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故事:賣貨郎

耒陽因竹子很多而盛名,也是著名的黃岡竹的一個分支。當地人藉此謀利,所以種植了一個個竹園,到處都是綠竹茂盛的景象,正如《詩經·淇奧》所描繪的一樣。 離縣城不遠的某一村莊裡有一戶農家,竹子種得非常多。方圓數畝,枝葉茂密,竹陰昏暗,日色黯淡無光,就連在家裡也難得見到幾縷陽光。家有父子三人,其中哥哥脾性溫馴,而弟弟卻很兇劣,且整日遊手好閒,不幹正事。父親對小兒子的行為也很痛恨,甚至為此把他告到官府,最後也只是判以輕微的懲罰,即使如此懲罰後依然不思悔改。

志怪故事:賣貨郎

在此之前,鄰縣的某貨郎經常到村裡來出售繡花之類的東西,日子久了便與這農家漸漸熟悉,還把某父認作養父,常常一連幾天不回家住在他家。農戶家中有個已經長大卻未出閣的女兒,貨郎因為與其家十分親近的緣故,漸漸地勾搭上了她,全家人沒有一個人察覺這回事。一天,父親突然從田間回來,正好看見貨郎正與自己的女兒互相抱頸接吻,樣子十分猥瑣,不禁大怒,立即隨手拿上種地的農具衝上前去,向他猛擊。貨郎沒有想到被打,腦袋被打碎一地,失去了性命。父親看著驚嚇的女兒不忍心去滅口,而且擔心女兒的淫蕩臭名傳揚出去,於是叫小兒子一起將屍體抬走,埋在竹下。又怕被家狗野狼拱出來,第二天以少了竹筍作為藉口,趕緊命人築起一道高高的土牆,將竹園圍住。這件事情做得周密,村裡沒有一個人察覺。

事情過了幾年,正好遇上政令甚嚴的熊公某來此地任縣令,此人懲治惡人的手段毒辣猶如兇猛的鷙鳥。農家小兒子因為賭博無錢,便把園子裡的竹子偷偷地砍來賣掉,父親知道後,非常憤怒,將他打得鮮血直流,還要把他告到官府。

志怪故事:賣貨郎

小兒子早就聽聞縣令的手段,非常害怕縣令的威嚴,被逼急了大聲叫嚷:“阿爹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把我送到衙門去呢?不如你直接像對待那人一樣用寸鐵將我打死,然後往竹園裡一埋,誰又曉得此事?!”父親聽後更加氣憤,追上去打他,兒子便在街市上亂喊亂叫,鬧得村裡人人都知道了此事。鄰居某一直與農家有矛盾,聽了以後說:“哎呀,他兒子說的這一番話,真是太令人奇怪啦。記得從前曾經有一個在這裡來來往往賣貨的貨郎,與這家人關係很好,還以父子相稱,後來忽然不見了,大家都以為是他已經回家。可現在聽他兒子的話,該不會是被老東西害了吧?”於是將他的疑慮向甲長作了反映。甲長也與農家的父親不和,便寫了一紙狀詞,將其告發到官府。熊公這時還不太相信這些傳言,便將農家父子拘至衙門詢問情況,二人都不承認有過此事。鄰居作證道:“你那天被你父親在街上追打,不是你這樣講出來的嗎?”兒子聽罷,低頭不語。熊公察覺此事一定有蹊蹺,便下令對他們動刑作威,二人仍極力辯解,不肯說出真相。熊公便出具公文,讓捕快送到鄰縣,詢問貨郎還在不在,來判定案情的真假。

過了幾天,已經入學唸書的貨郎的弟弟戴著布巾來了,走上衙堂哭著陳訴:“我今年十三歲,哥哥出外行販至今都沒回家,已有好幾年了,沒有一點音訊。我因年少,不能遠出家門尋找哥哥。老母親為了此事,整日擔憂流淚,血淚都已哭幹。哥哥到底是生還是死,全靠大人可憐我們,審個水落石出。”熊公知道確有貨郎這個人失蹤這件事,更是對這對父子嚴加審訊。幾次加重刑罰,他們胡編狡辯,前後口供不一,仍然找不到屍體所在的地方,使得這件案子久久不能結案。於是縣令又命人將他的女兒逮到官府。她早已經出嫁多年,現已抱上孩子。熊公對她並沒有嚴刑審訊,只是下令將她與父兄關在一間牢裡,用繩索繫住她哥哥的拇指,將他吊在屋樑上,並且暗中派獄吏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整天都不再來提訊。

志怪故事:賣貨郎

到了半夜,她的哥哥忍受不了手上的苦痛,便對著妹妹喊叫道:“如果不是因為你貪淫放蕩,又怎麼會讓父親遭受災禍,又使我受盡這皮肉之苦,你真的就這麼忍心!”妹妹慚愧不語。父親責備兒子道:“你再忍忍,到時我就可以出獄,你妹妹不會遭別人嘲笑,現在吵吵嚷嚷還有什麼意義呢?”兒子聽後更加怒不可遏,說道:“縣令單單讓我受苦,可你們父女卻可以平安無事,難道唯獨我不是人嗎?”妹妹也對他溫言相勸,三人絮絮叨叨地講到天亮,將隱情大致都說了出來。這時監視的獄吏突然出現在他們面前,說:“這是你們的招供之詞,看你們還能抵賴到何時?”父親與女兒都大驚失色。等到熊公再次升堂開審,他們都低頭認罪,說出貨郎的身體埋在何處,官府依跡尋找,這才在竹林裡找到貨郎的屍體。貨郎的弟弟痛哭一場,帶著屍骨回家安葬。

熊公認為那個小兒子並非沒有罪,於是拿筆寫下判詞:“一開始沒有矯正父親的過失,後來卻證實了父親的罪名,這件事好像冥冥之中有鬼神指使。雖沒致人死亡,但也逃脫不了干係。”最終判他為從犯,與他父親一起被處死在監獄。其女兒被打了一頓板子,念及有孩子撫養,之後放回家去。她的丈夫聽聞此事深感羞恥,便決定休了她。一年以後,她改嫁他人而去。

外史氏說:我曾經對一些事感到不可思議,看到有的人家常常喜歡與陌生男子結為親眷,任他們隨意進出閨房,才最終導致種種醜事的發生,對於治家來說這是多麼大的疏忽和不慎呀!而賣花人與貨郎,因為他們出售的東西,都不是男人所用的,所以能夠藉此接近女子博得好感,最容易與閨閣女子有私情,難道這不是治家者應當禁止的嗎?就拿這件案子來說,貨郎的死實屬他咎由自取,而農家發現事情之後沒有第一時間把柴草搬離灶間,反而等到星火釀成燎原之勢,再妄想撲滅,導致最後案情敗露,把性命全都送掉。實在是糊塗的人啊,到了如此地步,實在也是太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