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三妻四妾是中國古代的封建糟粕制度,不過也許是現代男人的夢想。

但是從古代律法方面嚴格來說三妻四妾的說法並不對,主要就在於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一個男人只能有一個妻子,所以三妻並不符合古代法律制度,只是民間的稱呼而已,其實不管是三妻還是四妾在中國古代都是小妾而已,下面就來說說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妻子對於傳統中國古代來說家庭地位非常高,是一家之女主人。從西周時期律法就明確規定男子一生只能有一名妻子,只有妻子去世才能續娶,否則如果同時娶兩名嫡妻,那就會犯重婚罪。

雖然中國曆朝歷代律法都有規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是法律並不約束男子納妾,只要不給妻子名分,那麼男人就可以隨意納妾。

隨著貧富階級的出現,古代的富人和貴族就開始逐漸納妾,而貧民階層大多還是一夫一妻制度,畢竟貧民階層生活都成問題,哪還有經濟實力去納妾,所以在古代納妾是有錢人才能做的事情。

但是隨著歷史發展,在漫長的歷史長河總會有人去想改變制度,因此在唐朝時期就出現了並嫡之風。

上面說過歷朝歷代的律法都嚴格要求必須執行一夫一妻制,如果發現男子存在多妻並立時,那麼男子輕則罰款,重則會被流放,而且不合法的妻子也會被強制離婚。

可是到了唐朝時期,尤其是盛唐時期,經濟發達,多元文化包容性很強,人們手裡的錢越來越多,很多富人和達官貴族開始提倡並嫡之風,即多名嫡妻並立。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不過唐朝的律法始終是隻承認一夫一妻制,但是由於盛唐時期並嫡之風很盛行,因此律法中規定一夫一妻制就成了擺設,執法者大多是睜隻眼閉隻眼,官府默許了並嫡之風的存在。

因此並嫡之風也給後世延伸出了平妻的概念,即與妻子地位相等的高階侍妾。當然,在法律層面來說律法還是始終維護嫡妻的利益,如果一旦嫡妻與平妻產生糾紛,鬧到官府,那麼官府肯定是支援嫡妻,維護嫡妻的利益。

到了明朝中後期按照唐朝時期的並嫡之風就衍生出了平妻一詞,其實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對一夫一妻制要求極為嚴格,在《大明律》中規定男子除喪偶外,不得另娶嫡妻,有違律法者杖責九十,後娶之妻強制離婚。可以說明朝的律法對重婚的男人懲罰很嚴格。

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社會商業發展,當時中國的商業越來越發達,因此在明朝中後期商人越來越多,這些商人有錢,還經常在外地經商,在自己的家鄉有妻子照顧家庭,那在外面經商也不能寂寞啊,於是這些商人就在外地包養女人,為了給被包養的女人一個名頭,就糊弄她們稱之為平妻,也叫外室。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實際上外室平妻的身份是根本得到男方家族和當時法律的認可,按照古代的規矩妻子死後其名字和身份都要被錄入祖譜,葬進祖墳,而外室平妻根本就不會被錄入祖譜葬進祖墳,這是男方家族所不承認的婚姻。其次就還是法律問題,上面說過明朝律法還是隻認可一夫一妻制,外室平妻在法律面前是沒有任何權益,她們及其所生子女也不具備繼承男人家產的資格,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她們外室平妻的身份是不會得到法律支援。

不過由於明朝中後期外室平妻的婚姻形式太多了,尤其是江南地區富甲一方的鹽商,他們爭相以包養女人為樂趣,因此這也使得官府對於外室平妻的社會風氣睜隻眼閉隻眼。

到了清朝之後,雖然清朝也是在律法上只承認一夫一妻制,但是明朝的平妻外室也隨之延續到了清朝。

在清朝乾隆時期國力達到頂峰,乾隆時期的商業經濟發展不錯,於是在有錢的富商帶動下,民間包養外室平妻又成了社會風氣,同樣清朝的官府對於這種行為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在乾隆晚年時期,乾隆皇帝覺得既然社會風氣如此,那不如在法律上認可外室平妻,因此乾隆特意在《大清律》關於婚姻制度的律法附例中規定,男人只有在妻子不能生育的情況下,可以再娶一名平妻外室,而平妻將來所生的孩子需由嫡妻撫育,這個孩子既要奉養生母,也要奉養嫡母。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雖然乾隆在律法中允許了平妻外室的合法地位,但是要注意,這個規定只限於附例,並非正式的律法條文,因此在日常執法時,這個附例只是參考,執法者未必要按這個執行。

這也就造成了清朝的律法附例中承認平妻的地位,但是真正到了具體執法時,執法者未必會承認。所以清朝的執法單位經常為此產生分歧,清朝的大理寺相當於現在國家最高法院,大理寺在這條附例出臺後對平妻的社會地位予以承認,而清朝最高的司法部門刑部卻堅決不認可平妻的法律地位,刑部認為乾隆對平妻的認可只是在附例中,並沒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條文,因此刑部認為平妻的法律地位是不應該被認可的。

清朝的最高兩個執法機構都對平妻的法律地位看法存在分歧,這也代表著平妻還不是完全被認可。不過到了晚清時期,律法鬆懈,民間對於平妻也逐漸趨於接受認可,很多有錢人甚至明目張膽按照娶嫡妻的禮儀風俗娶平妻,這使得在民間平妻的地位逐漸受到認可,民間還將平妻稱之為對房。

但是不論民間如何美飾平妻,說歸到底平妻還只是高階侍妾,其法律地位和家庭地位都不能與嫡妻相提並論,而且平妻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也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所謂的三妻四妾中的三妻其實指的就是平妻,而由於平妻實際上就是高階侍妾,因此民間的三妻就是古代禮法中的三等高階侍妾的美化稱謂。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在傳統的古代禮法中,丈夫是天,妻子是地,都是獨一無二的,可是男人可以納很多侍妾,因此早在東周時期禮法就已經劃分了侍妾的地位。按照東周時期的禮法劃分,侍妾主要分為三大類,即貴妾、良妾、賤妾。

而侍妾等級的劃分也是根據她們的家族出身而定,前面說過,納妾在古代來說都是有錢人或者名門望族亦或者達官貴人才能享受的待遇,古代的婚姻向來講究門當戶對,因此在納妾這也需要門當戶對。

貴妾通常都是指家族出身比較高,但可能女子並非家中嫡女,而是庶出之女,所以只能做妾,但是人家做妾也是屬於貴妾。良妾就是指家世清白家族出身一般的平民女子。賤妾那就是出身低賤的人,在古代戶籍是有賤籍標註的,在士農工商四大等級之外的人就屬於賤籍,比如戲子,比如青樓從業者等等,賤籍是不得與普通百姓通婚,也就是說賤籍出身的女子是不能嫁給一般人當嫡妻的,只能當侍妾,而且還是侍妾中最低階的賤妾。

在侍妾中的這三大等級之下還有其他的名號。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貴妾分為媵妾和側室。

媵妾是先秦時期流傳下來的侍妾稱呼,也是古代所有侍妾中地位最高的侍妾。在先秦時期有一種習俗,那就是在新娘出嫁時,新娘家會再陪嫁一名女子,陪嫁的女子一般規格高的會陪嫁新娘的親妹妹,規格稍差一些會陪嫁新娘的堂妹和表妹這些有血緣關係的女子,規格最低的也會陪嫁一個侍女。

在新郎與新娘大婚之後,陪嫁的女子就會成為新郎的媵妾,其地位在家中僅次於嫡妻,而且媵妾與新郎結婚時是要去官府登記備案的,非常有儀式感。當嫡妻不在時,媵妾就是女主人,可以行使女主人權利治家,媵妾還可以和嫡妻一樣,陪同男主人出席社交場合,吃飯時可以和嫡妻一同坐在桌上吃飯,所生子女享有繼承權,死後名字可以寫進祖譜,可以葬入祖墳,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嫡妻去世後,媵妾享受優先扶正的待遇,總之媵妾和嫡妻差別非常小,只是差個名分而已。

媵妾從先秦時期一直到三國時期都很受貴族歡迎,比如三國時期東吳大帝孫權的老媽吳國太當初就是與妹妹一同嫁給孫權的老爹孫堅,吳國太是嫡妻,她的妹妹就是媵妾,吳國太的妹妹還給孫堅生育了第五子孫朗。

其實這種買一送一的婚姻在當時基本主要產生在貴族聯姻之中,主要還是從政治角度出發,是新娘一族為了保證自身利益而產生,比如嫡妻不能生育或者早逝,那麼媵妾就立刻替代嫡妻,同時還與新娘家族保持了密切關係,保證了新娘家族的利益。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但是媵妾在隋唐時期就基本退出歷史舞臺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側室,能成為側室的女孩大多是名門望族的庶出之女,她們聯姻嫁過去之後就是側室,也屬於貴妾級別,享受的待遇和媵妾是一樣的。

良妾又稱偏房,能嫁入豪門當偏房的女孩大多都是家族出身普通,但是家世清白的平民女孩,嫁入豪門之後,偏房的身份就要比側室低一級,屬於良妾級別。

偏房與側室不同的地方就在於,男主人納偏房是不需要去官府登記備案,而且不能像側室那樣可以跟嫡妻一同陪男主人出席社交場合。不過偏房的子女是享有繼承權的,而且偏房死後名字可以寫進祖譜,也可以葬入祖墳,還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賤妾都是指出身低微的女孩嫁入豪門就是賤妾,在賤妾中又細分為四類,分別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環,不過所有的賤妾都不能上桌吃飯,用餐時她們要侍奉男主人、嫡妻、貴妾、良妾,她們都必須等男主人和嫡妻還有貴妾、良妾吃完飯後才能用餐。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陪房是指嫡妻出嫁時孃家給她帶來服侍她的貼身丫環,男主人如果喜歡的話,可以把丫環納之為妾,就稱為陪房。在正常情況下陪房只有生育兒子之後,死後名字才能寫進族譜,才能葬進祖墳,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侍妾則是指男主人自己家中的丫環,比如男主人看中了自己的丫環,就可以納之為妾,就稱之為侍妾。

在侍妾這一級往下的賤妾家庭地位都非常低下,連帶著她們生育的子女在家族中地位都很低下,她們生育的子女都不享有繼承權,而且不論是否生育兒子,她們的名字都不能被寫進祖譜,也不能葬進祖墳,更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比如袁世凱的老媽劉氏就是他老爹袁保中的侍妾,劉氏起初是袁家的丫環,後來被袁保中納為侍妾生育了袁世凱,劉氏在去世後,即便她的兒子是大名鼎鼎的袁世凱,她都沒能葬進袁家祖墳。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婢妾大多都是出身賤籍的女孩,樂籍、奴籍、妓籍在古代都被稱之為賤籍,包養戲子或者從青樓贖來再或者買回的奴籍女孩,到了家中都是當婢妾。

通房丫環是所有小妾中最慘的一種,她和侍妾其實有些像,都屬於男主人家的丫環,但是侍妾有名分,被納為妾之後就不再是丫環了,而通房丫環就屬於沒有名分,白天當丫環得幹活,晚上還得捎帶陪男主人睡個覺,身份是丫環,實際上卻與男主人發生了關係,等於被白嫖了一樣。

這就是古代小妾中的等級劃分,所以三妻對應的就是媵妾、側室、偏房這三種家庭地位較高的小妾,四妾對應的就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環這四種家庭地位低微的小妾。

民間常說的三妻四妾分別是哪三妻和哪四妾,這其中有何說法講究?

其實這些等級劃分和稱呼只會存在於豪門世家或者王公貴族家庭,這種家族家大業大,權大勢大,才會把小妾劃分成這麼多等級。真正在民間普通的有錢人,就像沒有底蘊的暴發戶或者商人,他們都只會用平妻這個稱呼來糊弄女人給自己當小妾,哪會劃分這麼多等級說法,畢竟小妾的等級劃分是始於周朝禮法,是專門為達官貴族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