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十惡不赦”這個成語,該成語有不可饒恕之意,且程度極深。那麼這裡說的“十”種罪過,與西方的十宗罪又有什麼不同呢?
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裡面包含的典故或者民俗。
首先,在古代犯了某些罪過是
不能赦免的
,
“十惡不赦”這個成語用來形容一個人罪大惡極,不可饒恕
,是真正對應了十種重罪
。
而我們
今天
用到這個成語的時候
,“十惡”
就變成了
泛指重大的罪行
。雖然現代人不怎麼理會到底有哪“十罪”,但是古人卻是十分講究的,下面讓我細細道來
。
在古代中國,刑法中“十惡”的指向卻非常明確。據《隋書 ·刑法志》載:“(北齊)列重罪十條: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義,十曰內亂。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所謂“八議”, 又稱“八辟”,是指為宗室之親、封爵者等八種特殊身份的人所訂的減刑法律,而上述十條重罪則不在減刑之列
,可見其罪過之甚
。
上面的說法只是一個非嚴謹版本,而
到了隋文帝
時
,“十惡”才正式進入中國的律
法,“十惡”
才
成為沿革久遠的刑名
,寫入
《隋書·刑法志》
。
《唐律疏議》
肯定並加以繼承
:“周齊雖具十條之名,而無十惡之目。開皇創制,始備此科。”就是指隋文帝開皇元年的“十惡”之名。
以下根據《唐律疏議》,對“十惡”稍加註釋。
一曰謀反,企圖推翻現政權。
畢竟此做法有可能撼動統治根基,危害極大,所以
這一條歷來都是“十惡”之首。
二曰謀大逆,危害君父、宗廟、宮闕等罪行
,在古代“君臣父子”的儒家思想中,忤逆是萬萬不可的
。
三曰謀叛,背叛朝廷
,同第一條,但是感覺造成的後果會稍微輕一些
。
四曰惡逆,毆打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死伯叔父母、姑、兄、
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及父母。
五曰不道,殺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將人肢解,造毒物殺人,用邪
術詛咒人。
六曰大不敬,冒犯皇帝的尊嚴,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 常用品,偽造御用藥品以及誤犯食禁,皇帝所乘的舟船造得不牢固導
致敗壞,等等。
七曰不孝,對祖父母或父母不孝。
八曰不睦,親族之間互相傷害。
九曰不義,殺本屬府主、刺史、縣令、現受業師;吏卒殺本部五
品官以上官長;聞夫喪匿不舉哀,守喪期間作樂、穿吉服及改嫁。
十曰內亂,親族之間通姦或強姦。
隋唐之後,“十惡”就成為古代社會不可饒恕的重罪,“十惡不
赦”
也被人民廣泛使用,成為細數他人過錯的必用之詞
。
在今天看來,上面所說的罪過,其文化核心或被視為腐朽,或沒有了現實存在的根基,例如“君臣父子”之類。但是,其中包含的精華部分則是亙古不變的,例如孝悌、道義、忠誠、重視人的生命權等,都是有極高的現實價值的。
好啦,現在我們知道了“十惡不赦”中的“
十惡
”,在往後的日子裡,當我們對著別人說出這個詞的時候,也要確保自己不在其列,坦坦蕩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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