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元明清數百年時間裡,湘西土司基本上是

安份

守已,沒有發生大的叛亂,這與貴州、雲南、四川等土司經常叛亂是極不相同的。

這說明土司制度,是符合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地情、民情的,國家對湘西土司的控制,及對土司社群的遙控也是成效顯著的。

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但也有一些消極的方面,首先是土司對土民的社會控制過於嚴酷,導致土司區社會經濟與文化生活,一直髮展緩慢甚至停滯,導致土民的生活水平一直處於較為低下的水平,從而事實上阻礙了土司區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改土歸流前,在原永順、保靖、桑植司三土司直接管轄的地區,由於歷史時期朝廷的鎮壓與撫慰的兩手的交替治理,這裡的當權者已經對國家的起碼的規範已經內化於心。

知道安分守己、勤修職貢、管好土民肯定會得到獎勵,而越界搶掠、製造動亂定會得到大規模的徵殺,因而在土司時期社會秩序一直表現穩定,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叛亂。

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這種穩定的秩序也不自覺地影響著廣大的土民,他們在這種秩序的結構中,也唯有選擇合作的合乎規範的行為,才不會招致上級的、家族的各種打擊與痛苦,因而也對規範進行了內化。

土司區經濟文化水平的發展與提高,漢文化思想的日益滲透與影響,使土司不願製造社會動亂。

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湘西土司區毗鄰內地,彭氏土司又是五代時江西漢族的後裔,在幾百年的治理過程中,湘西地區的漢化程度已經較高,各種禮儀規範、國家認同意識已經得到內化,因而外化的行為便是遵紀守法、積極效忠國家,為國家出征、進貢,表現極為忠順。

改土歸流之後土司制度興起,解決了當時的問題,卻也留下遺患

國家土司制度的日益完善,控制力度的加強與技術性問題的解決到位,使湘西土司看到國家力量的強大而不敢製造動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