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宗人府是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皇帝作為九五至尊,一國之君,如何管理皇子妃嬪、宗室子弟也是一個大問題,因此,宗人府這一主管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便應運而生了。宗人府設立於明朝初期,由明太祖朱元璋創立。初稱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為宗人府。清朝入關後,其國家機構大部延襲明制。順治九年(1652年)設立宗人府。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後來滿清入關以後,沿襲了明制,順治九年設定宗人府。清朝宗人府的宗令一般由皇室最高長輩擔任,宗人府掌管了皇族的宗族名冊,通俗講,皇帝的家譜都是由宗人府掌管,只要有成員出生或死亡,都要記錄下來,隨時保持更新。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作為服務於皇家的機構,宗人府的職權範圍相當廣,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編撰玉牒,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時間、婚嫁、諡號、安葬的事。宗人府的最高長官叫宗令,一般由親王或郡王當任。宗人府與內務府、詹事府並稱為清朝三大內廷機構。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相比於刑部大獄,宗人府的各種條件還是不錯的。案件審理時,用刑比較文明。關禁閉,掌嘴是常規審訊手段,拒不交代就夾手指,打屁股,為了照顧皇家體面,宗人府的杖刑也是穿著褲子打的。執法的人都明白,對這些爺的處罰都是象徵性的,沒必要玩實的。地位高的皇親在裡面甚至還有傭人伺候,他們雖沒有了以往的權勢,生活上還是說得過去的。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妃子們和宮中丫環等人同樣受宗人府的管轄,皇宮其實就是法外之地,判刑、懲罰全憑宗人府官員一句話,當然這些官員都聽憑皇帝和皇后的擺佈。更多的是皇后說了算,皇后是統領後宮之主,也對應了“男主外女主內”這句話。如果這個犯錯的妃子是皇后的眼中釘肉中刺,被關進宗人府基本就死定了,皇后就會用手中權力折磨她。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最簡單的道理,妃子不管怎麼犯錯,只要在皇宮裡處理,說不定多會,皇帝一心酸就放了,但是一旦移交宗人府,那就代表著已經被皇帝放棄了,剩下的就是宗人府照章辦事了。用刑拷打,就算最後無罪釋放,不死也得脫成皮。況且去過宗人府基本上只有冷宮能去。這輩子都沒啥盼頭了。可以想象,在古代作為女人,尤其是皇宮裡的女人,她這一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蒙受聖寵,享盡榮華富貴,一旦移交宗人府,就意味著這一輩子都不會再翻身,最終幽禁至死。

明、清兩朝的“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皇帝的妃子們聞之色變?

總體來講,宗人府更像是清朝皇族穩定自身利益的一個工具,其中自然少不了徇私的成分,在等級森嚴的封建體系裡,皇家就是皇家,是普通百姓所不能比擬的。而真正讓妃子們聞之色變的是慎刑司,其處罰力度要比宗人府大的多,根據犯錯情節輕重,處罰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這裡面的刑罰種類很多,不僅環境惡劣還要遭受酷刑,而且如果情節嚴重的,從慎刑司出來後就要被打入冷宮了,想想是不是都覺得好恐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