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樓春》中的桃夭,為何非要成為正妻,原來古代妻妾差距這麼大

隨著女主角林少春正式進入孫府,古裝劇《玉樓春》的劇情終於開始漸入佳境,不出大家所料,孫府的大爺和二少奶奶開始陸續出軌,而大少奶奶當街痛打桃夭的劇情也被眾多網友稱讚大快人心,事實證明有些人實在是不適合寫家國大事,真不如穩穩當當的寫一寫比較擅長的家長裡短。

《玉樓春》中的桃夭,為何非要成為正妻,原來古代妻妾差距這麼大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編劇給了桃夭一個非常美好的名字,同時也給了她一個非常扭曲的內心。到目前為止,桃夭已經是第四次被賣了,而這四次的買家全都為她所累,無一倖免,輕者像孫府大爺被趕出家門,淪落到街頭賣字,重者像陳伯遠,直接被流放邊疆。

桃夭的所作所為最終目的就是榮華富貴,就像林少春所說的那樣,桃夭不會滿足於做一名妾室,她就是要做正妻,那麼在古代正妻和妾室到底有多大的區別呢?說起來這兩者真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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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納妾制度還沒有出現之前,我國古代實行的是媵制,所謂的媵制就是男子在迎娶女方家中長姊的同時,有權利把她到達婚配年紀的妹妹也都娶走,在《屍子》一書中認為當初堯嫁二女於舜,便是媵制“

妻之以皇,媵之以英

”。

在春秋時期,當時各諸侯國的統治者實行的都是媵制,《儀禮。婚禮》注曰:“

古者嫁女必以侄娣從,謂之媵

”,當時的女性對這種媵制是非常牴觸的,在《詩經》中有詩歌描寫了採桑的少女在勞動時突然想起要被帶去做陪嫁,心中升起了悲涼之感。直到戰國後期,這種媵制才逐漸消失,演變成了妻子去世後,由妻子的妹妹續絃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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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制的出現要比媵制晚很多,最早妾的來源一般都是被掠奪來的女奴,罪犯家中的妻女,貧寒人家賣出的妻女等,所以妾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有的時候甚至不如家中的下人,《禮記。坊記》中記載:“

妾合買者,以其賤同於公物也

。”

到了漢代之後,倡妓也成為了妾的一類,這裡說的倡妓一般是指漢代的樂府,唐代的教坊,宋代的瓦肆中的藝伎,這些女子一般都是容貌出眾,從小受到過專門的訓練,在文學、藝術才能方面有著較高的水平,但是即使身上有這些才藝,也無法改變她們低下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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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沒有經過明媒正娶的女子,在古代也只能被稱為妾,《禮記。內則》記載“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

”。她們同樣會受到當時人們的歧視,在《藤文公下》中寫道:“

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直到明代著名戲曲家湯顯祖的《牡丹亭》問世,才第一次有了將“無媒自婚”這種行為塑造成正面人物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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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隨著封建社會中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在意識形態領域也開始逐漸產生了反抗封建理法的思潮,一些主張男女平等,反對束縛女子的聲音開始出現,著名文人袁枚、陳文述還提出讓女主學習詩詞,招收女弟子,所以在清代,我們可以看到有大量的女詩人、女詞人出現,雖然她們在創作上的成就並不太高,但是足以看出女性的思想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轉變,這一時期妾制雖然還存在,可妾的地位卻已經較之前提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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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綜上來看,無論是最早的媵,還是後來的妾,都與正妻是無法相比的,其實這一點從《玉樓春》中的孫家太太和姨娘身上也可以看出,也正是由於這種差距,才會讓桃夭會不惜一切代價想要進入孫家成為正妻,從最近的劇情來看,已經懷有身孕的桃夭恐怕還會為她的這個目標捲土重來,不達目的決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