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科舉,對社會的發展究竟起到了推動還是限制的作用?

古代的科舉,對社會的發展究竟即起到了推動作用也有限制的作用

古代的科舉,對社會的發展究竟起到了推動還是限制的作用?

(一)推動作用:

1、加強了中央集權統治,鞏固了封建國家的統一。

實行科舉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選拔權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權的社會基礎更為擴大,適應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強化中央集權的需要。以科舉為“正途”而又以儒家學說為科舉考試內容的做法把政權的世俗性與意識形態灌輸自然地融合為一體,使中國封建社會大一統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強了維護國家統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有利於傳統中央集權國家的發展。

2、為封建國家行政機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自隋唐以來,歷代有作為的將相輔臣幾乎都是科舉出身的“學而優則仕”者,如宋代的范仲淹、王安石、司馬光;明清的張居正、林則徐等等。在這些人才中,大多都意氣風發,抱有“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偉大抱負。由此可以看到,科舉考試製度為國家選拔了一批又一批較有才能的人士,尤其是將廣大中下層出身貧寒人家的子弟充實到統治隊伍中,它不僅提高了封建官員隊伍的整體素質,而且還為封建統治注入了新的活力,促進了封建管理階層的新陳代謝,為社會的繁榮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3、彌補了人才選拔制度的不足,改善了封建社會的吏治狀況。

科舉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等傳統人事選拔方式上的不足,徹底打破了官僚貴族世家依仗門蔭資歷對選官的壟斷,透過實行公開報名、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較大的社會範圍中開闢了一條入仕途徑,在社會上形成“公平、公正、合理”的觀念。透過科舉考試製度,封建國家官吏隊伍中知識分子的比例大大提高,他們中許多人能以封建禮教約束自己,敢於抵制官場腐敗現象,這在客觀上促進了吏治狀況的改善。唐宋明清各個朝代,凡國事隆盛、吏治比較清平的時期,都是科舉考試製度與官吏隊伍建設結合的比較好的時期。

4、促進了學校教育的發展。

由於科舉考試製度為廣大學子提供了獲取功名的機會,一方面大大激發了中下層階級的進取精神,另一方面也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學校教育的發展。隋唐以後,隨著時勢的不斷髮展,科舉制度和教育制度越來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科舉考試的生源主要來自學校,而學校主要為培養應試士子而設立,學校教育的目的主要就是為統治階級培養所需的人才。“為應科舉而興學重教”,在當時是有其積極作用的。如北宋時期就出現過三次大規模的興學,即:公元1044年范仲淹普建州縣學;公元1068-1085年王安石創立太學三舍法;公元1102-1106年蔡京增加太學名額,實行畢業授官。

5、為世界文明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據記載,早在唐中宗時期,日本建立了模仿唐代制度的考試選官制度。16世紀以後,我國的考試製度愈來愈受到世界的矚目。孫中山先生在考察歐美各國考試製度後指出:“現在各國的考試製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製度,原來還是從我們中國學過去的”。胡適說:“我在國外的時候,時常感覺到,中國文化對於世界的一個偉大貢獻,就是公開的客觀的文官考試製度。沒有一個國家的考試製度,能夠像我們這樣久遠,嚴密與公開。”“反觀西洋國家實行文官考試製度,至多不上二三百年,而且都是受了中國的影響的。”到19世紀中葉,中國的科舉考試製度已為歐洲知識界普遍知曉,朝鮮和越南也曾長期實行過科舉制。毋庸置疑,科舉制度西傳歐美並影響世界是中國對世界文明程序的一大貢獻。

古代的科舉,對社會的發展究竟起到了推動還是限制的作用?

(二)限制作用。

科舉制度在其產生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考試內容。

科舉考試內容過分強調文學詩賦,而忽視了其他促進社會發展所需的各種文化知識,尤其是對自然科學知識的忽視,這對中國文化的畸形發展以及近代中國科學技術的落後,不能不產生消極的影響。

2、考試形式。

科舉考試製度隨著時間的推移,其考試形式也日益走向僵化,因循守舊,漏洞百出,特別是明清以後實行的八股文制度,完全脫離現實生活,無法培養士子們的實際能力,反而強化了人們投機取巧的考試心理,敗壞了學風,腐蝕了心靈。

3、科舉制度的價值導向。

科舉制度雖然達到了選賢任能的目的,但它也把人的思想束縛、禁錮於一定正規化中,民主意識被無情地扼殺了。同時,科舉制度強調“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貴族觀念,引導人們輕視社會各行業,輕視生產實踐,使知識分子嚴重脫離社會實際生活,造成中華民族在表面的文化繁榮下日益空洞衰弱的頹唐之勢。

古代的科舉,對社會的發展究竟起到了推動還是限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