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鄒浩:誓死不與奸臣同流合汙,被貶後仍坦然面對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今江蘇常州)人,自號道鄉,稱道鄉居士。鄒浩生於北宋仁宗嘉祐五年,卒於政和元年,歷神宗、哲宗、徽宗五朝。鄒浩二十三歲步入仕途。

神宗時期

治平四年(1067),宋神宗繼位。為了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他即位後便下詔廣開言路,立志要改革內政。起用王安石,開始熙寧變法,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進行了諸多改革,對兩宋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鄒浩中進士第,任蘇州吳縣主簿,從此步入仕途。元豐七年(1084)直到元祐二年(1087),鄒浩一直任揚州(今江蘇揚州)州學教授。

北宋名臣鄒浩:誓死不與奸臣同流合汙,被貶後仍坦然面對

揚州自古重視講學,學者“旦暮講習”。但是,鄒浩到任時,揚州講學卻已大不如前。鄒浩到任後一直希望能振興教育,以便“化民成俗”。元豐八年(1085),王安禮由江寧府移鎮揚州,鄒浩希望王安禮能“舉化民成俗之言,紹復魯僖蜀文之盛”。元祐二年(1087),蒲宗孟由亳州移鎮揚州,鄒浩亦上書,希望蒲宗孟重視教育,振興揚州的學校。

元祐四年(1089),鄒浩除潁昌(今河南許昌)府學教授,仍然非常關心教育,對科舉考試提出自己的見解,指出科舉考試應包括經術、詞賦等,而不能偏於任何一方。並且針砭時弊地指出:“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當澄也,則曰人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才;國用,所當裕也,則曰治世恥言利;風俗,所當厚也,則曰不切於時變;邊備,所當嚴也,則曰在德不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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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此觀點得到宋哲宗及曾布的讚賞,並依據此,被哲宗親擢為右正言。鄒浩在揚州、潁昌和襄州等地任職期間,亦喜歡結交朋友,“士有一善,無貴賤必與之交,無遠而必欲收而取之”。所以,“士有不遠千里,鼓篋而至者,踵門問道無虛席”。鄒浩“闢館居之,膳羞之事,取居於家”。

直到紹聖三年(1096)二月,鄒浩因父病,解官回家,鄒浩一直都在地方任職。鄒浩認為一個地方人民的風俗教化都與教育有關,所以他每到一處,必關心當地的學校建設,以培育人才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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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時期

元符元年(1098)九月,鄒浩被宋哲宗親擢為任右正言。因為鄒浩“亦言在上者好惡不同”,且出言往往“誠中今日之病”,所以深得人心,眾人“聞鄒浩諫官,皆協公議”。臺諫作為皇帝的耳目,其主要目的是擴大皇帝的視聽,行使對宰相及百官的監督和約束權。鄒浩轉入中央任職,有了更多發表言論、參與政事的機會。

臺諫官既有諫諍君主、監察中央和地方百官的職能,而且還有參加朝政和議定法制的權利。但同時,臺諫官也因此隨時會得罪百官,甚至會連累親友。鄒浩在被任命為右正言時,也有過如此的擔憂,因怕連累老母,欲推辭。在母親的極力支援下,鄒浩才進入臺諫機構。鄒浩認為“天下之事可論者雖多,然其本源悉在於朝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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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請求哲宗廣開言路,誠心納諫,重視臺諫官的作用,才能使“君臣之情通然後足以隆四海之治”,使“使四方萬里之遠無以異於一堂之上”。早選備臺諫官,才能“言路不至久闕,相與盡忠獻納,少助陛下博覽兼聽之意”。並且認為應該牽復紹聖以來因上言不當被降職的言官,否則“恐中人以下因此以言為戒”,不能“以言廢人”,應該鼓勵“天下敢言之氣”。

百官要同心同德,不能相互指責。對朝廷百官的過失,鄒浩也不放過。他三論陸師閔“虛奏功賞,保明不實,情涉欺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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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浩不僅關心政治,對一些經濟政策,也提出自己的見解。元符二年(1099),因追復舊法,擴大了置水磨的地域,鄒浩認為“恐歲月之後,遂遍天下,而茶商衣食之源,盡為本司(水磨)所摧,不得措其手足,其弊可勝言哉!”,充分考慮了茶商的利益;同年鄒浩即奏有官員對丁鹽錢“止陳其利而隱其害”,而實際是民力不堪,從而使民失“仁聖”之意,懇請聖上體恤民情。

軍事邊防上,鄒浩也曾進言。鄒浩認為不能因為一時之功而放鬆警惕。否則,可能前功盡棄。鄒浩職在言官,對政治、經濟、軍事等,都對哲宗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嘉言入告,無不從者”,得到宋哲宗的賞識和信任,也贏得了時人的愛戴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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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時期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去世,宋徽宗繼位,向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保守派的官員則相繼被召回朝,鄒浩拜為右正言,陳瓘為左正言,龔夬為殿中侍御史。鄒浩、陳瓘和龔夬以臺諫為陣地,接連對章惇、蔡卞、蔡京等新黨成員大肆彈劾和攻擊,先後迫使他們被排斥在中央權力核心之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新黨的整體實力。

宋徽宗即位之初,曾下詔求直言,讓臣僚指責時弊,批評朝政。作為言官的鄒浩也多次上書,陳述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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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學生不當以言事殿舉疏》中,鄒浩認為“太學生張寅亮等妄言裁減皇太后園陵浮費”一事,雖然言辭狂謬,應當懲戒,但是,也不能責罰太重。太學生張寅亮僅為一介布衣,所以“止殿一舉,誠不為過”。

如果“自此以後人復畏避,不敢獻言,天下之事,無由周知,亦聖政所當深慮者也”。這才是最重要的。既然要誠心納諫,就要讓大臣暢所欲言,甚至是錯誤的言論、過激的言論,都不要進行過多的責罰。否則,誰還敢上疏言事?誰還敢提出真誠的建議?虛懷納諫對皇帝來說,要真正做到太難。

鄒浩從長遠考慮,又上徽宗《乞至誠終始納諫疏》,勸宋徽宗對所上之書,應分類處理,不能使上章最後淪為一紙空言。鄒浩擔心宋徽宗的至誠納諫僅僅是曇花一現,事實證明,鄒浩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宋徽宗至誠納諫,僅僅堅持了半年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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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鄒浩再次上疏,勸諫宋徽宗應該“終始納諫”,可宋徽宗對納諫已經失去了耐心,對鄒浩原來的勸諫已經拋之腦後。除此之外,他還堅持勸宋徽宗虛心好學。

崇寧元年(1102),蔡京與宋徽宗一起著手編類元祐黨籍。蔡京大肆排除異己,元符末年於北宋政壇特別活躍的鄒浩自然難逃厄運。鄒浩於崇寧元年(1102),二次上疏請求外補。在此年夏天,鄒浩充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兼管內勸農使。雖然鄒浩遠離中央,但是蔡京仍沒有放過鄒浩。

徽宗即位之初,鄒浩詔為右正言。宋徽宗對鄒浩冒死諫立劉後之事,早有耳聞,對鄒浩此舉甚為欽佩。於是詢問鄒浩:“諫草安在?”鄒浩如實回答:“焚之也。”

北宋名臣鄒浩:誓死不與奸臣同流合汙,被貶後仍坦然面對

蔡京之黨串通當時的劉後,利用鄒浩之草稿不復存在之事,陷害鄒浩,使其黨羽上鄒浩之偽疏。通篇都是攻擊性的語言,把哲宗與桀、紂及幽王相提並論,並且認為劉氏是“殺卓氏而奪之子”,充滿對章惇、劉後甚至宋哲宗的憤恨。

徽宗看後果然大怒,崇寧元年(1102)閏六月辛未,被責授衡州別駕,永州安置。此事可謂蔡京一手操縱。人證、物證俱在,鄒浩有口難辨。蔡京之流並沒有因此罷手。崇寧二年(1103)正月,因為孟皇后再次被廢,殿中侍御史石豫再次提到鄒浩曾反對立劉皇后之事,於是,鄒浩第二次被除名,昭州居住。

早在向太后垂簾之時,劉後聽說鄒浩草稿已焚,就曾上疏向太后,誣告鄒浩。但向太后沒有理會。而此時,向太后已去世,宋徽宗也開始“崇寧”,蔡京當政。蔡京素來交結內侍,造出偽疏,自然不是件難事。

北宋名臣鄒浩:誓死不與奸臣同流合汙,被貶後仍坦然面對

鄒浩被貶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向太后去世,舊黨已失去了靠山。宋徽宗態度已經發生轉變。蔡京當政,大肆打壓舊黨。鄒浩被貶,看似是蔡京與鄒浩的個人恩怨,實際上反映了新舊黨爭的鬥爭情況。徽宗即位,向太后垂簾,舊黨有了靠山,這時期舊黨的活動活躍;向太后去世,新黨重新掌握主動,孟皇后再次被廢,劉後得勢,鄒浩被貶也在情理之中。

結語

鄒浩在昭州,遠離家鄉和親人,又是被人陷害,心中的苦悶不言而喻。鄒浩總感覺是“風裡孤蓬水上萍”。但是人又不能總生活在壓抑中,如何超越苦悶?釋家悲生而求出世,以出世為解脫。所以鄒浩選擇了入佛。

北宋名臣鄒浩:誓死不與奸臣同流合汙,被貶後仍坦然面對

在昭州,鄒浩沒有了政治上的傾軋,更能靜心修佛。正是這種坦然的心態,才使他熬過了自己人生中最艱難的歲月,“守的雲開見日出”,鄒浩終於離開昭州,回到家鄉。但鄒浩給昭州人民對卻留下了深深的懷念。感應泉、侍郎井、鄒侍郎祠堂、五賢祠、三賢祠等名勝的保留,都體現了昭州人民對鄒浩的深深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