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民國初期,是指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前後。那時的國民支出程度是多少呢?
不同職業階級間的差距十分宏大。
民國初期的老北京
國度高層官員,國務總理月俸為1500元,各部總長1000元。
處於社會下層的政府官員、大學教授等,月支出可達數百元;中產階級的中學教員、報社編輯月支出數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處於社會底層民的普通工人只要十元左右。
賣冰糖葫蘆的商販
看了先輩們的支出,也許冤家們感到吃驚:“就那點錢兒,怎樣養家餬口?”
用如今人的支出情況看他們的支出,確實太低,何況許多人要養活五六個孩子一大家子人。
但是別急,支出多少還要看事先的社會消費程度。
民國時期的米店
民國初年上海地域每斤大米3。4分錢, 豬肉每斤1角2分至1角3分錢, 棉布每市尺1角錢, 白糖每斤1角錢,動物油每斤1角5分錢,食鹽每斤2到3分錢。
那麼,事先在北京下館子(飯店),請人吃飯要消費多少錢呢?
民國初期的大飯店
在大館子(大飯店)請一桌十席,初級的魚翅席每桌12元,加酒水小費總共不到20元,每人2元;魚唇席10元、海參席8元一桌。最高檔粵味“譚家菜”,40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魚翅,可供11人退席。
如上屬於高規範的奢華消費。就相當於如今的大款、富豪請初級賓客……
賣燒酒的商販
那麼,平民百姓能承受或許喜歡去的中等館子(飯館)消費多少錢呢?
一桌10人的“便席”,二元錢!你無妨看看二元錢的菜譜有多麼豐富:
(1)四冷葷:四個裝燻魚、醬肉、香腸、松花蛋的拼盤,每盤五分;
(2)四炒菜:如溜裡脊、魚香肉片、辣子雞丁、炒牛肉絲等,每盤一角;
(3)四大碗:多為米粉肉、四喜丸子、紅燒魚塊、扣肉等,每碗二角;
(4)一大件:一個紅燒整肘子,或一隻白煮整雞,加一大海碗肉湯,合六角。
這一桌菜相當豐富,10團體是吃不完的;均勻每人消費只要二角錢!
怎樣樣?廉價吧!看了下面的下館子的消費價錢,有沒有想穿越的願望?!
民國男子用餐場景
但是,事先的貧窮戶生活和生活也是很困難的。
北京街頭賣鼎力丸
事先,維持一個兩口之家一年生活的費用是65元,四口之家一年的費用是93元。假如一家次要休息力一年掙不上65元或93元,就被視為貧窮戶。
這區域性貧窮戶次要是:普通工人、一些小學教員和中央低階公務員,他們屬於掙扎在溫飽線上下的社會底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