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法改革:羅馬選舉大會成了修羅戰場,一場內戰已然開始

農地法改革:羅馬選舉大會成了修羅戰場,一場內戰已然開始

前文已述,提比略·格拉古因為無緣問鼎執政官之位,便放棄了大多數羅馬公民的從政道路,反而參選平民大會的保民官選舉,試圖走捷徑改革羅馬。

上任後,提比略立刻利用平民大會可以單獨立法的優勢,直接提出了《農地法》改革。需要說明的是,農地法所要改革的物件不是私有土地,而是國家公地,除了重申《李錫尼土地法》中公民租借的國家公地不超過

500

尤格的內容外,提比略又作了幾點補充,規定如果家庭成員繼續租借國家公地,兒子不得租借超過

250

尤格的土地,全家累計租借的公地不得超過

1000

尤格,超出的部分必須退還給國家。

如果說《李錫尼土地法》是一款軟體,那麼這款軟體的

BUG

就是貴族透過家人、解放奴隸大量佔有國家公地,使得廣大自耕農無地可種,而提比略的《農地法》就是修復

BUG

的補丁,他要廣大貴族交出多吃多佔的國家公地,以此扭轉土地過於集中的現象。

農地法改革:羅馬選舉大會成了修羅戰場,一場內戰已然開始

令人意外的是,這部法律沒有遭到元老院的反對,甚至執政官還給予了大力的支援。這倒不是貴族們突然變得大公無私了,而是因為貴族階級不僅在形式上兼併公地,還在土地的性質上動了手腳,那些曾經的公地早已在法律上變更為貴族的私有土地,所以提比略所推動的改革根本不傷及貴族的利益,自然也就沒有貴族反對他。

如此看來,提比略修改後的土地法只能影響現有的公地和新增的公地,並不至於掀起社會動盪,也不傷及大農場主的利益。不過,這只是格拉古改革的第一步,因為即使國家把收回的公地分給無產階級,普通小農也未必能在市場競爭裡勝過大農莊,極有可能再次回到

虧損、借貸、負債、破產

的老路上,因此,提比略的第二步改革便是讓國家出資補貼小農經濟,以對抗大農莊主。

提比略提出由國家拿出一部分錢作為小農經營土地的補貼。

此議案一經提出,如一石激起三層浪,貴族們見格拉古得寸進尺,立即抱團反對用國家資金來資助私人的行為,貴族們質問道:

為什麼貴族要交出土地,而窮人不但能得到土地反而還有補貼?

表面上看來,格拉古的議案明顯不公平,國家不能因為財產不同就刻意偏袒窮人,但事實上,貴族並非在乎公平與否,他們真正在乎的是小農市場競爭力的提高,因為一旦有了國家資助,小農經營的農莊便有資本和大農莊對抗,簡單壓低市場價格的方法未必能讓小農破產,大農莊主所佔有的市場份額反而會被割走一部分。而且,有國家無償扶持後,小農便沒有理由去借高利貸,騎士階級的生意又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