北京菜市口監斬官一聲令下,成全出六位被後世萬眾敬仰的人物。為了紀念他們,後人敬稱他們為戊戌六君子。

照妖鏡|戊戌變法是為了誰而“變”?

這六人,年齡跨度從23歲至49歲。他們裡有被通緝後從容待在家裡等待官兵上門的,有因未得到訊息來不及逃跑被捕後哭叫“哥的事為何讓弟承擔”的、也有被抓時還一臉懵逼的。但被捕後都被冠以統一的罪名”康黨“。

其實他們也沒犯國法、只是犯了愛新覺羅的家法,也就是外人參與了人家的家事。當然他們自己不知道,覺得自己無非是希望朝廷改革吏制,關注民生。想不到這些舉動卻為他們日後被送上斷頭臺伏下殺機。

算起來,他們可以算作近代中國最早的良心犯,但老百姓卻不管這個,在他們看來無論推到菜市口的囚車裡關的是貪官還是良心犯,圍觀看熱鬧的他們都用同樣的東西招待:白菜幫子和口水。

如果撇去個人怡情理性地去回顧戊戌年發生的事情,我們會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那就是被慈禧冠以試圖顛覆大清罪名慘遭處決的這六個人中,真正有反清和造反動機的只有譚嗣同一人,而其餘的五人都以效忠大清,忠於皇上自居。

像六君子中的“康黨”楊銳和劉光第表面上雖支援變法,但骨子裡卻仍有難以取捨的東西,為此經常因政見不合攻擊康有為。可以說,如果不是慈禧一道殺無赦的聖旨成全了他們,這六人除了譚嗣同剩下的都不大符合良心犯的標準。

可最莫大的諷刺的是,處斬前夜關在同一死囚牢裡的六人中竟能衍生出革命者,改革者,保皇者等幾種不同的身份。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康廣仁根本算不上什麼者,他能拿出手的最大罪行無非是辦辦報紙,根本不是什麼罪,因為在晚清,民間辦報是被官方允許的,何況康廣仁又是個儒生,他的不幸,純粹是因為其始作俑者的哥哥犯事後跑了,去捉人的官兵為了交差才把其送進來的。

照妖鏡|戊戌變法是為了誰而“變”?

有時候的事情就是這樣奇怪,當初六君子被捕後,他們中多數人怎麼也不會想到等待自己的會是菜市口問斬。特別是劉光第和楊銳,都被送進死牢了卻還抱著“是他們搞錯了,一旦查明就會放我出去”的幻想。

可以這樣說,戊戌六君子的英名之所以能永垂不朽其實和他們生平做的事情無關,只因為國人熱衷於死亡崇拜,一旦死者和一些一般人想做卻又不敢做的事情聯絡上,那麼死者瞬間就會變得無限偉大,哪怕他生前曾遭受過怎樣的非議和攻擊,都無法阻止他將以一個殉道者的身份被眾人捧上神壇。

而這時人們也不會再去深究死者當時到底是慷慨赴死還是乞命後未獲准許,因為這些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事蹟會在他死後被無限誇大代代相傳,甚至因為國人的這種死亡崇拜,死者往往在這個過程中還會被冠以眾多騎士與他並不相符的榮譽頭銜,比如“良心犯”。

戊戌六君子的故事我上小學時通過歷史課本就耳熟能詳,但目前學生教材經過某些專家的操刀後早已嚴重脫離了事實,所以最真實的歷史最好是通過當時親歷者或傳記家的回憶錄才能挖掘出來。

不否認戊戌事件是一次朝中改革派大臣聯合皇上為試圖奪回權利所做的嘗試,但那和當時的百姓們絲毫沒有半點關係。因為即便政變成功在晚清全國變法的推廣下,老百姓也不可能因此獲得選票去行使自己手中的權力,更不可能獲准組建政黨參與政治的權利,他們依舊不能脫離大清國臣民的束縛還是得永遠忠於皇上。

所以天賦人權的進步理念也並未隨著康有為推廣的新政降臨中國。

照妖鏡|戊戌變法是為了誰而“變”?

因此,康有為們所做的事情與其說是為了百姓的福利與權利吶喊,不如說是在為因遵循守舊而腐敗虛弱的清王朝延續壽命更為貼切。而更有諷刺意味的是,推廣這件事的參與者失敗被處決後,竟然被後世熱捧到了“良心犯”的高度。

戊戌年發生的事情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其實就是一群看到天朝腐朽不堪的大臣們為了不讓天朝過早地嚥氣,自發的想透過給天朝輸血換一種方式讓天朝繼續進行以光緒為主的統治。

可惜在這個過程中做這事的人不但把馬屁拍到了馬腿上,還在誰當老大的問題上得罪了不該得罪的慈禧。之後更是在推行的變革中嚴重觸犯了當權貴族的利益,導致輸血失敗。

而這之後,後人把與此事有牽連,為此喪命的六人熱捧為六君子的行為,主要是因為1898年後只用了14年,老百姓就擺脫了清王朝專制的統治,這裡其實最大的功勞,就是戊戌年間康有為等人變法的失敗。

好在歷史不能假設,若清王朝成功推行了新政,增強了軍力,發展了經濟,或許還會再往下延續一二百年的命,這對於清朝臣民們來說是有害無益的。因為變法中有“以工商立國創辦民企”,有“改用西洋軍事訓練;遣散老弱殘兵,削減軍餉須支”,“有取消軍機、貴族內閣制”,唯獨沒有“天賦人權,公民的生命和人權應該受到公正法律的保護”,更沒有“一人一票用選票行事公民參與政治的政治權利”。

所以即便變法成功,大清王朝也依舊是皇權為中心,清朝人也仍然是皇權下的犧牲品。

這一點,只有孫中山看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