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父親想不通的遺囑被認定有效

81歲的張老先生因兒子張海臨終前將遺產都留給孫女小張,於是將孫女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要求繼承兒子的遺產。北京密雲法院日前釋出訊息說,張老先生還有3個兒女,都應盡贍養義務,張海的遺產留給自己的女兒合法。

張老先生育有4名子女,張海最小。據原告張老先生說,2019年,兒子張海被查出患有惡性腫瘤,他為了照顧兒子跑前跑後,還為兒子支付了看病的各項費用。現在自己沒有固定居所,每個月僅靠退休金維持生活,還要交房租、藥費和保姆費,開支巨大,他想不通為什麼兒子把遺產都留給了孫女。

兒子的喪事辦完之後,張老先生曾經和孫女就張海的遺產分配問題進行了多次協商,雙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今年3月,他被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張海的遺產。

庭審中,張老先生的孫女小張拿出了張海的親筆遺囑,並提供了張海書寫遺囑時的錄音錄影。儘管張老先生覺得難以置信,但在看到兒子張海宣讀遺囑內容的影片後,他也認可了遺囑的真實性。

張老先生表示,雖然遺囑是真的,但現在自己年老體弱,缺乏勞動能力,也沒有生活來源,自己應當屬於“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要求法院在張海的遺產中為自己保留必要份額。

張海所立遺囑是一份自書遺囑。主審法官表示,在案證據顯示,遺囑的內容全部是張海本人在意識清楚時親筆書寫、簽字捺印,並註明了年月日,遺囑的內容並無刪改和增添。顯然,沒有任何理由認為這份遺囑有假,確是張海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遺囑過程的錄音錄影也能進一步佐證遺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雖然張老先生年老且缺乏勞動能力,但他每個月的退休金為8000元左右,而且除小兒子張海外,老人另外3個子女都對他負有贍養義務,張老先生並不屬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因此,法院判定,張老先生要求在張海的遺產中為他保留必要份額的主張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援。

法官說法

遺囑是公民自由支配個人財產意志的體現,是減少繼承糾紛的一種有效方式。本案中的遺囑人考慮得相當周全,特別是在立遺囑的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影。簡單的錄音錄影步驟,不僅能佐證遺囑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也能儘可能避免出現遺囑爭議。

據《北京晚報》記者 安然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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