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引言

陸九淵

有詩曰:

君子所貴在德。士庶人有德,能保其身;卿大夫有德,能保其家;諸侯

有德,能保其國;天子有德,能保其天下。

在中國古代的教育上,

“修德立身”是我們的做人、成家、衛國之本,早在西周時期就明立了“同姓不婚”的原則,規定

直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

。放到現在,無論是在倫理道德上,還是法律條文中,禁止近親結婚一直都是我們預設的觀點。

然而,

與當時中國的古人完全不同的是,遠在地球另一端的

古埃及法老們,

十分支援近親之間結婚,甚至還很推崇這一行為

,在埃及留下的詩作中,也有用

“愛人”來表示兄妹之間關係的文字記錄。這對於現在的我們而言,或許實在是難以理解,那麼當時的人們又是怎麼看待這一行為的呢?

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埃及法老

法老,作為古埃及最高權力的象徵,在那個時候的認知下,

他們的婚姻基本都是在近親中發展的

,圖摩西斯一世、塔奧二世、拉美西斯四世等,都有過娶自己姐姐或者妹妹的經歷,而塞提二世則娶了自己的姑媽;拉美西斯二世娶的是他的女兒梅莉塔蒙,

梅莉塔蒙

接替了她去世的母親,成為了父親的第四任王后。

法老們的這些婚姻,在如今的我們看來是荒誕、難以理解的,但是

其實

當時的人們的觀念裡,這是十分正常的,可以說是基本的國情

,而且他們覺得這既不違背道德,也不觸犯法律,不會造成任何的惡劣影響。

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法老和王后

這與當時人們的文化認知密不可分。在古埃及的神話傳說中,有近親結婚的

典範

,比如大地之神蓋布

天空女神努特

,他們就

既是兄妹

是夫妻。而

法老

作為埃及的

“人間神”,他們十分看重“神性繼承”,

他們認為和近親女性進行婚配,自己後代的神性會更強。

而對於普通的埃及平民,他們也保留著類似觀點,

認為近親結婚屬於“親上加親”的行為

,而且迫於當時生活物質的匱乏,這樣做

還能省去不少非近親結婚之間多餘的開支

,在這樣的思想下,公元

2

世紀時的阿爾西諾伊,就有三分之二的婚姻為兄妹結婚。

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法老和王后

這樣的觀念在如今的我們看來毫無科學一句,相反,

除了道德上的不接受外,我們知道,

近親之間結婚危險重重

即使在社會倫理上得到認可,這樣做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父母

生出來的孩子很有可能不健康

,具有

遺傳缺陷

而歷代法老中,也確實有很多人患有這樣的疾病。

在歷史上,著名的法老圖坦卡蒙,

19

歲的時候就

因家族遺傳病而暴亡

,據科學復原,他生前也是一個足腳畸形、滿口齙牙的

醜陋形態

,而這一切,都是源於他的父母是近親的緣故。

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圖坦卡蒙樣貌復原

受神話故事的影響,埃及法老們強調神權,傳遞近親結婚生育的後代血性純良的觀念,而迷信的人們也受法老們的影響,將他們的行為進行了效仿,就這樣,

無論是在頂層權力代表的上級那裡,還是出生卑微的底層平民那裡,近親結婚都成了約定俗成的基本倫理

,這使得近親結婚的危害在整個埃及蔓延。

基於當時的醫療條件,人們沒有意識到惡性遺傳病問題的根源,在他們父母錯誤的婚配方式上,這種婚姻形式在埃及實行了上千年,使得整個埃及成了

近親結婚都成了約定俗成的基本倫理

”的歷史,雖然期間有類似亞歷山大組建的希臘人在這片土地上建立王朝,但是他們也不得不遵從這一民俗,像我們熟知的埃及豔后,她的婚配中就包括了自己的兄弟。

古埃及法老娶自己的姐姐妹妹,還和女兒生孩子,這不違背倫理嗎?

埃及豔后

以亂而始,以亂而終

雖然在現在的我們看來,近親結婚是荒唐的,但是在古代的埃及,這種情況

結語

,王室法老階級這一行為的目的,是為了透過神權來鞏固自己的地位,他們認為近親之間結合的後代血統純正,這樣有利於加強統治。而平民階級則認為天命神授,且為了方便,他們也很樂意用這種形式結婚,從而形成了

完全符合當時人們的價值觀

的社會價值觀念。

對於現代社會而言,近親結婚是絕不允許的,而當時的人們也是受文化知識的侷限,才沒有意識到這麼做的後果,所以

君民一致

參考文獻:

《法老王朝》

《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