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一場價值3000塊的戀愛!”

男女朋友分手後,該不該要分手費?你會跟男朋友要分手費嗎?如果男朋友跟你要,又該不該給?

今天的話題故事,估計大家看完後都是勸分不勸和,女主有個特別挑剔的男朋友。每一次女主帶他去吃好吃的東西,或者是親自下廚做給他吃,男朋友都會一臉嫌棄地說:“好難吃!”這讓女主很傷心,特別是有時下大雨,女主做好飯冒雨送去給男主,男主完全不顧女主的心意,只是一味吐槽說東西難吃,女主現在有點心灰意冷,打算和男主分手,但是!男主卻提出了一個過分的要求,至於是什麼要求?相信你已經猜到了,希望大家能給女主一些建議!歡迎評論。

“談了一場價值3000塊的戀愛!”

事情是這樣的,陳露前幾天,發現了一個很好吃的東西,然後就帶同事一起去吃,同事也說很好吃。於是,就帶了男朋友去那家店吃,但是沒想到他很嫌棄,覺得沒有別家的好吃,陳露就說了男朋友,“本來高興地跟你來品嚐美食,你還不領情”。男朋友就還在說不好吃,還說了句“又不是你出的錢”。陳露一生氣就把錢丟給男朋友,自己走了回去,男朋友也回去了,過後他埋怨陳露反應過激了。

陳露之前沒有談過戀愛,不會做飯,有時候心疼男朋友,會煮東西給他吃,哪怕是下大雨,也會把煮好的東西送去男朋友店裡,給他吃,男朋友每次卻會很嫌棄,覺得難吃就會說陳露。吵架的時候陳露喜歡走開,已經第二次讓陳露走回家了,第一次走了一個多小時,到家都11點多了,第二次也是自己走回家。雖然這些都是小事,但是卻讓陳露想分手了。

“談了一場價值3000塊的戀愛!”

沒想到的是,陳露提分手男朋友竟然要3000塊錢的分手費,當初陳露是被男朋友的單純、乾淨吸引,加上沒談過戀愛就開始先追的他,在一起一年男朋友從沒帶陳露去玩,工作忙陳露可以理解,沒有浪漫驚喜,沒錢陳露也可以理解。還沒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陳露生活很瀟灑,沒事跟朋友吃吃飯喝喝酒喝喝茶,自從跟男朋友在一起後,所有異性必須斷掉,不讓陳露跟朋友出去玩,也不讓陳露社交,因為他覺得朋友無關緊要,以前還會查陳露的手機看聊天記錄,後面才不會。

“談了一場價值3000塊的戀愛!”

陳露想甩開,可是要給錢,又不甘心,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是陳露損失,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陳露為男朋友打過胎!陳露之前不小心懷孕了,男朋友說打掉,錢是男朋友出的,沒想到要分手他竟然要這個錢!這是陳露的第一個孩子,那天上午男朋友陪陳露做了手術,下午送陳露回家後就去工作了,那個期間兩人還一直吵架,一直氣陳露,過後醫生說身體需要進補,他也無動於衷,從來沒有考慮過陳露的身體,都是陳露自己熬魚湯喝,這件事上陳露的內心深處很怨男朋友。

結果分手的時候,男朋友卻要3000塊錢的分手費,認為要分手了,談戀愛時出的3000塊打胎費陳露該還回來,陳露就說:“我都為你打過胎了,還是我的第一個孩子。”男朋友就說:“我花那麼多錢給你做的是無痛的,又不會痛,只要你不跟別人說,別人就不知道。”

“談了一場價值3000塊的戀愛!”

女孩子不管是談戀愛還是結婚真的要擦亮眼睛,遇到渣男應該及時止損,雖然我不反對年輕人談戀愛,但是女生應該自尊自愛,理智地對待感情。只有愛自己的人,別人才會來愛你,盲目地一味付出,只會讓自己低到塵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