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就該男方多出錢?婚姻是為了愛情還是物質?

前幾天內弟去見女友父母,女方父母和內弟談了談條件,要求兩點一點在女方工作地點要買一套房女方不出錢也沒談裝修問題可能會出裝修錢,第二點結婚要二十萬彩禮錢。

說實話雖然內弟女友不在一二線城市但是這個彩禮加房款還是很厲害了大概需要五六十萬而且還得商業貸款,內弟在私有企業上班年薪只有七八萬,這樣的情況難度可想而知。

作者身處四川西南地區我們這邊彩禮錢普遍十萬左右,女方如果是少數民族或者長相學歷比較高的話可能會多要一點可能二十萬,少數民族女子的話可能會要得更多一點可能三十萬甚至更高,但是少數民族的彩禮錢約等於女方的賣身錢,

女方如果主動離婚這錢是要賠償的有時要加倍。

結婚就該男方多出錢?婚姻是為了愛情還是物質?

我們國家尊重少數民族傳統所以過去從未禁止過這樣的事。

然而受到現代社會男女平權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為自己爭取權利,不知不覺現在的女性越來越多結婚給人感覺完全變了一切都朝著錢看齊。

也不是不能理解有一部分女人說婚姻關係裡男性佔有利地位,生孩子的疼帶娃的累做飯的辛苦。

但是越來越多的男人變成家務好手,會帶娃做飯的比例越來越高,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女人覺得婚姻中女性處於弱勢地位?

卻非要在彩禮問題上高高的要一個價格,所以現在鳳凰男扶弟魔女被人深惡痛絕,也都是在彩禮問題上。

是時候呼籲規定彩禮上限了。

結婚就該男方多出錢?婚姻是為了愛情還是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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