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時期,李衝推行了什麼制度,致使北魏更加強大?

北魏時期,李衝推行了什麼制度,致使北魏更加強大?

在魏晉以前,中國的基層組織主要有鄉、裡兩級,與農民直接接觸。代家統計戶口和徵收租稅的,主要是鄉長和里長。五胡十六國時期,中國北方陷人了混亂無序的狀態,傳統的鄉里制度基本陷於癱瘓狀態。國家權力削弱了,地方大族的勢力卻增強了。在戰爭頻繁的狀態下,生命受到威脅的百姓,只能跑到大族那裡尋求庇護,大族成為宗主,尋找有利的地形建築城堡,以保護宗族成員及鄉鄰,這種組織形式在當時被稱為塢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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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

當然,庇護不是無償的,平民百姓對國家的正常義務現在轉給了宗主。他們要向庇護他們的宗主繳納地租,當然也免不了進行義務勞動當時,中國北方佈滿了大大小小的塢壁,它們的存在,既分割了國家的稅收,也分割了國家的勞動力。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北魏帝國以前,沒有哪個割據政權承認宗主對百姓的庇護權,他們不遺餘力地刺滅這些棋佈的塢壁,以挽回國家所受的損失。

但是,這種努力沒有收到相應的效果,而且適得其反,使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更為對立。許多少數民族政權倏起倏滅,就是在這裡種下的禍根。拓跋鮮卑建立的北魏帝國,顯然比那些政權更為聰明、成熟。拓跋族進入中原後,馬上意識到,數量龐大的漢人塢壁不是透過武力可以剿滅的,退一步講,即使則滅了這些分割政府財政和勞力的塢壁,那也是兩敗俱傷,因為政府的財源也隨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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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設計出一種合適的替代方案之前,政府對塢壁的性質重新進行了定義,便輕而易舉地解決了這個令十六國政權頗為頭痛的問題。帝國給塢壁中宗主與百姓的關係,起了一個讓政府不致尷尬而又溫情脈脈的名字:宗主督護制,意即由宗主監督保護百姓。既然是國家制度宗主當然是在執行國家的任務。他們為國家代徵租稅,代徵勞力,似乎行使著與當年的鄉長、里長完全相同的職權。但是,後者是國家權力對鄉村的輻射,而宗主督護則是帝國對鄉村基層狀況無可奈何的承認。

如果再比較兩者的待遇,更是天差地遠。秦漢的鄉官們拿著國家發放的極為微薄的工資,從事著極為瑣細繁重的徵收賦役的活動,而且在正常情況下,絕不敢增加哪怕比較微小的數額。宗主們與這些土鄉官比起來,簡直是進了天堂,他們只須完成國家規定的納稅徵役數額就可以了,而向塢壁中的農民徵收多少,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國家無權干涉,超過國家徵收數額的那部分,自然流進了宗主的腰包。這個數額到底有多大,沒有人能夠知道因為沒有任何資料確切記載了塢壁內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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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種宗主督護制實際上是宗主與政府的分肥,當然,分肥的主動權實際上掌握在宗主們手中,因為政府只是截留了宗主的一部分贓物至於這筆贓物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數字,老天也無法知道。為了儘可能多截留一點贓物,政府向每戶攤派了高達三十石或五十石的租稅額,這在當時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西晉每戶的租額不過六石,也就是說,北魏帝國統治下的百姓,租額是西晉百姓的五倍到八倍之間。除此而外,政府還向每戶攤派了數量不等的布帛,如果折成糧食,比田租只多不少。

即使這樣,北魏帝國在向宗主要價時,還是吃了大虧,因為這裡的每戶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五口之家,而是每位宗主監督保護下的總人口。至於每戶的具體人口,按照庇護能力的大小,應該有很大的差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每位宗主控制下的人口,絕對多於五口。當時有一個名叫李顯甫的河北大族,在殷州西山(今河北隆堯東)開闢出一塊方圓五六十里的地方居住,取名李魚川,前來投靠的族人達幾千家。如果按西晉每戶的稅額,李顯甫的數千家族人要向國家至少繳納一萬石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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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這幾千家算作一戶,李顯甫只需向國家繳納三十或五十石糧食就完事大吉了,剩餘的部分進入了李顯甫的腰包。而政府在這一戶的賦稅徵收中,基本上是一無所得。當然北魏帝國境內也不盡是這樣的家族,但三五十家合為一戶的情況卻比較多見。合計起來,政府在財政收入上的損失極為慘重。

正常情況下,古代政府的租稅徵收額一般是收穫量的十分之一,而北魏徵收的三五十石租稅,考慮到每戶人口眾多,實在不算很重。但是,這種實上的輕稅,平民百姓並沒有得到多少好處,因為大族向農民徵稅的數額定會大大高於這個數字,不但高過收穫量的1/10,有的甚至達到收穫量的半。如果百姓得到輕稅的好處,他們只會對宗主感激涕零,而不會對政府有一點感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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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宗主督護體制之下,政府、百姓是輸家,前者損失了財政收入,損失了民心,後者則增加了租稅負擔。只有宗主作為督護,從中獲取了大量經濟利益,既加強了對百姓的控制,又加強了抗衡政府的能力。當北魏帝國在中原地區站穩腳跟之後,必須要對基層組織和稅費問題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否則,將和十六國一樣,走向滅亡。公元485年,北魏帝國在土地制度方面進行改革,推行了一種對中國歷史影響極為深遠的新土地制度—均田制。

概括說來,每位農民按性別、年齡的不同,分別從國家那裡得到一份數量不等的土地,其中一部分屬於國有,要定期還授,另一部分屬於私有,世代相傳。農民的義務是,按丁向國家繳納租稅。如果均田制能夠推行,不但可以解決農民的生活問題,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有了保障。但是,這於國於民兩利的新土地制度未必能夠順利推行下去,因為大量農民都被宗主控制,而國家基層組織癱瘓,無法確定到底有多少農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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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農民只是揮舞大棒,強行逼迫他們耕種國家土地,也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他們完全可以棄土地於不顧,再次逃亡。所以,除大棒外,還必須有胡蘿蔔的引誘,讓農民意識到,耕種國家土地與耕種宗主土地相比,有利無弊。正是基於以上的認識,李衝在公元486年二月,也就是均田制頒佈的第二年,在建立基層組織、改革稅費方面設計出一套全新的方案,作為均田制的配套措施,建議孝文帝和馮太后實行。李衝對於基層組織的設計,是對秦漢鄉里制度的借鑑。不過,在他的方案中,基層組織由鄉、裡兩級制變成了鄰、裡、黨三級制,具體組織如下:

五家組成一鄰,設一鄰長;五鄰組成一里,設一里長;五里組成一黨,設一黨長。這些鄉官村吏主要選拔一些強悍但卻謹慎的百姓充當,不強悍不足以鎮服刁民,但強橫霸道則容易漁肉百姓。這些基層官吏和過去的鄉長里長一樣,從政府那裡領取並不豐厚的工資。食君之祿就得忠君之事,即使工資待遇不高,他們也得不折不扣地完成調查戶口、徵稅納糧、徵發兵役的繁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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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了調動這些鄉吏村官的積極性,李衝在其他方面對他們進行了補償,規定擔任鄰長的,家中一人可以不必為國家提供勞役、兵役;擔任里長的,免除二人;黨長免除三人,當然,任職者本人肯定也得到了免除。當時勞役、兵役對百姓是一個相當沉重的負擔,免除這項負擔,應該是相當大的誘惑,這樣,就不必擔心沒有人出來擔任基層官吏,或擔任之後敷衍塞責了。為了進一步鼓勵這些小吏,李衝又規定,對他們三年一考,如果沒有什麼過失,可以官升一等。為了將大量農民從宗主那裡吸收過來,李衝又建議改革過去的租稅制度,凡是得到國家土地的農民,一夫一妻向國家繳納粟二石,帛一匹;十五歲以上沒有結婚的男性,四人繳納一夫一婦的數額;能夠耕田織布的奴婢以及二十頭耕牛的納稅額,也與一夫一妻相等。

為了表示對特殊百姓的關心,李衝又建議:家庭中有年滿八十歲的老人,可以允許一個兒子不服役,那些鰥寡孤獨、殘疾以及因貧困無法生存的人,由地方政府供養。據學者研究,這個稅額與帛相加,大概僅相當於土地收穫量的1/24,不用說比起宗主制下繳納收穫量1/2的稅額大為減輕,即使在歷史上,這也是相當輕的一個稅額,大概只有兩漢的10可以與它相比。可以想見,如果推行這個輕稅制度,宗主制下的農民將紛紛逃離宗主的控制,成為國家控制的戶口,這意味著為國家繳稅納糧的人將大幅度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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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不能排除宗主們繼續隱瞞戶口的可能性,但是,代表國家的基層組織完善以後,帝國對基層的控制也大大增強了,三長們完全可以用強硬姿態,硬性檢查大族名下的戶口,因為這本來就是他們的本職工作。李衝這個建議應該說相當完美,既能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又能改善百姓的生活狀態。但是,那些身為宗主的大族們很不滿意,因為新政策的推行,意味著由他們獨佔的贓物,現在被政府獨佔,他們只是因為奴婢、耕牛較多,在國家分配土地時,比一般農民多得到一點土地而已,這遠遠不能補償他們受到的巨大損失。

所以,當馮太后、孝文帝將這個方案拿到朝堂上,供高階官員們討論時,引起一片反對的聲音。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祐都是中原著名的大族,他們對李衝的建議不以為然,但卻找不出反對的具體理由,只是籠統地說,李衝的方法將全國制度整齊劃一,聽起來動人,卻無法真正實行。鄭羲說,如果帝國君主不信自己所說,可以先試行一下三長制和新稅制,失敗以後,就會知道自己所說都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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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元丕是鮮卑勳貴,並非中原大族,實行新制對他沒有任何影響,所以,他站在李衝一邊,認為如行新制,對公對私都是有利無弊的事情。不過,元丕建議新制在冬季推行。他的理由是,現在正是農忙季節如果調查戶口,必然影響生產,搞得百姓心生怨憤;過了秋天,進入農閒季節,政府就可以派出使者,四處推行新制。由於鄭羲等人並沒有提出有力的反對意見,李衝無需加以反駁,但是,對於元丕拖後施行的看法,李衝並不同意。

他認為,如果不乘著現在繳納租稅的時候推行新制,百姓就只知道確立三長制給自己帶來的煩擾,卻沒有見到國家為他們減輕租稅的益處,這才會真正導致百姓的怨恨。應該乘百姓納稅的月份,推行新制,讓百姓馬上知道國家平均租稅的法令。百姓知道了真相,又得到了好處,新制的推行就比較容易了。許多大臣又從另外的角度提出了不同意見。北魏帝國此前的徵稅制度雖然是按戶徵收,但各戶繳納額並不一定。國家根據每戶的財產,將全國民戶劃為九等,高的多納,低的少納。群臣認為,百姓已經習慣了按九等徵收租稅的方法,現在一旦推行新制,恐怕會發生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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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執掌大權的馮太后是一位頭腦相當清醒的政治家,她明白自己的男寵的建議,確實利國利民,她自然也明白反對者是出於一種怎樣的原因。她不想讓爭論再繼續下去,公開支援了李衝,她說:確立三長制,租稅就有了固定的標準,隱藏的戶口可以搜查出來,那些心存僥倖的人不用再抱有任何幻想。有這麼多好處,為什麼不能推行新制?雖然有人仍持異議卻無法進行有力的反駁,只是重複鄭羲等人的老調,說推行新制,百姓不容易適應,除此之外,再也提不出什麼新的理由。

對於這些近乎廢話的看李衝:深受寵幸的改革家。馮太后不想多說,她只是下令,立即推行新制。基層組織建立後,三長不折不扣地按照政府法令,調查戶口,徵發徭役。在開始階段,百姓確實怨聲載道,特別是那些大士族,更是想方設法地進行阻撓。但是,北魏帝國並不像南方政權那樣軟弱,有強大的武裝力量作後盾,大士族對新制最終也只能是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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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在這場沒有流血衝突的較量中,政府最終戰勝了私家,國家機器徹底碾碎了大族僅存的一點希望,幾乎所有百姓全部納入國家的戶口編制之中,他們成為國家財政兵役、勞役的主要提供者,北魏帝國因此變得更加強大。而且從此以後,農業完全代替了牧業在帝國財政收入中的地位,孝文帝不得不將都城從牧業區的平城遷到農業區的洛陽,以控制南方廣大的農業區,這為以後的進一步改革提供了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