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明代多有大案發生,其中以洪武年間的空印案、郭恆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等四大案件最為出名,它們被統稱為明初四大案。這些案件都與明太祖朱元璋想要掃清政治障礙有關,朝堂案件尚且如此之轟動,民間出現各種疑案也不足為奇。

今天咱們要說的就是明洪武年間一父親為給女兒報仇,親手將女婿父子雙雙勒死的故事。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據《河南通志》記載:

"扈俊臣洪武中知歸德州民有賈五之子,娶李聚女為妻不順舅姑責之投河而死聚威脅賈,五父子俱縊死久不白俊臣察得其情置於法鄉人,快之。”

明朝洪武年間,德州有一位叫作李聚的男子,他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這個孩子從小便備受李聚夫婦的疼愛,雖然家裡並不富裕,但李聚不僅沒有讓她缺吃少穿,反而非常用心的照顧其長大成人。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隨著時間的流逝,轉眼這名姑娘便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為了給女兒安排一門好婚事,他將十里八鄉的青年都挑了個遍,最終選了當地賈五的兒子當自己的女婿。

父母之命,媒

之言,雖說這個姑娘與賈五之子間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但好在兩人是同鄉,又是父親親自為自己選定的女婿,她也就這麼同意了。

和所有新娘子一樣,李聚之女懷著激動又忐忑的心情嫁入了賈家,滿心歡喜

憧憬著自己未來的新生活,不知道公婆是怎樣的人,會不會難為自己?丈夫又是怎樣的人?父親說他人老實本分,想必我們會相處得很好吧?想到這裡,她覺得自己的臉有點兒發燙。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這個時候的姑娘還在心裡憧憬著自己未來的生活,她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將終結在這裡。

婚後,李氏盡力

操持家務、侍奉公婆、打掃全家上上下下的衛生,她從前在孃家哪會做這麼多,即使是如此努力,她卻依然討不到公婆的歡心,就連丈夫也不幫自己。

秉持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心理,即使丈夫與公婆時常給自己臉色,她也沒有一句怨言,反而裝作不在意的樣子。可沒想到她的軟弱成了他們變本加厲的藉口,終於,李氏不堪重負,選擇了投河自盡。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李氏去世後,李聚傷心欲絕,當他找到賈家詢問女兒自盡的真相時,他們反而以“李氏不順從,公婆指責了她”為由將他草草打發,言語中盡是不屑,不僅不因媳婦的去世而傷心,反而滿嘴責怪之意。

李聚和他們大吵了一架後憤憤而去,待他回到家中後越想越氣,他不相信從前開朗活潑的女兒會以投河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一定是賈家待她不公,對她做了什麼。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可是官府卻沒有他們一家迫害自己女兒的證據,只以自盡草草結案。想到這,李聚決定自己親自為女兒報仇,於是,他找來了自己的親族脅迫賈五父子,並將他們兩人雙雙勒死,而對於女兒剩下的那個婆婆,他卻並沒有殺害她,在李聚看來,殺了她的丈夫和兒子,比起讓她死亡更加殘忍。

當地官府得知賈五父子皆被勒死後,一直查不到真兇是誰,直到一位叫做扈俊臣的大臣得知了這個案子後,才調查清楚讓李聚伏法。同鄉的人聽說李聚被抓後,都覺得大快人心,認為李聚沒必要為了一個女兒而去殺害別人家兩個男丁。

明代滅門慘案:為給女兒報仇,岳父殺了女婿一家

但在我看來,如果時間倒流,李聚必定還是會選擇這麼做,雖然在當時那個女性地位普遍較低的社會現狀下,李聚的做法令人不解,他的手段也過於極端,但正如人們常說的:“有仇不報非君子。”

假如你自己的親人被人殘害致死,你會放任不管嗎?李聚也是同樣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