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如何區分?

企業經營絕非易事,企業主在經營的過程中需要處理各項大大小小的事務,而財務這塊恰恰是十分基礎且重要的,而財務工作紛繁蕪雜,經常會出現一些棘手的事情難以解決,稍行差踏錯就會差之千里。

比如說,經常會有老闆或者財務人員分不清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今天,小云就來帶大家聊一聊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之間的區別。

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如何區分?

一、 三種發票的含義

1。

異常憑證

異常憑證就是指狀態異常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概念來源於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76號檔案,是為加強發票管控而提出的,企業若出現虛假申報、虛開發票、貨物進銷不相符和走逃失聯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情形,就會被列入異常憑證範圍,接受補稅、繳納滯納金的處罰,更嚴重的還會遭受行政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2。

失控發票

失控發票的概念來源於稅收檔案,是指防偽稅控企業丟失被盜防偽稅控裝置中未開具的專用發票,以及被列為非正常戶的防偽稅控企業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專用發票。簡單來說,就是開專用發票給你的那家企業有問題,比如說該企業未按時抄稅報稅或者走逃失蹤了,一旦如此,受票方就需要補稅或繳納滯納金,為洗脫虛開發票嫌疑,還需要證明交易的真實性。好在隨著科技的進步,發票開具大多實時上傳,失控發票的出現機率已經越來越少了。

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如何區分?

3。

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的說法來源於《刑法》和《發票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包括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幾種型別。虛開發票達到一定數額將構成刑事犯罪,一旦企業出現異常憑證以及失控發票情形,且被定性為虛開發票,將有可能遭受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的行政處罰以及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罰金的刑事處罰。

二、

三者之間的關係

梳理下來,異常憑證包含了失控發票的情況,虛開發票又是失控發票的一種,三者無本質差別,同樣的情形會因查辦部門的不同定性不同。比如由主管稅務機關查處的會被認定為異常憑證;由稅務機關稽查局查處的會被認定為涉嫌虛開發票或偷稅;因情節嚴重被移送至公安機關查處的,會被認定為虛開發票罪,並接受法律的懲罰。

異常憑證、失控發票、虛開發票如何區分?

三、

總結

經營過程中若是出現問題發票,就意味著無窮盡的麻煩,公司的負責人、財務都會面臨刑事風險,因此小編在此勸誡廣大企業,千萬不要做虛開發票、偷稅漏稅的行為。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最好加強對合作企業的背景調查,儲存好發票資訊、業務合同、運輸倉儲證明等交易資訊,在稅務核查時這些將是證明清白的有力證據,同時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深入瞭解稅務機關內部的工作流程,從源頭上規避問題發票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