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農工商”下的唐朝,中後期的商人,可以和士人聯姻了?

第一節唐中後期商人的婚姻特點

(一)

門閥士族婚姻的大幅鬆動

唐朝經歷了

“安史之亂

的轉折點後,由於社會和環境的變化,統治者政治的需要和商人自身努力的結果,商人的地位有了微妙的變化。首先反映在婚姻上的不同就是一點一點打破了原有的

“門閥士族婚姻

,以前只注重門第的情況現在被慢慢的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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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

27

《關圖妹》中這樣記載:關圖以士人之家的身份把自己的妹妹許配給了鹽商之子常修,雖然後來常修中了進士很有名望,但在當時把妹妹嫁與商人之子還不是很符合常規常理的。不過在這值得了解的是,雖然這種情況還不是很普遍,但畢竟表明人們選擇婚姻的物件不像以前那麼

墨守成規

而是在逐步變化著,在士人中這種情況已經開始出現了。

值得一提的是,文中的常修和關圖妹在成婚後的日子裡相濡以沫,互相幫助學習,互相提高,在他以後取得的成績中妻子的作用也是功不可沒

。這樁士人與商人結合的婚姻無疑是美滿而幸福的,而且好的促進作用無疑是很大的,雖然人們在開始的時候不夠理解,但美好的結局給了人們接下來更大的信心

,這也正似乎說明了當時的婚姻現象正發生著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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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們眼中商人形象的微弱變化

在唐後期,由於在婚姻上門閥士族婚姻的逐步衰落,人們對門第的高低有了不同的選擇,對商人和商人從事的職業有了更多角度的瞭解從而產生了更深刻的認識,其中不乏有一些對商人理解和讚賞的例子,當然在此時對商人的鄙視情況沒有得到明顯的轉變,但從這些例子中也可以明顯的看到人們對商人印象的逐步變化,這也預示著商人地位的有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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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太平廣記》卷

314

《沽酒王氏》載:買酒者王氏由於公平買賣,對買者無所欺瞞,對人熱情厚道,受到人們的信賴和好評,當上天下降災難的時候由於王氏平常的公平信義和對來者的熱情招待,讓上天派來的使者對他進行了回報,從而對他免了災禍。

雖然這個例子中仍然不乏有杜撰的成分,但這個例子也再次表明了,即使是商人,如果公平、誠懇

對待別人,不做對不起買者的行為,甚至比一般的人們更與人為善的話,依然會得到好的回報。以後類似的好的商人形象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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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觀念不是一時間可以坳過來的,有一段時間商人的群體依然是一個不太受歡迎的群體,但在某種程度上,商人們又可以透過一些途徑來得到修煉和昇華得到解脫甚至會得到福氣,這似乎也說明著,人們對商人認識的不同理解,人們也在給理解商人們尋找合理的理由。

《太平廣記》卷

238

《秦中子》中這樣描述:秦川有一個富家子弟,有一天晚上,他已經死去的父親給他家院子扔了一封信,信上說:“你能這麼多年賺取了很多錢,都是我在陰間幫助你才得到的,但是現在將有大禍降臨你頭上,可是我已經在陰間給你求情了,你只需將贖罪用的細絹按照要求放到指定的地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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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很害怕,就如約按要求的將東西給了祈求能避免災禍,但過了不久,

家裡又

來了相似的同樣一封信,這一次僕人抓到了遞信者,原來是鄰居的讀書人冒名故意寫的敲詐他,少年把讀書人告到了官府懲治他。

故事讀起來雖然讓人忍俊不禁,但其中的道理值得玩味,在這裡商者少年的形象是無辜善良的,而讀書人的形象則是醜惡的,說明當時的人們對商人的印象已在進行著逐步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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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唐中後期商人的社會交往形式

(一)

商人入仕的些許鬆動

隨著唐後期門閥士族婚姻的大幅鬆動和人們對商人形象的多樣化,商人的交往也在發生著變化,變化也反映在商人的入仕上,因為商人的入仕也在逐步的鬆動。當時的商人入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使有的人入仕遭到了很多仕人的排斥,但這也和他們胸無筆墨、沒有真正的才學有很大的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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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真的具有真才實學,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出一番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來,即使是商人的出身可能無傷大雅。尤其是後期,唐朝廷需要人才,原有的觀念不能不改變,在當時即使是商人之子,如果真的有才能也一樣會受到重用。

《太平廣記》卷

121

《崔尉子》的記載:唐朝天寶年間,有個滎陽姓崔的清河人,母親盧氏是個買賣人,家中很富有,很顯然崔氏是商家之子,老母盧氏有個在朝廷做官的兒子,做官做到吉州大和縣尉之職,這表明在當時商人的子弟是可以讀書考取功名後做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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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母親盧氏還給兒子娶了太原王家的女兒,並給了很多錢物讓他們上任去了。這裡的太原王氏可能就是山東舊貴族的王氏,這樣就表明當商人透過讀書的途徑進入到仕途之後,他們也可以憑藉自己手中的錢財找到有效的捷徑,例如和舊貴族通婚等等,達到自己地位上的提高。

雖然還是會有很多人鄙視商人輕視商人,但從另外的角度可以看出,事實上正是此時商人地位的提高才會讓他們發出如此強烈的感慨。而另一些人則是認為,不管是什麼行業,即使是商業,也有它的作用和應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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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穆宗時新平縣尉裴璞認為:

“始吾之生也,常謂商勤得財,農勤得谷,士勤得祿,只嘆其不勤而不得也。”裴璞認為,無論是商業、農業和官員,都應該在自己的崗位上勤懇勞作才能得到回報。

(二)

士商交往的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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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廣記》中記載唐後期士商交往的例子很多,卷

168

《李約》條載:兵部員外郎李約和胡商交了朋友,在胡商病危之時他細心照顧,並將胡商留下來的遺產都原封未動的交給了官府,併為胡商的兩個女兒找了婚配物件把他們很好的出嫁了出去,還把胡商臨死之前讓他把把他的那顆夜明珠也陪他下葬,並且別人不知道的事情他也做到了,表現出他高尚的人品。

這個例子反映出,在當時的唐朝後期,仕人和商人的往來已經比較頻繁,而且在一些仕人的心裡已經不排斥和商人成為真正的朋友和知己,他們可以為商人朋友們付出真心並且去幫助他們,這在當時已經是個一般的現象而非特殊的例子。說明當時人們對於和商人的交往已經存於一種趨於正常的心態,商人們的被歧視地位有著不同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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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統治者對商人的充分利用

商人們地位的提高不僅反映在和別的階層的交往上,在唐朝後期,統治者們對商人的態度和做法和以前也大相徑庭。據《太平廣記》卷

499

《王氏子》載:由於黃巢起義的破壞使得京都不得不大規模修理,當時有個定州王氏的富翁,捐助了錢財重修了朱雀門,在這之後,僖宗還想繼續籌錢,王氏富翁就運錢十萬貫都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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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在他的眼裡,這些錢只是九牛一毛,但他的富裕程度可見一斑,從這裡也我們可以看出,在唐後期,由於社會環境、經濟等原因,統治者迫切需要商人們的錢財來維持更好的統治和享受,所以在別的方面自然也放寬了政策,在財物的利益驅使下,商人的地位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

還有一些商人,出資買官,一躍從一個商人白丁變成了官員。但在那個社會動盪的時期,官員也不能免於受難,在他們還沒能到地方上任職的時候,世道已經有所變化,可能他們那幾乎花費所有財產買來的官職沒能給他帶來任何收益,而他們卻幾乎傾家蕩產最後只能給來往的船隻掌舵,解決衣食,勉強維持溫飽。聽起來也是悽慘。

“士農工商”下的唐朝,中後期的商人,可以和士人聯姻了?

在可以讓商人買賣官位的唐朝後期,看似商人有了地位上的提高,因為畢竟商人想當官還是有出路可循的,不過在那樣社會腐化、局勢動盪的年代裡,得到這樣的官職又會有什麼用暱?而統治者們只會誘騙商人們的錢財,利用他們從而為己所用罷了。

整體而言,

“安史之亂”後,由於社會環境變化巨大,商人的地位也在逐步的量變中發生著質的突變,當然這種變化也是在一定範疇之內的。

“士農工商”下的唐朝,中後期的商人,可以和士人聯姻了?

眾說周知,在中國古代社會,商人的地位一直處於被歧視的地位,商人的地位飛躍上升到和士人官員們平等的地位,是在一個彈性的範疇之內,商人的地位依然有著不同程度的提高,這種地位的提高也相應的表現在商人的婚姻、交往上,婚姻物件,交往物件都發生著些許的變化。

而後這種地位上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反映在對後世的影響上,宋朝普遍流行的

“以資論婚

和這有著一定的關係。

“士農工商”下的唐朝,中後期的商人,可以和士人聯姻了?

總之,唐朝前後時期正是商人轉型的重要時期,上改魏晉以來的濃厚風氣,下啟宋元的新特點,不僅對後世的商人、而且對近代的商人也有著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