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甘肅一樁不倫之戀引發的倫理慘案

一旦締結婚姻,就意味著需要對彼此保持忠貞,這不僅在於婚姻是神聖的,還在於家庭的穩定性就在於一男一女之間,任何缺失或者多餘,都是對這個家庭的衝擊,不過道理人人都懂,人性的複雜卻讓不少人無法言出必行,比如甘肅這樁不倫之戀引發的倫理慘案——

案例回顧:甘肅一樁不倫之戀引發的倫理慘案

張女士是甘肅某農村女人,和當時大多數農村女人的人生軌跡一樣,書沒有讀多少,年紀一到就被安排結了婚,她的物件是村中平平無奇的一個男人李某,儘管李某老實能幹,但這並不妨礙兩人的婚姻波瀾不興,完成人生義務一樣枯燥。

後來李某還選擇外出打工,留張女士獨自在家面對老人、小孩,她更加覺得人生無趣,偏偏李某走的時候,還自以為體貼地讓隔壁老宋幫忙照顧張女士,因此張女士天天和老宋打照面,又在老宋的幫助中徹底淪陷,覺得遇到了愛情。

這老宋很會說情話,又會買些小玩意來哄她,所以張女士頭一回感受到戀愛的滋味的,竟有些欲罷不能,不久後兩人就有了實質關係,總是揹著老人小孩暗通款曲,只是每當李某回家時,他們就會收斂,所以李某一直不知道自己被“隔壁老宋”戴了綠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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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覺得老宋確實是個好鄰居,知道老宋確實按照他的囑託幫助張女士幹農活、接小孩上下學以後,過年的時候還特地帶了不少外地特產送給他,兩家人的關係更進一步,幾乎到了無話不說的地步,直到李某親眼見到了兩人的齷齪。

說來也是巧,那是2016年3月7日晚上10點左右,李某去朋友家喝酒,本來有點小醉,朋友非要留他住宿,他不肯,堅持要回家,回家的時候也沒有走經常要走的那條路,而是繞了一個遠路,需要穿過一條几乎沒有人會走的巷道。

當時還是有點冷的,也沒有月光,李某開著手機的電筒,都覺得心理瘮得慌,靠近巷道時卻偏偏能聽見裡面傳來一些聲響,李某原本掉頭要走,但是仔細一聽,聲音又有點耳熟,於是返回去用手電筒一照,那巷道里衣衫不整,被他嚇了一跳的人,居然就是張女士和老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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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勃然大怒,上前就要毆打老宋,老宋見狀不妙,立馬提起褲子走人,但是李某沒有放過他,把張女士抓回家中以後,直接抽了兩把操刀就闖進了老宋家中,直接砸了老宋家門窗玻璃,然後把裡面的插銷拔了,衝進去就揮刀砍傷了毫無準備的老宋。

老宋父親連忙過來勸解,但很不幸的是,當時李某已經沒有了理智,老宋父親也跟著被砍傷了,好在左右鄰居聽到了動靜,連忙過來吧雙方抱住,奪走了李某的刀,這件事才沒有惡化下去,但是錯誤已經造成,傷害已經發生。

有人報警叫救護車以後,老宋和其父親都進了醫院,鑑定結果顯示一人輕傷一級,一人輕傷二級,已經達到輕傷的程度,就說明所受的傷已經非一般嚴重,李某也因此面臨刑事處罰,那麼李某的情況是構成故意傷害罪,還是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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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的不同就是“傷害”“殺人”的不同,這種不同體現在行兇者當時的想法、言行上,想法一般以自述和證人的供述作為判斷,但最終還是需要以言行來進行驗證,而言行透過事情經過和現場證據來體現。

從以上來看,李某不只是傷害的故意,因為他是在傷害老宋無果以後,回家帶了兩把刀,存在蓄謀殺人的可能,老宋的父親勸架時,他仍然不依不饒,甚至無差別將老宋父親砍傷,其惡意存在擴散的特徵,因此更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是情感糾紛案件,而且老宋存在過錯,也並未造成極端嚴重後果,因此李某會得到從輕或從寬處理的機會。

案例回顧:甘肅一樁不倫之戀引發的倫理慘案

事實上遇到出軌事件真不能如此衝動,否則被戴了綠帽的簡單事件會變成改變人生的複雜事件,當然最應該被批判的還是張女士和老宋,他們看起來是好鄰居,實際上是好情人,這樁畸戀才是命案發生的根源,他們也該從這一次教訓中意識到自身的錯誤,為此懺悔並補救。

《案例回顧:甘肅一樁不倫之戀引發的倫理慘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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