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萬曆時期的“湖廣民變”看晚明社會階層

前言

從萬曆二十四年(1596)開始,明神宗朱翊鈞以“助大工”為名,陸續向南、北兩直隸和除貴州之外的12個布政司及遼東地區派出宦官,或為礦監,或為稅使(又稱稅監),或礦監兼稅使、稅使兼礦監,

統稱“礦監稅使”或“礦監稅監”。

礦監稅使在各地開礦並額外課稅,所至之處,幾乎都引發了程度不同的社會動盪

,臨清、蘇州及湖廣、江西、浙江、福建、廣東等地的多個城市,更發生了被稱為“市民運動”的民變。其中,湖廣民變在多箇中心城市及城鎮發生,持續時間長、牽涉人員廣,情況尤為複雜。

從萬曆時期的“湖廣民變”看晚明社會階層

從萬曆二十七年正月十六日(丁酉)到三月七日(丙戌),在短短的50天裡,先後有10位礦監稅使奉命前往雲南、湖廣、山西、福建、江西、四川、陝西、遼東等處採礦、徵稅,另有4位礦監稅使被賦予更大的權力。這是萬曆皇帝派遣礦監稅使過程中力度最大的一輪,當時的記載是:“諸弁馮綱等,望風言利,皆朝奏夕可。”

在所有已經派出的近20位礦監稅使中,以御馬監奉御(正六品)前往湖廣荊州徵稅的陳奉品級較低。或許是為了向急於看到經濟效益的皇帝表現自己的能力,在受命後的第三個月,萬曆二十七年閏四月十七日,陳奉進獻的第一批稅銀就運抵北京。為了不讓稅銀旁落,陳奉提出和長江下游的江西稅使明確稅界的請求。

萬曆皇帝顯然欣賞陳奉的雷厲風行,命江西稅使李道、潘相不得越過省界徵稅,以保證陳奉在湖廣的徵稅業績。得到鼓勵的陳奉,加大了課稅的力度,並且受命在湖廣各地開礦,由“稅使”而為“礦監稅使”。但是,陳奉在湖廣的活動從一開始就受到當地民眾及官員的抵制,並且在多個城市引發了一系列民變。這些民變

,一度被有關學者稱為“市民運動”。

襄陽民變

。萬曆二十七年夏,陳奉委官在湖廣西北部中心城市襄陽課稅。開徵未久,“商人三百六十行聚眾鼓譟,知府李商耕治其參隨”。

荊州民變。

萬曆二十七年夏秋之交,陳奉由省城武昌抵荊州,徵收“店稅”。當地“商民鼓譟者數千人,飛磚擊石,勢莫可御。道府諸臣……殫力防護”,保障陳奉安全。荊州府推官華鈺多方阻止當地吏員為陳奉供役,並裭奪陳奉委官吳應瑞等人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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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及漢陽民變。

萬曆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日,湖廣巡撫支可大奏稱,有積棍劉之良、宋大工等,自稱為稅監陳奉所遣,恫嚇民眾,致使湖廣省城武昌及漢陽

“士民”數百人,齊赴巡撫、巡按衙門,擊鼓聲冤。接著,人群又往陳奉稅署鼓譟。自辰時至酉時,經撫、按的反覆勸諭,人群逐漸散去,但騷亂延續多日,才勉強平息。

而據總督湖廣川貴軍務都御史李化龍所言,當時聚集在撫按及及前往稅署的民眾,並非巡撫支可大所說的數百人,實有上千人。

蘄州民變

。萬曆二十八年夏,陳奉在黃州府所屬蘄州攤派礦稅,知州鄭夢禎不從。陳奉繼遣委官王金吾開蘄州迎山礦,並索取賄賂。鄭夢禎憤而乞休,蘄州民眾群毆王金吾、挽留鄭夢禎。

承天民變

。萬曆二十八年七月十七日,承天守備內官監少監杜茂、巡按湖廣監察御史王立賢的奏疏同日抵京。杜茂稱,有生員沈希孟等、縣民劉正舉等,聚眾毆打稅監陳奉所遣差人,“鼓譟倡亂”;王立賢則直指陳奉“貪縱暴虐、激變地方”,請召回陳奉,嚴懲陳奉委官孟學等10人、土民李二生等9人11武昌持續民變。

因陳奉的參奏

,萬曆二十九年三月初七日,萬曆皇帝下“聖諭”,命錦衣衛派得力緹騎前往湖廣,將湖廣兵備僉事馮應京及棗陽知縣王之翰、襄陽通判邸宅,一併“扭解來京究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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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應京為湖廣按察司僉事一年

,備兵武昌、漢陽、黃州三府,善待民眾、深得民心,被捕之日,“百姓”群聚呼號,欲驅逐陳奉。陳奉盛陳兵衛,招搖都市,殺死市民李廷玉等二人,又命護衛300人,驅逐百姓,射殺數人,傷者多人。

馮應京被押離武昌

,陳奉命人開列其罪,榜於道路,激起更大的民憤,數萬人日夜聚集,誓殺陳奉。陳奉躲在楚王府中,逾月不敢出門。憤怒的民眾將陳奉參隨耿文登等6人投入長江(或漢水),又怒巡撫支可大麴護陳奉,縱火燒了巡撫衙門15襄陽民變、荊州民變、漢陽民變、承天民變、蘄州民變,特別是持續不斷的武昌民變,在當時引起廣泛關注,多種史料都有記載。

但據萬曆二十八年二月十六日內閣大學士沈一貫的題本

,內引陳奉所云,民變還發生在東部中心城市黃州、東北部中心城市德安,以及今屬湖南的中心城市寶慶(今邵陽)、湘潭,以及襄陽府之光化縣、黃岡縣之陽邏鎮、武昌縣之仙桃鎮、蘄水縣之巴河鎮等處就在湖廣各地城市頻頻發生民變的同時或前後,

山東臨清,南直蘇州、儀徵,江西景德鎮、湖口、上饒,廣東合浦、新會,遼東山海關、開原,浙江杭州等地,也發生了由於類似原因而引發的城市民變。和包括明朝在內的中國歷史上不斷髮生的以失去土地或逃避兵役、徭役的農民為主體的民變、以礦徒或教徒為主體的有組織的民變不同,

上述萬曆二十七至二十九年湖廣承天、武昌、荊州等地及臨清、蘇州等地民變,都是發生在中心城市並以城市居民為主體的自發性民變,並且不同程度得到當地官府及官員的同情和支援,城市居民和當地官員共同抗衡皇帝派出的“欽使”。這不僅僅在明朝,即使在整個中國歷史上也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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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期內在湖廣及各地城市頻發的“民變”

,毫無疑問是因為礦稅陳奉及相關地區礦監稅使的“激變”。《明史·宦官傳》概括性地描述了陳奉初至湖廣的作為:“奉兼領數使,恣行威虐,每託巡歷,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商民恨刺骨。”

對於湖廣民變

,當時所有的批評首先都是針對陳奉,將其與山東陳增、遼東高淮,並稱為所有礦監稅使中的“最橫者”。陳奉撤回北京之後,代行其職的承天守備太監杜茂也批評陳奉在湖廣的作為:“自陳奉不能體德意,額外苛求,以致商賈罷市、行旅罷途,人人自危,在在思亂。”

但是,圍繞著陳奉們的“激變”和各地的“民變”

,可以明顯看出:“激變”的陳奉及各地礦監稅使,都並非一個人在“戰鬥”。陳奉和各地的礦監稅使一樣,他們的開礦課稅,由於沒有納入國家“正課”,所以雖然出自皇帝委派,主要依靠的卻不是當地官府,而是從北京帶來的隨行人員,特別是在當地招募的各色人等。

陳奉到湖廣之後不久

,獲准在每個府招募“廉幹舍人”15名,給與冠帶

這些有

“冠帶”的“廉幹舍人”,和陳奉從北京帶來的隨行人員一道,多被陳奉委以採礦課稅之責,成了“委官”

而在當地招募的各色人等,則成了陳奉及“委官”們的“參隨”及“爪牙”

。所以後來繼任湖廣巡撫的趙可懷說:“夫(陳)奉固一虎耳,委官之為虎者又百數十人,參隨各役之為虎者又千數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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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都御史溫純所言,包括陳奉在內的各地礦監稅使

,都在當地招募數量不等的“護衛”,其中又以陳奉所募最多:“(湖廣)陳奉以千計,(遼東)高淮、(山東)陳增、(臨清)馬堂以百計。”

在此期間

,又有陳奉

“參隨”陳文經等九人,在承天府暗訪富戶,被參與民變的人群抓獲,一位名叫孫國棟的參隨被打死。人們從陳九經的袖中搜出開列的富戶名單,共有50多家,遂將陳文經等人扭送到承天府衙,要求府衙處置。

陳九經等人尚未處置,陳奉的鈞牌卻到了承天府:

由於青山、京山等地未開採到有價值的金銀礦,承天府每年需上繳礦銀5000兩,即強行攤派“礦”銀;追究參隨孫國棟死於街頭的原因,要求承天府緝捕兇手。

陳奉此舉引發了更大騷動

。五月十八日晚,周邊大批鄉民擁入承天府城,聲援城內的生員與縣民。此後兩天,參與民變的人們,先“揭竿”於嶽王廟,再“盟誓”於報恩寺,聲討礦監及委官參隨。經過當地官方的反覆勸說,這些“聚囂”的人群先後散去。

隨後一個不知真假的訊息迅速傳開

,說是錦衣衛“緹騎”將來承天,追究“揭竿”“盟誓”的首犯,致使“士民洶洶”。六月十七、十八日,“解散之眾,號召復聚”。六月二十二日夜,人們抓獲了陳奉的“養馬人”俞三,要求俞三提供陳奉疏內“誣陷”士民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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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三說名單應該就在鍾祥縣,人們遂蜂擁至鍾祥縣衙

。主事者表示不知情,說如果真有名單,應該在“司房”藺榮處。於是人們又云集至藺榮宅,對其進行毆打,逼其交出名單。承天守備太監杜茂本來對陳奉的所作所為有些不滿,故一直靜觀事態的發展。

但事情鬧大了,守備就得負責任,於是命承天衛指揮周之屏、胡忠、秦上等,統兵殺奔領頭鬧事的生員沈希孟、唐登三等人之家,接著殺向承天府學,砍傷、打傷生員40餘人。人們將受傷生員抬到承天府衙,要求懲治兇手。承天知府王禹聲驗明傷勢,命人將傷者抬往“守道”衙門,建議緝捕兇手。

當時的荊西道副使為萬振孫,表示將為受傷生員主持公道

。杜茂則採納被毆打的“司房”藺榮的策劃:一是稱沈希孟等“士民”因私怨倡亂;二是假傳“聖旨”,將沈希孟等人拘捕並囚禁於承天衛獄;三是命人在沈希孟等人家中搜獲兵器,並讓當地地保文科等人出面作證,坐實其“蓄謀已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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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沈希孟等人家中搜出的“斬馬刀”

,是和沈希孟有嫌隙的鄰居、另一“司房”劉可立提供;搜出的刀、槍,則是逼迫“屠戶”劉桂、“鐵匠”李榮提供;對於出面作假證的“地保”文科等人,各給官田50畝以行封口;而所有的文字證據,則出於“司房”王南皋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